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布《2016年进口许可证管理货物目录》

颁布单位:商务部 海关总署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文号:商务部公告2015年第75号
颁布日期:2015-12-30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部委事务性文件

公布《2016年进口许可证管理货物目录》

公告2015年第75号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货物进出口管理条例》和《重点旧机电产品进口管理办法》,现公布《2016年进口许可证管理货物目录》,自2016年1月1日起执行。商务部、海关总署、质检总局2014年12月31日发布的《2015年进口许可证管理货物目录》同时废止。

附件:2016年进口许可证管理货物目录.xls

http://www.mofcom.gov.cn/article/b/c/201512/20151201225359.shtml

商务部海关总署质检总局

2015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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