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核发2014年度全氯氟烃(CFCs)生产配额的通知

颁布单位:环境保护部文号:
颁布日期:2014-12-03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部委事务性文件

关于核发2014年度全氯氟烃(CFCs)生产配额的通知

环办函[2014]1653号

浙江衢化氟化学有限公司:

为贯彻执行《关于消耗臭氧层物质的蒙特利尔议定书》、根据《大气污染防治法》、《消耗臭氧层物质管理条例》及《关于实施全氯氟烃产品(CFCs)生产配额许可证管理的通知》(环发〔1999〕128号)的有关规定,现核发2014年度全氯氟烃(CFCs)的生产配额,用于《蒙特利尔议定书》缔约方大会批准的药用吸入式气雾剂用途(MDI)(生产品种和数量见附件)。

请你公司严格按照核定的生产配额组织生产,加强对销售的管理,确保生产的CFCs产品均用于我部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联合公告(2014年第37号)载明的MDI用途和2014年出口俄罗斯的MDI用途,向我部报告生产和销售数据,并接受我部和浙江省环境保护厅的监督检查。

特此通知。

附件:1.2014年度全氯氟烃产品(CFCs)生产配额表

2.全氯氟烃生产配额许可证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

2014年12月3日

抄送:浙江省环境保护厅。

附件1:

2014年度全氯氟烃产品(CFCs)生产配额表

单位:吨

企业名称

品种

生产配额量

浙江衢化氟化学有限公司

CFC-11

143.78

CFC-12

141.9

全氯氟烃(CFCs)合计

285.68

延伸阅读

公司法(最新公司法全文)

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06年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私营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