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清剿火患”战役督察工作的通知

颁布单位:安徽省淮南市人民政府文号:
颁布日期:2011-11-16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关于开展“清剿火患”战役督察工作的通知

凤台县、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市政府《关于印发全市深化消防安全“五大”活动开展“清剿火患”战役工作方案的通知》(淮府办〔2011〕117号)精神,切实消除火灾隐患,经市政府同意,决定开展全市“清剿火患”战役督察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察时间

11月15日至11月30日

二、督察对象

凤台县、各区人民政府,毛集实验区、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三、督察重点

督察采取明察和暗访相结合的方式。督察重点是:

1.凤台县、各区政府“清剿火患”战役部署开展情况;

2.实地查看各地2-3家社会单位;

3.随机抽查各地1个行政村、1个社区的消防安全状况。

四、督察分组

1.第一组(东片)

督察地区:田家庵区、大通区、经济技术开发区。

带队领导:市政府副秘书长李辉

牵头单位:市消防支队

参加部门:市城乡建设委、市城乡规划局、市文广新局、市安监局、市商务局、市旅游局、市房地产管理局、市教育局。

2.第二组(西片)

督察地区:凤台县、谢家集区、八公山区、潘集区、毛集实验区。

带队领导:市公安局副局长祝占魁

牵头单位:市消防支队

参加部门:市工商局、市粮食局、市宗教局、市国资委、市交通局、市民政局。

五、工作要求

1.各地要以此次督察为契机,采取有力措施,认真开展本地区“清剿火患”战役。要对目前火灾隐患突出、影响公共安全的场所、区域,制定周密整改计划,组织相关部门联合整治,彻底消除火灾隐患。要对本地区乡村、社区开展一次全面调研,分析消防安全工作的薄弱环节,制定并落实改善措施。

2.各地请将落实市政府9月30日会议精神、部署开展“清剿火患”战役情况,本地区存在的较严重火灾隐患及督促整改措施,形成汇报材料。

3.参加督察的有关部门,请安排1名负责同志做好督察准备。具体督察时间、集合地点由市政府决定后另行通知。

附件:“清剿火患”战役督察分组情况

二0一一年十一月十六日

附件

“清剿火患”战役督察分组情况

组别

督察地区

带队领导

牵头单位

参加部门

第一组

田家庵区

大通区

经济技术

开发区

市政府

副秘书长

李辉

市消防支队

市城乡建设委、市城乡规划局、市文广新局、市安监局、市商务局、市旅游局、市房地产管理局、市教育局。

第二组

凤台县

谢家集区

八公山区

潘集区

毛集实验区

市公安局

副局长

祝占魁

市消防支队

市工商局、市粮食局、市宗教局、市国资委、市交通局、市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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