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我市今冬明春防火工作的通知

颁布单位:甘肃省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文号:
颁布日期:2010-11-17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我市今冬明春防火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市属各单位:

最近一段时期,我国相继发生了多起重大火灾事故,造成了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11月5日,吉林省吉林市船营区商业大厦发生重大火灾,造成19人死亡、24人受伤。11月15日,上海市静安区中心胶州路教师公寓发生53人死亡、70人受伤的特大火灾事故,引起党中央、国务院的高度重视。11月6日,温家宝总理作出重要批示:“要从这起火灾事故中汲取教训。冬季特别是两节期间要高度重视防火,学校、医院、商场等公共场所和人群密集的地方应作为重点。”为落实中央、省市领导重要批示精神,从吉林“11·5”、上海“1l·15”特大火灾事故中认真汲取教训,积极预防重特大火灾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发生,市政府决定自2010年11月18日起,开展为期4个月的今冬明春防火整治工作。

要求各县区、各部门要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突出工作重点,强化工作措施,狠抓薄弱环节,尤其要突出抓好政府挂牌督办单位的整改工作,确保今冬明春我市火灾形势基本稳定。

附:《兰州市今冬明春防火整治工作方案》

二0一0年十一月十七日

兰州市今冬明春防火整治工作方案

冬春季节历来是火灾的多发期,随着用火、用电、用气量急剧增加,节庆活动相对集中,极易发生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为了全力消除我市火灾隐患,遏制火灾多发势头,维护消防安全稳定形势,切实做好今冬明春防火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一)确保冬春季节全市不发生重特大群死群伤火灾事故;

(二)确保亚运会期间不发生有社会影响的火灾事故;

(三)确保圣诞节、元旦、春节、元宵节等节日庆典期间不发生较大亡人火灾事故;

(四)确保省、市“两会”期间全市不发生有社会影响的火灾。

二、整治范围和重点

(一)整治范围

1.影剧院、歌舞厅、夜总会、洗浴中心、网吧等公共娱乐场所;宾馆、饭店、商场、市场、学校、幼儿园、医院、敬老院、博物馆、展览馆、体育馆、民工集体宿舍等人员密集场所。

2.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生产、经营、储存、使用单位或场所。

3.供水、供电、供油、供气、供运等五供单位;党政机关、金融、通信枢纽等事关国计民生的重点单位。

4.各旅游景点及车站、候车室,开业庆典、公共文艺演出、商品展销、商贸洽谈等大型群众性活动举办场所。

5.“三合一”、“多合一”建筑,售楼处等临时建筑;木材加工企业和大型仓储场所;城镇棚户区、城中村以及农村柴草垛等易燃建筑密集区。

6.所有在用和在建的高层建筑。

7.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及城市消防安全远程监控系统建设情况。

(二)整治重点

1.经市公安消防部门确定、政府重点挂牌督办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单位。

2.社会单位是否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组织机构,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是否落实到位,员工是否会报警、会扑救初期火灾、会组织疏散。

3.自动消防设施是否运行正常、是否定期进行检查、检测和维护保养,消防控制室是否实行双人值班,重点岗位人员是否经专门培训并且持证上岗,值班员是否熟练掌握《消防控制室管理及应急程序》,每日值班记录和设备检查记录是否完整准确。

4.室内装修装饰材料是否符合《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公共场所阻燃制品及组件燃烧性能要求和标识》等国家标准要求。

5.疏散指示标志及应急照明灯的数量、类型、安装高度是否符合要求,应急照明灯主、备用电源切换功能是否正常,封闭楼梯、防烟楼梯及其前室的防火门是否向疏散方向开启、具有自闭功能、并处于常闭状态,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楼梯间是否保持畅通。

6.防火分区和防火分隔设施是否符合要求,厨房、配电室、锅炉房、柴油发电机房等火灾危险性较大的部位与周围其他场所是否采取严格的防火分隔,且有严密的火灾防范措施和严格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7.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和消火栓系统是否运行正常,各项配件是否齐全。

8.电器设备、燃气用具、开关、插座、照明灯具等的设置和使用、电气线路、燃气管道等的材质和敷设是否符合要求,消防车通道是否畅通。

9.高层建筑外墙保温材料防火性能是否符合规范,管道井封堵等竖向防火分隔措施是否落实。

10.在建工程是否依法通过消防设计审核或者备案检查;施工现场是否设置消防车通道,是否按规定设置消防水源,是否配备必要的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

11.对符合条件的设有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固定喷水灭火系统的单位(场所),是否严格按照《兰州市消防安全远程监控系统建设方案》要求,联入远程监控网络。

三、实施步骤

此次今冬明春防火工作从2010年11月18日开始,至2011年2月28日结束。分三个阶段实施: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0年11月l8日一20lO年11月25日)

召开全市今冬明春防火工作会议,对全市今冬明春防火工作进行动员和部署。各县区、各部门要结合实际,特别是针对“11·15”重大火灾事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全面安排。各有关部门、单位负责具体组织实施本行业、本系统的防火工作。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0年11月26日一2011年2月18日)

各县区政府和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全力以赴抓好今冬明春防火工作,并督促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做好防火工作。

(三)总结阶段(2011年2月19日一2011年2月28日)

专项工作结束后,各县区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向市政府领导小组办公室书面报告工作开展情况。

四、措施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各县区、各部门要从讲政治、促发展、保稳定的高度,充分认识开展今冬明春防火工作的重要意义,扎扎实实抓好各项工作落实。市上成立今冬明春防火工作领导小组,由市委常委、副市长周丽宁任组长,市政府副秘书长、市应急办主任郑继祖任副组长,全市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负责人为成员。办公室设在市消防支队,张卫功支队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各县区政府、各部门也要成立相应领导机构,分解任务,全力抓好防火责任落实。

(二)周密安排部署,形成整体合力。各县区、各部门要认真分析和研判今冬明春防火工作面临的形势、存在的问题,制定切合实际的实施方案,召开专题会议,周密部署各项工作任务。要对本县区、本部门消防安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分类排队,逐一制定整改措施,明确解决时限。要继续采取联合执法、信息共享、协同配合等方式,形成工作的整体合力。

(三)加大执法力度,确保执法到位。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要在当地党委、政府和公安机关的领导下,会同相关警种、派出所和有关职能部门,在建筑消防设施专项治理的基础上,进一步开展火灾隐患排查专项行动,加大对人员密集、高层建筑、易燃易爆和“三合一”等消防安全存在问题突出的单位和场所的整治力度。要督促社会单位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强化管理,切实提高“四个能力”。对发现的火灾隐患,要重拳整治,坚决铲除,切实做到“三停”一批,查封一批、拘留一批、停职一批。对于整改难度大、未按期整改完毕的火灾隐患,要积极向当地政府报告,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提请政府挂牌跟踪督办。对于检查发现未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文化经营许可证等无照经营和非法经营行为,要与工商、文化、安监、质监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要按照《兰州市消防安全远程监控系统建设方案》中确定的联网范围,督促符合要求的单位(场所)联入远程监控网络。对久拖不改、严重威胁公共安全、极易造成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的重大火灾隐患,要作为今冬明春防火工作的攻坚重点,实行跟踪督办,逐项定责任、定措施、定时限,确保按期销案。

(四)狠抓薄弱环节,抓好农村防火工作。农村是防火工作的薄弱地方,公安消防部门要会同乡镇、村委会和公安派出所,把农村防火工作纳入治安防控体系,指导和教育群众及时清理、搬迁乱堆乱放的柴草垛,修理维护炉灶、烟囱、天棚、电线等易致灾部位。同时,要加强农村集体、个体私营企业消防安全管理,积极发动村民群众成立义务消防队,配备简易消防器材,落实巡查制度,切实防止火灾发生。

(五)强化消防基础建设,提高消防应急救援能力。公安消防部队要立足于“灭大火、打恶仗”,针对冬季火灾高发和夜间重特大火灾多发的特点,完善灭火救援预案,深入开展“六熟悉”和实战演练,加强战勤保障,提高寒冷、大风等复杂环境下的作战能力;要及时调整警力充实灭火救援一线;一旦发生火灾及其他灾害事故,必须坚持“救人第一”的原则,按照“五个第一时间”要求,科学指挥,强化内攻救人,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在灭火救援过程中,要严格落实安全规程,确保官兵人身安全。

(六)开展宣传教育,进一步增强全民消防意识。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要针对冬春季节火灾特点,广泛开展消防宣传教育活动。一是结合今年“全民消防、生命至上”宣传主题,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各种新闻媒体,采取发布公益广告、张贴宣传画、播放火灾警示片、发送警示短信、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扎实开展消防宣传工作。二是大力组织开展消防知识培训教育,对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消防控制室操作人员以及重点工种人员进行一次普遍的消防安全管理教育和技能培训,同时督促单位对从业人员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培训。三是普及消防常识,重点加强进城务工人员、中小学生、老弱病残等弱势群体的宣传教育和火场逃生演练,提高自防自救能力。四是积极发挥新闻媒体监督作用,宣传领导重视、制度健全、防火措施落实、连续多年无火灾事故的先进单位。同时,对不重视防火工作,对火险隐患置若罔闻、消极拖延或拒绝整改,甚至继续违章作业引起火灾事故的单位,要公开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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