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水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天水市秦州区皂郊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9—2020年)的批复

颁布单位:甘肃省天水市人民政府文号:天政发〔2014〕63号
颁布日期:2014-06-20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天水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天水市秦州区皂郊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9—2020年)的批复

天政发〔2014〕63号

秦州区人民政府:

你区关于调整《天水市秦州区皂郊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9—2020年)的请示》(秦政发〔2014〕68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1、该项目拟占用皂郊镇徐家店村集体土地0.889公顷:其中耕地0.5217公顷、建设用地0.1674公顷、未利用地0.1999公顷。

2、项目用地中0.6342公顷不符合《秦州区皂郊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9—2020年)》。

3、同意将项目用地中0.6342公顷不符合《秦州区皂郊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9-2020年)》调整为允许建设区。

天水市人民政府

2014年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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