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滁州市行政执法权向乡镇延伸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
滁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滁州市行政执法权向乡镇延伸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
| 颁布单位:安徽省滁州市人民政府 | 文号:滁政秘〔2015〕56号 |
|---|---|
| 颁布日期:2015-05-19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滁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滁州市行政执法权向乡镇延伸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滁州市行政执法权向乡镇延伸试点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第22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5年5月19日
滁州市行政执法权向乡镇延伸试点工作方案
为深化我市乡镇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提高基层行政执法效率和水平,根据省法制办《关于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建立行政执法重点联系单位制度的通知》(皖府法〔2015〕24号)要求,决定在部分县(市)开展行政执法权向乡镇延伸试点工作,现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主要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关于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的精神为指导,以推动执法重心下移为重点,以整合执法资源、优化配置执法力量为主要内容,构建起执行有力、行为规范、权责统一、便民高效的乡镇行政执法体制,切实增强基层政府治理能力和社会管理水平。
(二)主要原则。
1.权责统一、精简高效。合理划分执法权限,明确职能定位,理顺职责关系,强化执法权威,落实执法责任,提高执法效能。
2.积极稳妥、按需有序。以人民群众关注的领域为重点,分类分批实施,逐步推进,切实解决基层“看得见、管不着”和执法力量分散薄弱的问题。
3.统筹协调、整体推进。开展行政执法权向乡镇延伸工作与转变地方政府职能、推行行政权力清单和规范行政权力运行相结合,协调推进,发挥整体效应。
二、主要内容
(一)改革方式。
确定来安县、定远县和天长市(分别选择扩权强镇的镇和非扩权强镇的镇各1个)作为本次行政执法权向乡镇延伸工作的试点单位。按照“成熟一项委托一项”的原则,采取“横向整合力量,纵向委托到位”的改革方式,成立乡镇综合行政执法机构,在乡镇现有的职能相近的机构加挂牌子;所需人员从乡镇在编人员中调剂。受县直有关部门委托统一对外行使行政执法权,实行综合执法。
(二)试点范围。
重点在基层社会管理迫切需要、与人民群众日常生产生活关系密切、便于执法的领域选择性地开展,如食品药品安全、工商质监、城镇管理、安全生产、资源环境、城乡建设、劳动保障、公共卫生、计生管理、农林水利等重点领域,同时兼顾扩权强镇的镇与非扩权强镇的镇之间的不同需求。具体试点范围由试点县(市)以本方案确定的重点领域为原则,根据本地实际情况确定并公布。根据工作需要和委托执法运行情况,逐步扩大试点范围。
三、实施步骤
(一)制定全市试点工作方案。制定滁州市行政执法权向乡镇延伸试点工作方案,明确工作思路、工作要求和完成时限,并按时上报省法制办。
(二)制定具体工作实施方案(5月底之前)。试点县(市)要根据本工作方案要求,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并上报市法制办、市编办。做好试点乡镇行政执法机构(含县直有关部门派驻在乡镇的执法机构)及其人员情况的调查摸底和梳理工作。组建试点工作议事协调机构,负责人由试点县(市)政府主要领导担任。
(三)开展委托执法具体工作(7月底之前)。试点县(市)应当确保乡镇综合行政执法机构和人员落实到位,统一受县(市)直有关部门委托行使行政执法权。结合行政权力清单清理结果,确定委托乡镇行使的行政执法权具体项目。指导县直有关部门与试点乡镇签订书面行政执法委托书,报经同级政府法制机构审查,明确执法权限和法律责任。完善工作机制,强化乡镇行政执法人员培训。
(四)报送书面总结材料(10月底之前)。试点县(市)要结合工作进展,形成书面总结报送市法制办。工作总结的重点包括工作开展基本情况、取得成效、存在问题和对策建议。
试点工作期间,市法制办、市编办要通过实地调研、专题研讨、专项督查等方式,与试点县(市)加强沟通衔接,做好相关业务指导工作。
在总结试点县(市)经验教训的基础上,及时优化、调整工作方案,适时向全市推广。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成立市级行政执法权向乡镇延伸工作领导小组,由市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市编办、市法制办,市直涉及执法权委托的相关部门,试点县(市)政府为成员,负责统筹协调和指导。试点县(市)政府也要成立相应机构,并就工作推进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及时向市行政执法权向乡镇延伸工作领导小组汇报。
(二)明确责任。试点县(市)政府负责方案的组织实施。机构编制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落实好综合行政执法机构的组建工作。政府法制部门要加强实施方案的合法性审查,负责法制监督以及执法人员的资格管理、培训教育等工作。
(三)形成合力。试点县(市)政府、市直相关行政机关要从全局角度,加强沟通、交流与合作,确保行政执法权向乡镇延伸工作平稳有序推进。市直相关行政机关要加强业务指导,保障乡镇依法行使行政执法权。
(四)严肃纪律。行政执法权向乡镇延伸工作是市政府的一项重要决策部署。试点县(市)政府、各有关部门必须认真执行,对工作中出现的违法违纪行为,将严格依法处理。
延伸阅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