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襄樊市委办公室襄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评选2005年度全市50强民营企业的通知

颁布单位:湖北省中共襄樊市委办公室襄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
颁布日期:2006-01-26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襄办文〔2006〕3号

中共襄樊市委办公室襄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评选2005年度全市50强民营企业的通知

各县(市)区委、人民政府,各开发区党委、管委会,市直各有关部门:

为促进民营企业加快发展,不断增强全市经济活力和实力,市委、市政府决定,评选2005年度全市50强民营企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目的

1、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和国家、省、市有关加快发展非公有制经济的政策精神,促进全市经济快速健康发展。

2、切实为效益好、规模大、贡献突出的民营企业树立形象,打造品牌,扩大影响,营造全社会重视、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浓厚氛围。

3、鼓励民营企业做强做大,影响和带动一批民营企业快速发展。

4、引导各地各单位找准位次,明确差距,不断增强发展民营经济,培植骨干民营企业的紧迫感和责任感,形成比发展、求作为的良性竞争态势。

二、申报条件

1、登记注册:企业登记注册地在襄樊辖区。

2、经营业绩:2005年度,工业企业销售收入和实缴税金分别达到5000万元和100万元以上,职工人数500人以上;其他类型企业营业收入达到5000万元以上或实缴税金100万元以上,职工人数200人以上。

3、发展前景: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在本地区或同行业中具有较强的代表性。工业企业符合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要求,坚持走循环经济发展路子,自主创新能力不断增强,积极转变经济增长方式,经济运行质量和效益不断提高。

4、社会影响:依法经营,诚实守信,企业领导班子成员没有发生违法违纪行为,企业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计划生育工作达标,无重大伤亡事故和产品质量问题,职工队伍稳定,无群体性上访事件发生,切实保障和维护员工合法权益,积极参加国家规定的各类社会保险,积极回报社会,热心社会公益事业。

三、申报程序

凡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都可自愿申请,县(市)区政府(管委会)或行业主管部门推荐,市评选工作领导小组综合评定。具体程序如下:

1、各地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向本地经贸局申请,市直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向行业协会申请。

2、各地经贸局对本地申请企业进行初选后,报经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向市评选办推荐;各行业协会对本行业申请企业进行初选后直接向市评选办推荐(样表附后)。

3、市评选办对各地和各行业协会推荐的企业,按照考核评定标准,评选出综合排位前50位的企业。

4、市评选办将各地和各行业协会推荐情况和综合排位前50位企业的评选情况提请市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四、考核评定标准

考核评定要突出经济贡献兼顾社会贡献,突出质量和效益兼顾速度和规模,突出当前水平兼顾长远发展,突出指标考核兼顾行业平衡。具体考核评定标准如下:

1、企业实缴税金达到100万元至150万元得50分,每增加100万元加10分。

2、销售收入(营业收入)达到5000万元得20分,每增加500万元加5分。

3、工业企业职工人数达到500人至1000人得10分,1000人至2000人得15分,2000人以上得20分;其他类型企业职工人数达到200人至500人得10分,500人至1000人得15分,1000人以上得20分。

4、年末资产总额达到3000万元至5000万元得5分,5000万元至1亿元得10分,1亿元至3亿元得15分,3亿元以上得20分。

5、年出口创汇100万美元至500万美元得10分,500万美元以上得20分。

6、企业年人均收入达到1万元以上得5分。

7、企业主导产品获国家级名牌得20分,获省级名牌得10分,获市级名牌得5分。

8、企业技术中心获国家级认定得20分,获省级认定得10分,获市级认定得5分。

9、通过ISO9000等质量体系认证的企业得10分。

10、资源再利用、循环经济型企业得10分。

11、除工业各行业外,其他经市评选办评选为同行业综合排名第1位,且发展潜力较大的企业加15分。

12、积极参与社会公益活动,贡献突出的企业得10分。

五、组织领导

成立2005年度全市50强民营企业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市委副书记万桃元任组长,市政府副市长虞国旗,市政协副主席、市工商联会长王绍玲,市委副秘书长郭发友,市政府副秘书长曹欣,市经委主任李德璋任副组长,市委宣传部、市经委、市工商联、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市工商局、市统计局、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民营办负责人任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市经委民营经济管理办公室,负责评选活动的具体组织实施工作,李德璋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六、有关要求

1、各地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这次民营企业50强评选工作,坚持标准,严格程序,认真做好宣传、组织、初选、推荐等方面工作。

2、各推荐单位要将被推荐企业的情况提供给企业所在地纪检、政法、计生、税务、劳动等部门审查,分别就企业领导班子成员违法违纪和计划生育以及企业实缴税金、参加国家规定的社会保险等情况提出意见或出具证明。

3、请各被推荐企业按照申报条件要求,提供3份3000字左右的企业情况介绍,对有关认定和获奖情况提供证书复印件。

4、请各地和各行业协会将推荐意见和相关材料于2006年2月20日前报市评选办。

中共襄樊市委办公室襄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6年1月26日

附件:

2005年度全市民营企业50强推荐表

单位:万元、人元/人、美元

企业名称

法人

代表

职工人数

实缴税金

销售收入

(营业收入)

资产总额

同比增长

同比增长

净资产

年人均收入

利润总额

出口创汇

注册地

同比增长

同比增长

注册资本

质量体系

认证情况

企业主导产品及获奖情况

企业技术中心建设及认定情况

参加社会公益活动和捐赠情况

县(市)区政府(管委会)或行业主管部门推荐意见

签字(盖章)

年月日

评选办考核

评选情况

综合得分

分,排行业内第

位,排全市第

位。

签字(盖章)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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