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发肇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县域经济大发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颁布单位:广东省肇庆市人民政府文号:肇府〔2012〕8号
颁布日期:2012-02-21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印发肇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县域经济大发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肇府〔2012〕8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肇庆高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关于加快县域经济大发展的实施意见》是市委部署开展“解放思想,务实创新,努力建设成为能够代表珠三角科学发展成果的城市”大调研大讨论活动形成的重要成果,已经市委常委会议和市政府十一届62次常务会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肇庆市人民政府

二○一二年二月二十一日

关于加快县域经济大发展的实施意见

为科学发展县域经济,使之成为我市建成能够代表珠三角科学发展成果城市的重要力量,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加快县域经济大发展的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全局,以富民强县为目标,围绕“两区引领两化”的发展战略,加快县域工业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步伐,拓宽县域经济发展空间,推动县域经济实现科学发展、跨越发展,加快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进程。

(二)基本原则。坚持解放思想,先行先试。进一步深化改革开放,创新体制机制和工作方式,增创县域经济发展新优势;坚持突出特色。根据发展条件的差异性,探讨发展途径的多样性,走最适合本地特点的创新发展之路;坚持分类指导、整体推进。突出重点,促进重点产业、重点区域率先实现突破,带动县域经济整体发展;坚持简政放权,政策激励。强化县级发展权限,优化县域投资环境,增强县域经济活力,完善县域发展的财政、人才等激励政策体系,充分调动各方面推进县域经济发展的积极性。

(三)目标要求。力争经过3-5年的努力,使我市县域经济发展迈上一个新台阶,各县综合实力在全省排序中普遍晋位升级。到2015年,全市县域生产总值、工业增加值、财政一般预算收入均比2011年翻一番多;二、三产业增加值占比超过70%,城镇化水平达到55%;力争到2020年“十三五”期末,四会、高要、广宁、德庆、封开和怀集等县域经济实力再上新台阶。

二、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大力推进县域工业化进程

(四)着力提升园区发展水平。采取“一区多园”的模式,充分发挥肇庆高新区的品牌效应,引领带动县域产业园区建设,加快新型工业化步伐。高标准、高起点规划建设顺德龙江(德庆)、中山大涌(怀集)产业转移园,以及四会亚洲金属资源再生工业基地、志高家电研发基地、广宁华南塑料再生资源工业基地、高要金淘、金渡等“六园一带”产业基地。谋划与广州、佛山共建广佛肇经济合作区,与广西梧州共建粤桂战略合作区,支持“要明鹤兴”区域经济一体化发展。注重园区特色,突出主导产业,走差异化发展道路。加强项目进园管理,大力提高引进项目质量水平,提高投资强度、土地产出率和环境保护能力,实现园区可持续发展。加快工业园区供电、供水、供气、道路、环保、通信、消防以及污水和垃圾处理等基础设施建设。支持县级工业园(产业基地)申报省级及省级以上工业园区。

(五)着力发展新兴产业。大力引进和发展资金技术密集、关联度高、带动力强的生物制药、精细化工、电子信息等新兴产业,集聚发展相关配套产业。大力发展机械设备、电子专用设备制造等装备制造业,增强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技术装备的制造能力。大力发展精密压铸、汽车零配件、包装机械、通风设备、真空应用设备、气动元件、电子检测设备、智能仪表、输变电设备等专用制造业。加强县域企业自主创新能力,推进产学研一体化发展,加快新技术、新工艺在传统优势产业中的应用水平,做强做大产业规模。依托资源优势,积极打造中国新型建材产业基地、小五金制造业基地产业集群等。

(六)着力发展资源型产业。坚持开发与保护并重,在有效保护、有序开发的基础上,发挥矿产、林产、石灰石、稀土等资源优势,发展壮大“金木水”等(金属加工、林浆纸一体化、水泥)资源型产业。充分发挥四会金属资源再生加工产业集聚发展、规模发展优势,引导其向规模化、科技化、集团化、国际化方向发展,打造华南最大金属再生资源加工基地。以封开华润水泥、高要新明珠集团等建材龙头企业为基础,扩大新型建材生产规模,促进产业向集约化、环保化转型,打造粤西新型建材产业基地。推进广宁林浆纸一体化省级产业集群升级示范区建设,打造林浆纸一体化产业基地。改造提升怀集、封开、德庆木材加工、林产深加工企业,延伸产业链条,加快培育产业集群,打造木材加工和林产化工产业基地。以封开铜钼矿、高要金矿和怀集铁矿为重点,加快推进矿产资源开发和深加工,提升矿产资源的附加值和竞争力,打造矿产资源开发和深加工基地。加强水力资源的开发、建设和管理,积极争取封开抽水蓄能电站项目规划建设。大力发展名优农林特产精深加工业,建设农副产品加工基地。加大落后产能淘汰力度,有效破解资源和环境制约。

(七)抓好大项目、大企业建设。打造一批具有自主创新能力和市场竞争力的县域龙头企业,大力支持成长性好、前景广阔的企业进行技术改造、增资扩产。广泛开展各种形式招商活动,着力引进世界500强企业、中央和省属企业、以及国内民营大企业、大集团。建成一批投资额、年产值分别超10亿元、100亿元,税收分别超1亿元、10亿元的大型工业骨干企业。选择一批产业链长、科技含量高的专业企业,实行集约发展,发挥“羊群效应”,打造成为知名的区域性产业集群。加强现代企业制度建设,鼓励企业上市发展,走现代企业发展之路。

三、推进主体功能区建设,促进区域协调发展

(八)大力推进主体功能区建设。根据各县(市)不同区域的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现有开发强度和发展潜力,编制各县(市)主体功能区规划。统筹谋划人口分布、经济布局、国土利用和城镇化格局,确定不同区域的主体功能,宜工则工、宜农则农、宜商则商。各县(市)要以镇为单位划分主体功能区。实行分类规划、分类扶持、分类发展、分类考核,形成因地制宜、布局合理、优势互补的县域、镇域经济特色。

(九)创新财政转移支付制度。积极探索并建立财政转移支付、专项发展资金等政策体系,调整相关利益各方生态及其经济利益的分配关系,促进主体功能区规划建设,实现经济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双赢,推动县域经济科学发展。按照平等的公共服务原则,增加对各县(市)的财政转移支付力度。采取积极鼓励政策,建立多渠道的融资机制,加大对县域生态农业、旅游业、文化产业、社会服务业等弱势产业的支持力度。

(十)建立科学的主体功能区考核标准。按照主体功能区规划要求,设立符合地方发展的科学考核标准。对优化开发区域考核,强化经济结构、资源消耗、环境保护、科技创新以及对外来人口、公共服务等指标的评价。对重点开发区域,实行工业化、城镇化发展水平优先的绩效考核评价。对限制开发区域,强化对生态功能的保护和对提供生态产品能力的考核。对于禁止开发的区域,强化对自然文化资源的原真性和完整性保护的考核。对不同主体功能区的绩效考核评价结果,均作为地方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培训教育、奖励惩戒的重要依据。

四、加快“双转移”步伐,积极融入广佛肇经济圈

(十一)推动产业和劳动力“双转移”。加强与珠三角核心区尤其是广佛地区的产业对接,推进园区招商。落实产业转移工业园及产业集聚基地“零收费”制度,建立产业转移重点项目行政审批事项的“绿色通道”并实行“一条龙”服务。加强农村劳动力培训转移就业工作,积极落实省财政专项扶持资金,对法定劳动年龄的农村劳动力进行免费职业技能培训,对参加技能提升培训的农民工给予专项资金补贴。

(十二)推进与广佛一体化发展。利用四会、高要毗邻广州、佛山的地缘优势,积极参与广佛肇经济圈建设,大力促进与广州、佛山等在资本、项目、管理、技术、人才、物流、信息服务等各种生产要素的交流互动。在为珠三角先发地区提供发展空间的同时,获取自身发展更大的能量,实现优势互补、资源优化配置,努力打造成珠三角产业梯度转移的承接基地、制造业基地、物流集散基地、优质农副产品供应加工基地以及旅游休闲基地。

五、统筹城乡发展,大力推进城镇化进程

(十三)推进城镇化进程。加快编制完成所有县城和中心镇的控制性详细规划,加快提升县城综合功能,引导要素集中,使县城成为各县(市)物流、人流、资金流的中心。加快中心镇、特大镇建设,稳步调整行政区划,加快中心镇与周边镇合并,扩大中心镇规模,建设成为具有较强辐射带动能力的农村区域性经济文化中心。扶持发展重要交通通道沿线城镇,引导发展有条件的各类特色小镇,加快宜居城镇、宜居社区、宜居村庄的创建步伐。

(十四)加快基础设施建设。尽快实现县县有高速公路目标,加快省道、县道升级改造和新农村公路路面硬底化建设,加强各县与肇庆城区、县域之间的连接,打造肇庆“一小时经济圈”。加快县域电网改造,根据发展需求增加输变电站建设项目和电网改造项目,保障民生用电和生产用电需要。进一步加大农村水利设施建设力度,加强生态环境建设,改善农业生产条件。加强城镇给排水、环保、环卫、绿化等市政基础设施和医疗、教育、文化娱乐等其他配套设施建设,完善城镇服务功能。

六、大力发展第三产业,调整产业结构

(十五)发展商贸流通业。制定完善县域商贸流通网点布局规划,以交通干线和县城、中心镇为依托,规划建设、改造提升一批区域性乃至全国性的专业批发市场,形成布局合理、设施完备的市场网络。充分发挥城镇商贸集散中心的作用,加快发展城镇商贸业,积极推进中小商场、超市、连锁经营店进乡镇。到2015年,培育一批年销售额达5亿元左右的大中型批发市场,大多数县区形成1-2个年销售额超亿元的批发市场。

(十六)发展特色旅游业。充分利用各县的自然资源、文化资源,发展富有地方特色的旅游业,打造全市千里旅游走廊。梳理出一批精品旅游景点,积极推进4A级以上景区申报工作。通过整合、包装、推广、活动策划等多种手段,向海内外打响县域旅游品牌。积极引导鼓励社会资本、境外资本开发人文和自然旅游资源,投资建设旅游景点景区,促进旅游产业和产品结构优化。积极发展县域观光农业、生态旅游、休闲度假旅游、民俗文化旅游等项目。

七、加快发展农村经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十七)创新和完善农村体制机制。坚持和完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制度,探索建立农村土地流转机制,加快土地流转步伐。健全保护耕地和基本农田的经济补偿机制。完善农村宅基地管理机制,对被征用土地的农民,要切实解决好就业、住房、子女上学等后顾之忧,实现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全覆盖,保障农村的稳定。全面完成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强化农业科技推广应用。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和民主管理,深入创建平安和谐村。继续推进生态文明村和“名镇名村”建设,进一步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推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十八)发展生态特色农业。以规模化养殖为重点,加快优质畜产品生产和加工基地建设。积极引导农业优势产业向优势产区集中,在全市分片区特别是西北部生态经济圈谋划建设大型农产品物流基地,并通过农业招商,引进先进适用技术,发展粮油、果蔬、茶叶等加工业,提高农业产业化水平。着力扶持扩大名优水稻、柑桔、淡水养殖、蔬菜、禽畜、花卉名木、油茶、松脂、油栗、南药等品牌的知名度,努力培育更多的品牌产品。大力扶持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积极支持发展农村各类合作经济组织、购销大户和农民经纪人队伍,提高农业组织化程度。

八、简政放权,优化县域经济发展环境

(十九)大力推进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深入推进简政强镇事权改革。以“简政”、“放权”为重点,逐步调整完善各县(市)财权、事权配置,依法委托、下放和完善一批行政审批和行政执法权限,切实增强县一级在人、财、物方面的自主权。通过直接放权、委托放权、内部调整管理权限和服务前移等方式下放到乡镇机关相关职能部门的管理权限,依法赋予乡镇政府相应的管理权限及人、财、物等相应的资源配套。

(二十)创造更加宽松的服务环境。进一步理顺关系,加强和完善县级政府的社会管理权、公共服务权、市场监督权等经济和社会管理权限。推进政府部分职能向行业协会(商会)转移试点工作,健全中介服务机构和行业协会信用归集平台,规范市场秩序和收费制度,促进中介服务机构的健康发展。通过民营化、政府采购、项目招标、合同外包、特许经营、志愿者服务、委托代理、公众参与等方式,探索建立和完善多元化的政府购买公共服务机制,降低行政成本,提升政府公共服务水平。

九、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增强县域经济发展活力

(二十一)加大财政扶持力度。积极配合推进省直管县财政体制试点,逐步落实县级财力保障机制。协助县(市)争取省财政资金支持县域经济的发展。认真贯彻执行省促进县域经济发展的财政措施,设立市级县域经济发展激励基金,引导县域经济创新发展方式,扶持和激励县域经济优势产业、优质项目和优秀经营成果。积极争取省三产引导资金、中小企业发展资金等专项资金逐年提升支持我市县域经济的比例,进一步减轻县(市)财政支出压力。除中央明确规定或省政府批准的规费项目外,市直各部门不得以任何名义向县(市)集中收取收费性资金。省政府未批准的各类建设项目不得要求县(市)财政提供配套资金。

(二十二)加大金融支持保障力度。积极推进村镇银行、小额贷款公司、农业担保公司等新型农村金融服务机构建设,积极发展农村小额信贷,拓宽农业农村融资渠道。鼓励和支持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农村信用合作社、邮政储蓄银行及其他新型金融机构大力开发符合当地需求的多样化的小额信贷产品,拓展小额信贷业务,解决中小企业、农户、个体创业贷款难问题。发挥财政杠杆作用,加大贷款贴息力度,提高贴息比例,引导和带动更多商业性信贷资金投向农业农村。创新涉农贷款担保方式,支持多户联保,龙头企业、农业担保公司、专业保险公司担保等多种贷款担保方式。积极探索建立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贷款试点。建立健全农业保险制度,积极扩大政策性农业保险品种和范围,逐步将水稻、生猪、渔业、森林等险种纳入政策性保险范围。

(二十三)加大用地政策扶持力度。积极为各县(市)争取用地指标,大力支持县域重点项目列入国家级和省级重点项目,破解土地“瓶颈”问题。对县(市)工业园区和产业基地建设、重点基础设施项目、重点产业集群和符合产业政策的招商引资项目的建设用地在政策和法律允许的前提下给予保证。加快用地审批速度,新增建设用地,由县国土资源部门组织申报。合理确定县域“三旧”改造范围,争取一批项目纳入市“三旧”改造试点。积极引导县(市)用好用活省的土地利用政策,盘活土地存量,扩大增量,全面提高土地利用效益。

十、加强领导,促进县域经济科学发展

(二十四)建立县域经济发展联席会议制度。建立县域经济发展联席会议制度,由市政府主持,定期或不定期协调县与市、县与县之间的发展问题,研究决定县域合作重大事项和加快县域发展的政策措施。

(二十五)健全和完善县域经济发展考核机制。贯彻落实《肇庆市县(市、区)党政领导班子落实科学发展观政绩考核评价办法(试行)》,结合主体功能区规划,进一步完善考核指标,形成以综合考核为主导、以工作实绩为依据、以群众评价为基础的科学考核评价体系。

(二十六)加强县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选准配强县镇党政正职,优化班子结构。保持县镇干部队伍的相对稳定,县镇党政正职原则上至少任满一届。加大干部培训力度,不定期安排县镇干部到先进地区学习锻炼,开阔视野,增长才干。注重培养、选拔基层一线干部,特别是对长期在县镇工作,而且成绩突出的干部要加大提拔力度,形成良好的用人激励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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