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落实市政府主要领导讲话精神加快推进部分进度较慢重点项目和重要工作的通知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落实市政府主要领导讲话精神加快推进部分进度较慢重点项目和重要工作的通知
| 颁布单位:贵州省遵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遵府办发〔2013〕79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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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13-05-07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落实市政府主要领导讲话精神加快推进部分进度较慢重点项目和重要工作的通知
红花岗区、汇川区、新蒲新区、仁怀市、遵义县、务川自治县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有关工作部门,有关企事业单位:
4月28日,市委、市政府召开了全市2013年第一季度重点项目建设观摩暨经济运行调度会议。会上,市政府主要领导对我市部分进度较慢的重点项目和重要工作提出了明确的要求。全市各级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强化工作措施,全力推进重点项目建设和重要工作,确保全面完成各项目标任务。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各有关部门要针对部分进度较慢的重点项目和重要工作,成立以主要负责同志为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落实,明确责任领导及责任人,确保一抓到底、抓出进度、抓出效益。
二、实行倒逼机制。对推进较慢的重点项目和重要工作,各级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对照目标任务和进度安排,实行倒排工期,全力提速度、赶进度,确保全面完成项目建设和投资计划目标。
三、转变工作作风。各级各有关部门负责同志要深入一线,认真排查重点项目和重要工作进度滞后的原因,创新工作思路和方法,全力破解用地、融资、征地拆迁等影响项目建设的瓶劲问题,为重点项目和重要工作顺利推进营造良好环境。
四、加强项目督查。市政府督查室要对照《遵义市部分进度较慢重点项目和重要工作责任分解表》(附后)的要求,每月初开展一次专项督查。对因工作不力,未按要求完成重点项目和重要工作进度的,由市政府督查室进行全市通报,并作为年度综合考核的依据。
附件:遵义市部分进度较慢重点项目和重要工作责任分解表
2013年5月7日
【附件】:遵义市部分进度较慢重点项目和重要工作责任分解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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