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关于同意湛江师范学院更名为岭南师范学院的函

颁布单位:教育部文号:教发函[2014]100号
颁布日期:2014-04-21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部委事务性文件

教育部关于同意湛江师范学院更名为岭南师范学院的函

广东省人民政府: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请求批准湛江师范学院更名为岭南师范学院的函》(粤府函〔2014〕22号)收悉,经研究,同意湛江师范学院更名为岭南师范学院。特此函告。

教育部

2014年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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