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在全市行政机关办事大厅实行并联审批工作的通知

颁布单位:河南省郑州市人民政府文号:
颁布日期:2003-01-23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在全市行政机关办事大厅实行并联审批工作的通知

郑政文〔2003〕14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提高我市行政审批效率,优化投资环境,促进我市经济健康快速持续发展,市政府决定,自2003年3月1日起,在我市部分行政机关办事大厅进行并联审批工作。

并联审批工作要以邓小平理论和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利用现代信息和通信技术,把管理和服务通过网络技术进行集成,借助郑州市机关信息网完成政府结构和工作流程的优化、重组,初步实现“一门受理、并联审批”,最终实现“网上审批”。为积极稳妥地推进并联审批工作,选取部分单位做为试点,待取得经验后,逐步推广到全市各行政机关。经研究,试点单位为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市外经贸局、市建委、市国土资源局、金水区、新郑市。

为加强对此项工作的指导,建立郑州市行政机关并联审批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由市政府秘书长刘本昕任召集人,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公开办事大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政府副秘书长陈书栋任办公室主任,市纪委副书记陈军安、市经贸委纪委书记花良任副主任,成员由市机关信息网各网络成员及市政府办公厅文电处、秘书二处、督查处等单位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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