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欢迎来到 律咖网
连接海外本地律师与出海创业者
【始于2015 | 11年持续经营 | 经营年限全国同行前10%】
企业信用良好 | 数据来源:芝麻企业信用
合作微信:lvga2015
扫码添加微信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和日本国领事协定》的决定
| 颁布单位: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文号: |
|---|---|
| 颁布日期:2009-02-28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法律及人大文件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和日本国领事协定》的决定
(2009年2月28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过)
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决定:批准2008年10月24日由外交部部长助理胡正跃代表中华人民共和国在北京签署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和日本国领事协定》。
延伸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