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水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甘肃省人民政府加快发展节能环保产业的实施意见
天水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甘肃省人民政府加快发展节能环保产业的实施意见
| 颁布单位:甘肃省天水市人民政府 | 文号:天政发〔2014〕56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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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14-05-26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天水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甘肃省人民政府加快发展节能环保产业的实施意见
天政发〔2014〕56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市属及驻市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节能环保产业的意见》(国发〔2013〕30号)和《甘肃省人民政府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节能环保产业意见的实施意见》(甘政发〔2014〕14号)精神,加快推进我市节能环保产业,促进节能减排和民生改善,实现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高度重视节能环保产业发展
(一)重要意义。破解资源环境约束,是扩内需、稳增长、调结构的一项重要而紧迫的任务。节能环保产业是为节约能源资源、发展循环经济、保护生态环境提供物质基础和技术保障的产业,是国家大力培育和发展的7个战略性新兴产业之一。我市资源能源利用效率较低,节能环保产业起点低、规模小,科技水平相对较低。加快发展节能环保产业,全面提升节能环保产业技术装备水平,培育节能环保龙头骨干企业,推广节能环保产品消费,有利于我市在经济增长中提升技术层次,促进产业升级,增强产业竞争力;有利于扩大有效内需、促进消费、拉动投资增长,形成新的经济增长点;有利于解决经济发展中存在的高耗能、高排放问题;有利于推动人民群众生活方式和消费模式加快向简约适度、绿色低碳、文明健康的方向转变。
(二)总体要求。围绕提高我市产业技术水平和竞争力,以市场为导向、企业为主体、创新为引领、工程为依托,强化政府引导,完善政策机制,培育规范市场,创新产业经营模式,大力推进产品由低端为主向高端发展转变、园区由企业集中向创新集群转变、产业由以传统制造业为主向先进制造业与节能和环保服务业互动并进转变,不断提高节能环保产业竞争力,为扩内需、稳增长、调结构,深入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作出贡献。
(三)发展目标。加强科技创新和产业化,通过引进消化和再创新,努力提高我市节能环保装备水平和产品整体质量,节能环保产业明显改观。在高效节能变频电机、高效节能变压器、节能型中低压大容量变频器、高效节能环保建材、高效节水设备等领域形成具有省内先进水平的技术、装备制造和产品,部分关键技术达到国内领先水平。大力推广本土节能环保产品,建立本土节能环保产品目录,有效拉动消费需求。全市17家重点用能企业实行“节能医生”诊断、合同能源管理、能源管理师制度等节能服务新机制,城镇污水、垃圾处理和烟气脱硫、脱硝设施运营基本实现专业化、市场化、社会化。进一步完善激励约束机制,培育公平、有序的节能环保产业市场。
具体指标。培育5户以上年产值在5000万元以上节能环保技术创新型骨干企业,培育4户以上年产值在亿元以上的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和国内有影响力的龙头企业,培育2户以上年产值在10亿元以上具有国内影响力的名牌企业。节能环保产业产值年均增速15%,达到全省平均水平;到2015年,总产值达到50亿元,占全省总产值的10%左右;到2020年,总产值达到100亿元以上。
二、节能环保产品重点发展领域
发挥我市装备制造业优势,加快发展产业关联度高、市场急需且潜力大的节能环保技术装备,有效支撑全市节能环保和循环经济重点工程建设。
(一)节能产业重点领域
高效锅炉。加快推广高效煤粉、富氧/全氧燃烧等高效燃烧技术和装备,等离子无油点火、循环流化床锅炉等技术和设备,以及燃烧自动调节控制技术装备。
高效电动机。推广使用稀土永磁无铁芯电机、电动机用铸铜转子技术、能效等级为1级的中小型三项异步电动机、风机、水泵、空压机以及变频调速技术和设备。重点推动高压变频、有源滤波和无功补偿装置系统、节能高低压开关柜、节能型变压器等技术和产业发展。支持天水电气传动研究所有限责任公司、天水长城通用电器有限公司等一批骨干企业做大做强。
开展新能源和节能汽车推广。推广使用节能汽车,加快新能源项目建设进度。重点推进天水凯迪阳光生物质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天水润德沼气开发工程有限公司等企业发展。在全市旅游景区和有条件地区示范推广纯电动汽车、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和甲醇汽车。
推动半导体照明产业化。开发和推广节能效果显著的半导体照明产品,以光电子产品研发和高密度集成电路封装技术创新为核心,加大半导体照明中游产品(高亮度发光二极管芯片封装)、下游产品(高亮度发光二极管灯具)、新型双极型数字集成电路、功率半导体器件研发力度,提高产业集中度,培育掌握核心技术、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和知名品牌的龙头企业,建设产业链完善的产业集聚区,扩大建设半导体照明产业,实现本地化配套。加快核心材料、装备和关键技术的研发,着力解决散热、模块化、标准化等重大技术问题。支持天水华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天水天光半导体有限责任公司、天水六九一三电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等企业尽快掌握核心技术,形成一批具有知名品牌和较强竞争力的龙头企业。
新型节能建材。大力扶持加气混凝土、复合保温砌块和轻质复合保温板材、光伏一体化建筑用玻璃幕墙等新型墙体材料、节能建筑门窗、隔热和安全性能高的节能膜和屋面防水保温系统、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生产和推广。支持天水辰达节能建材有限公司、天水东十里新型建材公司、天水海通新型建材有限公司等企业做大做强,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二)循环经济领域
再制造。积极开展发动机、变速器、传动轴、机油泵等汽车零部件及拖拉机等农业机械零部件和废旧机床再制造试点。依托我市装备制造循环经济基地建设,全面打造机械制造、电工电器、电子信息循环经济产业链以及废旧电器电子产品及废旧设备回收利用产业链,建成高水平、高质量的再制造生产基地。重点推进星火公司大型数控车床再制造和锻压公司大型锻压机床再制造项目建设。
推动矿产资源绿色开采。市内资源向有实力和规范发展的企业配置,提高资源高效开发利用,减少资源浪费和污染排放。以地热、有色金属、稀有金属、建材原料等矿产资源的节约与综合利用为重点,推广尾矿充填、废石充填、全尾矿膏体充填等充填法采矿技术,在非金属矿产开采方面,推广磷矿伴生铁、硫、氟、稀土等资源综合回收技术,大力提高矿产资源总回收率和共伴生矿产综合利用率。
深化废弃物综合利用。支持大宗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提高资源综合利用产品的技术含量和附加值。支持资源综合利用示范项目建设,鼓励产业聚集,培育龙头企业,引导企业资源综合利用技术取得突破。大力支持从尾矿提取有价元素、重点矿区贫矿开采等关键共性技术研发应用。大力支持工业废渣回收利用项目,继续做好利用水泥工业新型干法窑处置生活垃圾工程、餐厨废弃物无害化处理资源化利用设施建设。重点加强对粉煤灰、脱硫石膏、冶炼废渣等大宗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设施建设,大力支持大掺量工业固体废弃物生产建材产品等。推进建筑废弃物分类利用,积极支持用于生产道路结构层材料、人行道透水材料、市政设施复合材料等产品。大力推进废旧沥青混合料、建筑废弃物再生利用,推广农作物秸秆还田、代木、制作生物培养基、生物质燃料等技术与装备,秸秆固化成型等能源化利用技术及装备,加快推进全省秸秆资源综合利用,提高秸秆综合利用率。加快推动规模化畜禽养殖废物资源化集中处理,推进林业“三剩物”综合利用技术和装备的应用。
建设“城市矿产”基地。推动资源再生回收体系建设,实现规模化利用和产业化发展。支持推广大型废钢破碎剪切、报废汽车和废旧电器破碎分选等技术。提高稀贵金属精细分离提纯、塑料改性和混合废塑料高效分拣、废电池全组分回收利用等装备水平。实现废旧电池的无害化和资源化,切实解决群众关注的废旧电池污染问题,重点推进张家川县废旧铅酸蓄电池回收再生铅6万吨/年项目建设。推进再生资源回收利用,重点推进废金属、纸张、塑料、玻璃等再生资源回收装备的研发与推广,扶持废弃电子电器、废旧汽车拆解与资源综合利用和废旧轮胎的综合利用。
(三)节能环保服务业
发展节能服务产业。积极争取国家财政奖励资金支持,协助企业享受税收优惠政策。支持重点用能单位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方式实施节能改造,开展能源审计、“节能医生”诊断。组织我市科研院所、节能服务公司、金融机构等相关单位组建节能服务产业联盟。建设节能服务产业信息服务平台,发布企业节能需求信息、节能服务公司合同能源管理技术产品信息、金融机构合同能源管理金融产品信息,搭建供需平台。不定期组织节能服务公司、重点用能单位进行业务对接,打造“一站式”合同能源管理综合服务平台。结合“国网节能”服务,在我市开展电网行业节能技术改造。鼓励重点用能单位设立节能技术服务公司,利用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开展节能技术改造。积极引进国际知名企业以及国内知名大型企业,在我市开展电力领域合同能源管理业务。积极探索节能量交易等市场化节能机制,引导和鼓励节能服务机构为工业企业、商业机构、党政机关等提供能源审计、能效评估、人员培训、节能监测、信息咨询等特色化、精细化、专业化的节能服务。支持天水电气传动研究所有限责任公司、甘肃省电器科学研究院在我市开展节能服务业务。
推进环境服务业快速发展。提升环境服务能力和水平,大力发展污染治理服务及环境保护设施运营服务,在水、大气、固体废弃物、噪声、辐射治理和设施运营等方面发展专业化企业,以城镇污水、工业废水、规模化畜禽养、烟气脱硫脱硝、生活垃圾、工业固体废弃物、生产活动中产生的噪声与振动等为重点开展污染治理,支持发展专业化污染治理企业,积极推进污染防治设施第三方运营模式。拓展环境工程建设服务,在现有设施单位的基础上,鼓励发展包括系统设计、设备成套、工程施工、调试运行、维护管理的总承包模式,引导发展设计-建设-运营一体化等环境服务模式,逐步建立以系统解决环境问题、改善环境质量为目标的环境工程建设服务体系。支持环境咨询服务快速发展,重点发展环境技术研发推广、环境政策规划咨询、环境工程咨询、环境评估与评价、环境监理、环境教育与培训、环境信息服务、环境审计与审核认证,推进环保产业协会、环境科学学会等环保中介机构建设,充分发挥行业自律机构在环保产业行业自律、市场规范、信用评价、技术交流等方面的综合服务作用,逐步建立面向社会的环保技术推广、管理咨询、融资担保、人才培训、市场拓展等专业中介服务市场体系。建设环保公共服务信息平台,收集、整理和发布环保产业有关的政策法规、规划计划、标准规范、技术专利等信息,搭建供需平台。加快建设面向企业的污染物排放、污染治理、环境教育和培训等环境保护工作宣传展示平台,开展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等新兴环保服务业,引导和支持各类资本参与环保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发展壮大环境监测服务,支持环境监测队伍建设,引入竞争机制,2016年建成市、县区两级环境监测体系。到2018年,形成市县区环保系统和国控、省控重点源、民营机构三方环境监测体系,为社会提供更便捷高效的服务。开展生态修复生态保护工程建设试点,加强自然保护区监控管理,促进生态保护与建设。支持环境保护及相关产品生产经营,开展环境友好型企业创造,提升企业环境保护自主意识,节约资源,从源头和生产过程中控制污染物的产生量。引导企业采用清洁生产工艺、低毒原材料,使产品成为环境友好产品。支持天水电气传动研究所有限公司、天水长城开关厂有限公司等企业生产污染防治设施自动化控制装备。
培育再制造服务产业。推广成熟适用的再制造技术,如自动化纳米颗粒复合电刷镀技术、等离子熔覆技术等。开展再制造“以旧换再”工作,重点推广再制造发动机、电动机、机床等装备。以天水恒茂物资回收有限责任公司、天水怡通物资再生利用有限公司等企业为重点,抓好废旧汽车拆解、废旧轮胎等重点废旧商品回收,大力发展新建和提升改造集散市场及分拣加工、拆解中心,培育龙头企业,到2015年前,初步建成布局合理、网络健全、技术先进、管理规范、覆盖全市的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各主要品种废旧商品回收率达到70%。以甘肃年年红家纺有限公司为重点,建设废旧衣物回收利用项目,实现废旧衣物的资源化利用。
完善政府强制采购和优先采购制度。提高采购节能环保产品的能效水平和环保标准,扩大政府采购节能环保产品范围,不断提高节能环保产品采购比例,带头购买企业生产的第一台(套)节能环保产品,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加强政府采购节能环保产品的监督监察。推动采购公务节能用车,逐步压缩公务车辆配置规模,将车辆纳入节能产品政府采购范围,鼓励采购小排量、低油耗、低排放车辆。建立和试行能源消耗定额管理制度和单车用油定额制度。
三、节能环保重点建设工程
(一)节能技术改造工程。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带动作用,采取补助、奖励等方式,组织实施节能技术改造项目。继续积极申请中央预算补助资金和省级财政补助资金,支持我市电机电频系统节能、余热余压利用、节约和替代石油、交通运输节能、绿色照明、农业废弃物、机床再制造领域等节能重点工程,提高我市传统行业的工程技术节能能力,加快节能技术装备的推广应用。市级节能专项资金向节能技术改造工程倾斜,尤其是实施具有示范意义的变压器、电机变频调速、无功补偿装置等节能技术、产品、装备、核心零部件产业化生产项目。积极鼓励重点用能企业实施煤粉锅炉吹灰器、开工炉燃烧器等锅炉窑炉和换热设备等重点用能装备节能改造项目。推进重点用能企业对主要用能设施、装备实行数字化监控,建设能源管理和控制中心。在交通领域重点推广应用高速公路不停车收费系统、隧道LED照明系统和液化石油天然气。
(二)污染治理重点工程。强化企业污染防治主体责任,加快污染治理步伐。积极争取国家和省的污染治理资金支持,组织实施好天水市大气污染防治方案。督促大唐甘谷发电厂确保除尘、脱硫、脱硝设备以及天水中材水泥有限责任公司脱硝设备正常运行,督促甘谷祁连山水泥公司、天水祁连山水泥公司完成窑尾脱硝改造工程;加快秦州热源厂项目建设,关闭城区分散供热小锅炉;完善秦州、麦积两区和甘谷、武山、秦安县天然气管道支管建设,加快天然气加气站工程及油改气工程建设,提高清洁能源在总能源消耗中所占比重;提高油品标准,限期淘汰黄标车、老旧汽车。加快化工、造纸、制革、淀粉等行业工业废水治理和重点流域、工业园区、规模化畜禽养殖场等重点水污染防治工程建设,推动重点高耗水行业节水改造。组织实施安全饮水、地表水保护、地下水保护等清洁水行动,加快渭河流域水污染防治实施方案所列项目的实施。全面实施重金属污染治理工程,着力解决危险废物、危险化学品等突出环境风险问题,启动土壤环境保护工作,以重金属和有机污染物为重点,开展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加大重点行业清洁生产推行力度,支持企业采用源头减量、减毒、减排以及过程控制等先进成熟清洁生产技术。
(三)园区循环化改造。推动各类园区建设废物交换利用、能量分质梯级利用、水分类利用和循环使用、公共服务平台等基础设施,实现园区内项目、企业、产业有效组合和循环链接,力争到2015年,天水经济技术开发区、天水国家农业科技园区等园区完成循环化改造,主要资源产出率、土地产出率、资源循环利用率显著提升,建成各具特色的循环经济示范园区,成为区域内、区域间循环经济发展的重要载体。
(四)城镇环境基础设施建设。积极争取中央和省级预算内专项投资、以奖代补财政专项,加快全市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和配套管网工程建设,推进建筑中水利用和城镇污水再生利用。加大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和配套管网建设力度,加快生活垃圾处理工程建设,实施协同资源化处理城市废弃物示范工程。到2015年,所有县区具备污水集中处理能力和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能力,市主城区生活污水处理率不低于85%,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80%;各县城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70%。
(五)绿色建筑行动。深入开展绿色建筑行动。到2015年,新建建筑严格执行建筑节能国家标准,设计阶段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执行率达到100%、施工阶段不低于97%;2014年起政府投资的公共机构建筑、公益性建筑、单体建筑面积超过2万平方米的大型公共建筑以及保障性住房要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完成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50万平方米任务;在各级机关和教科文卫体系统创建省级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10家、国家级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6家;加快发展防火隔热性能好的建筑保温体系和材料,积极发展加气混凝土制品、多功能复合一体化墙体材料等绿色建材;积极推动太阳能等可再生能源在建筑中的规模化应用,新增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面积240万平方米。大力推广散装水泥、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新型墙体材料、节能建筑门窗和屋面防水保温系统;推进建筑节能成套技术及部件产业化进程。推广使用家庭节能空调、节水器具和太阳能热水器,全面普及家庭照明节能灯。
四、加强技术创新
(一)企业技术创新能力建设。强化企业技术创新主体地位,鼓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支持企业牵头承担节能环保领域各级政府管理的科技计划项目。瞄准国际先进水平和国内领先水平,面向产业高端发展的重大需求,部署一批先导性前沿技术,以半导体照明、节能建材、节能电机和环保农业等行业为重点,形成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和核心竞争力的自主品牌装备与产品。鼓励引导企业与科研院所、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高新企业研究工业、建筑、交通等重点领域的节能环保关键共性技术和先进适用技术,重点开发、推广和应用我市优势传统产业的先进节能环保技术,提高我市传统优势产业的节能环保水平。推进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改造提升传统产业。
(二)促进科技成果产业化转化。建设一批产业集聚、优势突出、产学研用有机结合、引领示范作用显著的节能环保示范产业,重点建设成套装备及配套设备、关键共性技术和先进制造技术的生产制造与推广应用。打造一批具有产业技术研发、专业技术服务等产业集聚功能的产学研联合创新载体。在电力、冶金、化工、建材、装备制造等高载能产业领域,加大节能技术的引进、研发、嫁接。支持余热余压利用、高效电机产品等重大、关键节能技术与产品示范、规模化生产和应用。鼓励设立中小企业节能环保公共服务平台,出台扶持政策,支持中小型节能环保企业开展技术创新和产业化发展。
(三)推动技术交流合作和人才队伍建设。加大与关中—天水经济区内高校和环保研究机构的交流与合作,支持现有企业引进重大科技创新成果,在消化吸收基础上进行再创新,不断探索产业科技交流合作新模式,吸引节能环保科技创新资源向我市集聚。引导专业技术服务机构和国内外知名的科研机构开展深度技术合作。加强国内外交流和合作,积极组织节能环保产业界参加国际性、区域性的经贸洽谈和交流活动,争取引进更多的节能环保合作项目、资金和先进技术;充分利用国际金融机构和外商直接投资,引进先进的节能环保技术、设备和管理,缩短我市节能环保产业与发达地区之间的差距。
五、保障措施
(一)健全法规标准。贯彻落实国家节能环保政策,提高污染物排放控制标准,扩大监控污染物范围,强化总量控制和有毒有害污染物排放控制,发挥标准对产业发展的催生促进作用,推动传统产业升级改造。严格节能环保执法,认真落实执法责任追究制,依法加大对环境污染违法行为的惩处力度。加强对节能环保标准、认证标识、政策措施等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大市场监管和环境治理设施运营资质和环境监测服务监管工作,强化室内空气、噪声和放射性检测、电磁辐射、光污染检测等环境污染监测和废旧电子废物、废旧衣服、垃圾分类、餐厨垃圾安全处置等与人民群众生活相关业务监管。加快建立节能减排监测、评估体系和技术服务平台。
(二)强化目标责任。完善节能减排统计、监测、考核体系,健全节能减排预警机制,强化节能减排目标和进度考核,逐步建立健全行业节能减排工作评价制度。加强监督检查,认真执行月上报、季分析、半年检查、年度总结的节能减排目标责任动态管理制度。将考核结果作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纳入政府绩效管理,落实奖惩措施,实行问责制。认真落实节能评估和审查制度,发挥能评对控制能耗总量和增量的重要作用。按照万家企业节能量目标,加大对重点耗能企业节能工作的评价考核力度。认真开展企业排污许可证核发工作,促进脱硫、脱硝、污水处理厂建设和除磷脱氮升级改造等工程项目实施,扩大全市环保产业市场。落实节能减排目标责任制,形成促进节能环保产业发展的倒逼机制。
(三)加大财政投入。强化政府对节能环保工程的引导作用,逐步把节能环保作为公共财政支出的重点,加大投入力度,对现有的有关专项资金调整支持方向,将节能环保产品生产、推广补贴纳入到有关专项资金使用范围,采取资金补助、以奖代补等方式支持我市节能环保产业发展。加大市级节能减排专项资金,积极争取中央、省级预算内资金,加强对节能环保产业的支持力度。
(四)拓展投融资渠道。积极引导社会资金投资节能环保项目,鼓励和吸引金融机构加大对节能环保项目和节能环保企业的信贷支持。鼓励信用担保机构加大对资质好、管理规范的节能环保企业的融资担保支持力度。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和外资进入我市节能环保产业领域。
(五)完善价格、收费、税收、土地政策。落实电力峰谷分时电价政策,扩大应用面并逐步扩大峰谷差价。对超过产品能耗(电耗)限额标准的企业和产品,实行惩罚性电价。严格落实燃煤电厂脱硫、脱硝电价政策和居民用电阶梯价格,逐步推行居民用水用气阶梯价格。深化市政公用事业市场化改革,完善供热计量价格和收费管理办法,改进垃圾处理费征收方式,合理确定收费载体和标准,提高收缴率和资金使用效率。对城镇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建设、危险废物及资源综合利用、生活垃圾和污泥无害化处理、重大节能环保装备制造项目等节能环保建设项目用地,优先给予保障。对新改扩建的节能环保产业项目,在土地、规划、环评、能评、项目审批、核准、备案等方面优先办理和适当简化。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现有节能、节水、环境保护、资源综合利用的税收优惠政策。
(六)推行市场化机制。落实国家主要终端用能产品能效"领跑者"制度,按照国家要求认真实施。按照国家统一部署,推进节能发电调度。强化电力需求侧管理,建立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推动生产者落实废弃产品回收、处理等责任。鼓励城镇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市场化建设和运营。在城镇污水处理厂、生活垃圾处理厂和危险废物处置场等设施运营服务中引入市场机制,推进环境基础设施服务的社会化运营和特许经营。
(七)支持节能环保产业“走出去”和“引进来”。引进一批具有影响力的节能环保企业,打造我市节能环保产业品牌。鼓励我市节能环保企业充分利用相关平台进行交流推介,增强“走出去”的能力。引导外资投向节能环保产业,丰富外商投资方式,拓宽外商投资渠道,不断完善外商投资软环境。
(八)加强能力建设和节能环保宣传教育。组织实施全市节能环保能力建设项目,提高各级节能、环保的执法服务水平。加强生态文明理念和资源环境教育,把节能环保、生态文明纳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教育体系以及基础教育、高等教育、职业教育体系。加强舆论监督和引导,宣传先进事例,曝光反面典型,普及节能环保知识和方法,倡导绿色消费新风尚,形成文明、节约、绿色、低碳的生产方式、消费模式和生活习惯。通过公众监督强化政府监督,推进企业诚信体系建立,形成节能环保产业发展的良好环境。
(九)加强组织实施。成立市节能环保产业协调推进领导小组(见附件),统筹协调我市节能环保产业发展工作。各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做好相应工作,切实解决工作推进中遇到的相关问题,重点加强对我市节能环保产业的指导、服务,推进我市节能环保产业快速、健康发展。
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要按照本意见的要求,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任务分工,落实工作责任,确保各项任务措施落到实处。
附件:天水市节能环保产业协调推进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
天水市人民政府
2014年5月26日
附件
天水市节能环保产业协调推进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
组长:郭奇若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副组长:米万平市政府副秘书长市政府外事侨务办主任
宋建平市发展改革委主任
杨永晖市环保局局长
成员:任进祥市委宣传部副调研员
张笑青市教育局副局长
景凌云市科技局副局长
张宏旭市工信委副主任
杨德权市财政局副局长
张勤学市人社局副局长
田永和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马延广市建设局副局长
张宪泉市运管局局长
史延春市农业局总农艺师
李玉君市商务局副局长
吴尚市统计局副局长
高志成市畜牧局副局长
李刚军市政府法制办副主任
张怀中市公共机构节能办主任
孙文峰市质监局纪检组长
田仲伟人行天水中心支行纪委书记
曹黎霞市银监局调研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发展改革委,宋建平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领导小组成员如有变动,由成员单位接任工作的同志替补,不另行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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