娄底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娄底市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实施方案(2011—2015年)》的通知
娄底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娄底市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实施方案(2011—2015年)》的通知
| 颁布单位:湖南省娄底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娄政办发〔2012〕18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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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12-04-24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娄底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娄底市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实施方案(2011—2015年)》的通知
娄政办发〔2012〕18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娄底经济开发区、万宝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局委、各直属机构,有关企事业单位:
《娄底市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实施方案(2011—2015年)》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一二年四月二十四日
娄底市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实施方案
(2011—2015年)
为进一步提高全市公民的科学素质,建设幸福娄底,根据《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2006—2010—2020)》(以下简称《科学素质纲要》)、《湖南省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实施方案(2011-2015)》(湘政办发〔2011〕94号)和《娄底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纲要》,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方针和基本目标
(一)指导方针。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政府推动,全民参与,提升素质,促进和谐”的方针,紧紧围绕建设幸福娄底目标,扎实推进公民科学素质建设,在全社会倡导科学思维、科学生活的新风尚,提高自主创新能力,促进经济社会和人的全面发展,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打下坚实的人力资源基础。
(二)基本目标。到2015年,初步建立比较完善的公民科学素质建设组织实施、基础设施、条件保障、监测评估等体系,公民具备基本科学素质的比例达到5%。一是科学发展观在全社会深入贯彻落实。突出“节约能源资源、保护生态环境、保障安全健康、促进创新创造”工作主题,重点宣传低碳经济、防灾减灾、公共安全等观念和知识,倡导建立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促进人与自然和谐相处,推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二是全民科学素质实施工作机制建设比较完善。逐步完善资源共享机制,加强资源集成和有效利用,初步建立公益性科普事业与经营性科普产业并举的体制。不断完善《科学素质纲要》工作监督评价体系,形成有效的动员激励机制,促进社会各方面参与科学素质建设,基本形成社会化工作格局。科普工作与科研、教育、文化等事业紧密结合,形成联动工作机制,不断增强全民科学素质工作的合力。三是重点人群科学素质行动带动全民科学素质持续提升。增强未成年人对科学的兴趣,不断提高公务员特别是领导干部的科学决策水平,提升农民、城镇劳动者、社区居民的科学素质水平,逐步缩小城乡居民之间、经济发达地区与欠发达地区居民之间科学素质差距。四是科学素质建设服务能力大幅提高。科学教育与培训体系不断完善,大众传媒、科普基础设施的科技传播与普及力度不断增强,科普资源更加丰富,科普人才队伍不断发展壮大,公民提高自身科学素质的机会与途径显著增多,科学素质建设基础得到加强,形成多层次的公共科普服务平台。
二、重点任务
(一)未成年人科学素质行动。
1.任务:
(1)宣传科学发展观,结合国情和市情,重点宣传节约能源资源、保护生态环境、保障安全健康、促进创新创造等内容,使未成年人从小树立人与自然和谐相处和可持续发展的意识。
(2)充分发挥课堂主渠道作用,推进科学课程的全面实施,加大科技教师的培训力度,提高学校科学素质教育水平。
(3)巩固农村义务教育普及成果,提高农村中小学科学教育质量,为农村未成年人特别是女童和留守儿童提供更多接受科学教育和参加科普活动的机会,培养他们独立学习和自我发展的能力。
(4)加强校内外科学教育资源整合,广泛开展校外科技活动和科普活动,提高未成年人的创新意识和能力,进一步增强未成年人对科学技术的兴趣和爱好,正确认识科学技术与社会的关系,培养未成年人交流合作、综合运用知识解决问题的能力。
2.措施:
(1)开展学龄前科学启蒙教育,在幼儿园全面开展学龄前科学启蒙教育,鼓励幼儿园、社区和家庭结合幼儿的特点,利用身边的事物与现象,通过开展亲子活动,激发幼儿的好奇心,发展幼儿的观察力、想象力和认知能力。在幼儿科学启蒙教育中积极引进国际先进的幼儿教育理念和方法。
(2)完善基础教育阶段的校内科学教育。在义务教育阶段,推行启发式和探究式教学方法,注重培养未成年人对科学的兴趣和爱好,把科学教育的目标渗透到学校教育的各门课程和各个环节,使未成年人在这一阶段初步形成科学素质。在高中教育阶段,引导未成年人树立终身学习的理念,初步掌握学习科学的基本方法,使他们能够结合科学课程的学习进行自主探究,结合通用技术课程的学习尝试技术设计,并积极开展与科学相关的研究性学习、社区服务和其它社会实践,促进自身科学素质提高。大力营造崇尚科学的校园文化氛围,创建平安校园、文明校园、绿色校园、和谐校园。进一步缩小城乡、区域和校际之间科学教育的差距,通过建立城乡学校校长、教师交流服务制度,推进师资配置动态平衡,推动基础教育阶段科学教育的均衡发展。
(3)丰富校外和课外科学教育活动。动员科技和教育工作者开展与青少年面对面科技交流活动,引导未成年人增强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发挥科技场馆等科普教育基地的作用,开展科技专家进校园(社区)等活动。鼓励学生进实验室、动手做科研、参加科学调查体验。办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青少年科技创新奖等活动。面向乡村学生、农民工子女组织开展学业辅导、亲情陪伴、感受城市、自护教育等各类志愿服务,帮助他们提高科学素质、丰富生活阅历、增长见识。
(4)整合校外科学教育资源,建立校外科技活动场所与学校科学课程相衔接的有效机制。利用科技类博物馆、科研院所、自然保护区和森林公园等科普教育基地和青少年科技教育基地的教育资源,为提高未成年人科学素质服务;加强现有青少年宫(活动中心)、儿童活动中心等综合性未成年人校外活动场所的科普教育功能,在有条件的地方建设青少年科技活动中心等专门科普活动场所。
(5)发挥社区和家庭教育在提高未成年人科学素质中的作用。增强社区科学教育服务功能,免费对中小学生开放社区内各类科技文化设施。加强家庭教育科学知识宣传和普及,强化家庭教育责任,建立学校、家庭与社区良性互动的合作机制,以各级各类学校为主体,建立具有较强专业知识的家庭教育教师队伍,积极开展家庭教育各项主题活动。开展创建家庭教育示范区活动,鼓励父母或其他监护人为未成年人进行科学实践活动提高条件,引导其广泛接触自然、社会,培养亲近自然的情感。
3.分工:市教育局、团市委牵头,市委宣传部、市财政局、市科技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卫生局、市广播电视台、市妇联、市科协参加。
(二)农民科学素质行动。
1.任务:
(1)面向农民宣传科学发展观,继续开展培训和教育,建立健全农村科技传播的组织网络和人才队伍。重点开展保护生态环境、节约水资源、保护耕地、防灾减灾、健康卫生、移风易俗和反对迷信陋习等内容的宣传教育,促进在广大农村形成讲科学、爱科学、学科学、用科学的良好风尚,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2)围绕科学生产和增效增收,推进现代农业。在农民身边建立科普示范和惠农服务的长效机制,提高农民运用先进适用技术发展生产、科技致富的能力,激发广大农民参与科学素质建设的积极性,将推广实用技术与提高农民科学素质结合起来,着力培养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农民和农村实用人才。
(3)提高农村富余劳动力向非农产业和城镇转移就业的能力,重点加强对返乡农民工创业培训和青年农民的技能培训。
(4)提高农村妇女及贫困地区、革命老区农民的科学文化素质。
2.措施:
(1)建立内容丰富、形式多样、适应需求的农村科学教育培训体系。贯彻落实《农民科学素质教育大纲》,充分发挥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网络、广播电视学校、普通高校、职业学校和职业培训机构、科普活动站、乡镇综合文化站、农科教中心、村文化活动室等在农村科技培训中的作用,面向农民的大力开展各类科技教育培训活动。
(2)大力开展农民科技培训。结合农村党员基层干部适用技术和市场经济知识培训计划、绿色证书工程、阳光工程、雨露计划、星火科技培训专项行动、双学双比、巾帼科技致富工程、农民创业培训等,开展针对性强、务实有效、通俗易懂的农业科技培训,多渠道加大培训力度,提高农民的就业创业能力。
(3)广泛开展各种形式的科技下乡和群众性、社会性、经常性科普活动。深入开展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科技活动周、全国科普日等活动,总结推广科技特派员、科技入户、科技咨询服务站、科技专家下乡、“三农”网络书屋等行之有效的做法,探索科技人员与农民互动的科技咨询服务长效机制。
(4)加强农村科普示范体系建设。开展农村科技、科普示范活动,进一步建立和完善示范体系。深入开展全国科技进步示范县(市、区)和全国科普示范县(市、区)、乡(镇)、村(社区)、户等建设活动,大力培育和发展农村专业技术协会和科技、科普示范基地,充分发挥其示范作用。
(5)大力推进学习型村镇建设。充分利用现有资源,调动各方面积极性,以实施“农民大学生培养工程”、“农村实用技术培训工程”、“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工程”、“技能型人才培养培训工程”、“成人继续教育和再就业培训工程”等为重点,大力开展农村应用型高等专门人才培养、农村实用技术培训、农村劳动力培训阳光工程和进城务工人员岗位技能培训。
(6)建立健全农村科技教育、传播与普及服务组织网络和人才队伍。发展农业技术推广机构、农村基层科普组织和农民合作经济组织,继续实施“科普惠农兴村计划”等支农惠农项目,培养扶持一大批农村专业技术协会、农村科普示范基地、农村科普带头人(示范户)和科普工作队(服务队)。重点加强对各类农村实用技术培训机构教师的继续教育和培训,发挥各类农村实用技术培训机构在农技服务中的作用,组建专家咨询服务和志愿者队伍,形成科技人员服务“三农”的有效机制。
(7)加强农业机械技术培训。充分发挥农业机械集成技术,节本增效,推动规模化经营。
3.分工:市农办、市科协牵头,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财政局、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卫生局、市农业局、市广播电视台、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参加。
(三)城镇劳动人口科学素质行动。
1.任务:
(1)在城镇大力宣传科学发展观,重点倡导和普及节约资源、保护环境、节能减排、安全生产、健康生活等观念和知识,促进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和科学文明健康生活方式的形成。
(2)围绕走新型工业化道路和发展现代服务业的需求,以学习能力、职业技能和技术创新能力为重点,提高第二、第三产业从业人员科学素质,更好地适应经济社会和自身发展的要求。
(3)围绕新型城镇化进程的要求,提高进城务工人员的职业技能水平和适应城市生活的能力。
(4)提高失业人员的就业能力、创业能力和适应职业变化的能力。
2.措施:
(1)加强对城镇劳动者科技教育培训的宏观管理,将劳动人口应具备的基本科学素质内容纳入各级各类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课程内容和培训教材,将有关科学素质要求纳入职业标准,作为各类职业培训、考核和鉴定的内容。促进用人单位加强全民科学素质工作,建立健全从业人员带薪学习制度,鼓励职工在职学习。
(2)开展各种形式的劳动预备制培训、再就业培训、创业培训、进城务工人员培训和各类从业人员在岗培训和继续教育。健全以就业技能培训、岗位技能提升培训和创业培训为主要内容的职业培训制度。开展创业培训、创业指导和创业小额贷款工作,提高劳动者创业能力。
(3)加强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实施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举办专业技术人员高级研修班,建立国家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促进专业技术人员能力水平和科学素质的全面提升。充分发挥科技社团在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中的重要作用,帮助专业技术人员开展技术攻关、解决技术难题,参加跨行业、跨学科的学术研讨和技术交流活动。
(4)开展日常性职工科普教育活动。继续深入推进“创建学习型组织、争做知识型职工”、“讲创新、比贡献”等活动,着力打造一批学习型、创新型、技能型团队。组织专家服务团队深入企业开展技术咨询服务等活动,加大面向科技工作者的健康知识科普宣传,组织开展健康讲座、心理培训等宣传教育活动。
(5)提升进城务工人员的科学素质。强化进城务工人员的技能培训和知识普及,针对新生代农民工的需求和特点,广泛开展科普进工地等活动。建立进城务工人员和用工单位、劳务输出组织共同开展职业培训机制。实施进城务工人员特别培训计划,促进进城务工人员转化为城镇居民。
3.分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总工会牵头,市委宣传部、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科技局、市卫生局、市广播电视台、团市委、市妇联、市科协参加。
(四)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科学素质行动
1.任务:
(1)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科学素质与领导科学发展能力的教育培训工作,着力培养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的执政能力,提升科学决策与管理水平。
(2)建立终身学习机制,切实增强领导干部和公务员提高自身科学素质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促进学习型机关的建设,使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科学素质在各类职业人群中位居前列。
(3)创造条件,积极营造提高全民科学素质的良好氛围。
2.措施:
(1)将提高科学素质列入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国有企业负责人教育培训规划。在选拔录用、综合评价工作中体现对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科学素质的要求。在党政领导干部、国有企业负责人公开选拔考试大纲和题库中,强化与科学素质要求有关的具体内容。在公务员录用考试大纲及题库中,列入与科学素质要求有关的内容。在完善对领导干部和领导班子综合考评体系时,注重对科学素养考察的内容。
(2)加强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的现代科学知识教育。建立提高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科学素质的学习培训制度、公务员科学知识学习培训登记制度。各级党委(党组)中心学习将科学发展观、国家科技发展战略、建设创新型娄底以及我市科技发展规划等,作为理论学习的重要内容。注重对领导干部和公务员进行科学知识、科学方法、科学思想、科学精神的教育。抓好县市区分管领导、各级科技行政管理干部、科研机构和国有企业、高新技术企业技术负责人等的科学教育培训。
(3)充分发挥各级党校、行政学院培训的主阵地作用,将科学素质教育内容列入教学计划,着力提高干部的科学素质。指导干部教育培训机构加强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科学素养课程体系建设。
(4)举办面向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的各类科普活动。在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厂矿企业遴选一批适合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参观学习的科普场所,组织实地参观。每年有针对性地面向各级领导干部组织系列科普报告会。各级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带头参加全国科普日、娄底科技活动周等各类科普活动。针对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编辑出版科普读物。贯彻落实中央宣传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科技宣传工作的通知》(中宣发〔2003〕27号),大力传播科学思想,倡导科学方法,弘扬科学精神。
3.分工: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牵头,市委宣传部、市财政局、市科技局、市卫生局、团市委、市妇联、市科协参加。
(五)社区居民科学素质行动
1.任务:
(1)努力提高居民生活质量。通过提升社区科普服务能力,发展完善社区公共服务体系。倡导和普及节约资源、保护环境、节能减排、健康生活等观念和知识,形成科学文明健康生活方式,不断提高生活质量,提升居民幸福指数。
(2)建设文明和谐的学习型社区。以社区科普服务能力提升为重点,调动社区居民提高自身科学素质的积极性,增强社区居民应用科学解决实际问题、改善生活质量、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2.措施:
(1)开展多种形式的科普宣传和教育活动。围绕安全健康、节能环保、防灾减灾等内容,开展科教进社区、卫生科技进社区、全民健康科技行动、社区科普大讲堂、节能减排家庭行动、心理健康咨询等活动。发挥社区教育在提高劳动者科学素质、服务民生和促进社会和谐方面的作用。面向老年人、妇女、少年儿童开展科学、安全、健康生活等宣传教育活动,引导未成年人正确使用网络资源,获得有益知识,拒绝不良信息。
(2)提升社区科普能力。探索实施“社区科普益民计划”。充分依托社区公共服务场所和设施,建立完善社区科普活动室、科普图书室、科普画廊等基础设施,拓展和发挥科普功能。发挥互联网、移动通信、移动电视等新型传媒等功能。健全街道科协、科普协会、社区科普小组等网络组织。建立健全社区科普宣传员和科普志愿者队伍。开展科普示范街道、社区、楼宇、家庭等创建活动。
(3)搭建社会化的社区科普工作格局。有效整合社区内及周边科普资源,建立共建共享机制,鼓励学校、科研院所、科技社团、科普场馆、科普教育基地、企事业单位、在娄部队积极参与社区的科普活动。
(4)大力推进学习型城市社区建设。以城镇社区为依托,通过社区科普活动室、科普学校、科普画廊等机构和设施,开展多种形式的科普宣传,整合社区学习教育资源,完善学习体系和学习网络,组织开展适合各类人群特点的科普教育活动,满足城市居民精神文化需求。广泛开展公民基本道德规范和文明礼仪知识教育,大力倡导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积极改善社区科普人文环境,努力建设文明、和谐、安全的新型社区,发挥社区在提高劳动者科学素质方面的作用。
3.分工:市科协、市妇联牵头,市委宣传部、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科技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卫生局、市广播电视台参加。
(六)实施科学教育与培训基础工程。
1.任务:
(1)加强教师的科学素质建设,提高教师队伍整体科学素质和水平。
(2)加强教材建设,改革教学方法,形成适应不同对象需求、满足科学教育与培训要求的教材教法。
(3)加强教学基础设施建设,充分利用现有的教育培训场所、基地,配备必要的教学仪器和设备,为开展科学教育与培训提供基础条件支持。
2.措施:
(1)加强教师科学素质教育培训。通过优化师范科技教育资源等措施,推进实施中小学各学科教师科技知识培训,提高中小学教师科学素质和水平。探索科技界和教育界合作的长效机制,共同建立科学教育的有效模式。鼓励师范院校设置科学教育专业,培养具有较高专业水平和职业能力的科学教育教师。加强中小学、职业教育、成人教育和各类培训中科学教育的教材建设,根据农民、未成年人、城镇劳动者、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的特点和需求,以科学发展观、先进适用技术、职业技能、现代科技知识等为主要内容改进传统教材编写模式,更新课程内容,改进教学方法,促进科学课程的完善与发展。深入基层,引导并推动中小学校开展科学教育教学研究。组织教学改革经验交流、科普讲座等活动,帮助教师不断提高专业水平,提高科学教育的质量。
(2)加强中小学科学教师队伍建设。组建强有力的科学教育专业队伍,并积极探索中小学科学课程专任教师培养的专业设置、培养模式和培养渠道,提高中小学科学教师培养质量,建设起一支专业化程度较高的中小学科学教师队伍。
(3)加强中小学特别是农村中小学科学教育基础设施建设。根据科学课程的需要,建立完善实验室,充实实验仪器、教具、音像设备、计算机等教学器材,并面向社会提供服务,使全市中小学尤其是边远农村地区中小学实验室及其仪器设备的数量和质量,能够满足中小学科学课程教学的需要。支持和鼓励为中小学科学教育提供高质量服务网站的建设,加快数字科技馆的开发力度,使中小学科学教师和中小学生能方便快捷地从网络、图书馆获得高质量的教学资源和学习支持服务。
(4)优化整合社会科技教育资源。优化整合各类科技教育资源,实现资源共享,形成广覆盖、多层次的科技教育网络,为劳动者提高科学素质提供更多机会和途径。开展多种形式的科技培训和进修活动,加强业务学习,全面提升在职科学技术教育、传播与普及人员的科学素质和业务水平。进一步增强高等院校、科研院所、职业学校、函授学校、广播电视学校等机构的科学教育和培训功能,鼓励和支持科技场馆、科普示范教育基地等开展科技培训。支持和鼓励城乡中小学校,以科普教育特别是防灾减灾知识教育为目的,带动和促进广大中小学校开展科普教育活动。
3.分工:市教育局、市农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牵头,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市农业局、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市科协参加。
(七)实施科普资源开发与共享工程。
1.任务:
(1)繁荣科普创作,引导、鼓励和支持科普产品和信息资源的开发。注重科学与艺术、自然科学与人文社会科学的结合,创作开发一批优秀科普作品。
(2)集成市内外科普资源与信息,建立共享交流平台,为社会和公众提供资源支持和公共科普服务。
(3)培育发展专业性科普产品生产制作机构,加强各行业科普产品制作能力,加强数字化科普资源建设力度,建立高水平的科普产品创作队伍。
2.措施:
(1)促进原创性科普作品的创作。鼓励支持娄底市科普作家围绕宣传落实科学发展观,创作出一批紧扣时代脉搏、适应市场需求、公众喜闻乐见的优秀科普作品,加大对优秀原创科普作品的扶持、奖励力度,吸引和鼓励社会各界参与科普作品创作。鼓励、扶持优秀科普剧、科普动漫、科普网络游戏作品创作,带动科普书刊和科普玩具等衍生产品开发。推动科普、科技、教育、传媒有效合作,引进国外优秀作品,借鉴国际先进创作理念和方法,带动我市科普创作整体水平的提高。
(2)推进科普资源数字化建设。建立数字科普资源共享平台,集成全社会优质科普资源建设数字化科普资源库,对各类科技、教育等资源进行开发和转化。建立科普图库、科普动漫作品库、科普音像库、科普书库、科普报告库、科普基地资源库、科技馆展品库和博物馆藏品库等若干数字化科普资源数据库。
(3)集成境内外现有科普图书、期刊、挂图、音像制品、展教品、文艺作品以及图片、科普志愿者等各类科普信息,建成数字化科普信息资源库和共享交流平台,通过互联网为社会和公众提供资源支持和公共科普服务。
(4)搭构建实体科普展教资源平台。围绕公众关注的科学热点、难点和突发事件,加强科普展教品内容设计,制定重点创作选题。开发、引进科教影视节目、科普图书、挂图等展教资源,并与各类科普基础设施的展教活动有机结合起来,提高资源利用率和活动效果。推动旅游景区、农业观光园、绿色生态园等结合自身优势,开展特色科普展教活动。挖掘开发具有鲜明特色的科普展教资源,形成全社会力量参与科普展教品开发的局面。
(5)充分保护知识产权,创造公共科普信息资源公平使用的法制环境。
3.分工:市委宣传部、市科协、市科技局牵头,市委组织部、市农办、市教育局、市农业局、市卫生局、市广播电视台、市总工会、团市委参加。
(八)实施大众传媒科技传播能力建设工程。
1.任务:
(1)加大各类媒体的科技传播力度。广播电视科技节目的播出时间,各类科普出版物的品种和发行量,综合性报纸科技专栏的数目和版面,科普网站和门户网站的科技专栏等大幅度增加。
(2)提升大众传媒的科技传播质量。
(3)充分发挥手机、互联网、移动电视等新兴媒体的积极作用,增强科技传播的覆盖面和吸引力。
2.措施:
(1)鼓励各类媒体兴办科技栏目,重点支持有广泛影响的精品栏目。择优扶持若干有特色、覆盖率高的知名科普网站。建立与市场、公众需求相适应的管理体制与运行机制,树立以消费者为中心的经营理念。引进现代营销模式与先进编创技术,注重市场调研,提高播出和编辑出版质量。
(2)提升大众传媒从业者的科学素质与科技传播能力。各媒体配备一定数量的科技记者。加强对科技宣传报道记者、编辑、导演的科学素养宣传、教育及业务培训工作,提高其传播科学知识、弘扬科学精神、坚持科学态度的主动性与责任感。推动科技社团与媒体交流互动,提高媒体从业者客观准确报道最新科技成果、具有科技背景的社会热点话题以及自然灾害、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能力。
(3)制定优惠政策和相关规范,积极培育市场,推动科普文化产业发展。建立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科普出版物发行渠道,加强网点建设,大力扶持科普出版物在农村和边远地区的发行工作。研究开发网络科普的新技术和新形式。开辟具有实时、动态、交互等特点的网络科普新途径,开发一批内容健康、形式活泼的科普教育、游戏软件。
(4)提高各类媒体对于公共卫生事件和重大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的反应能力,指导公众以科学的行为和方式应对突发事件。
3.分工:市委宣传部牵头,市农办、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农业局、市广播电视台、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市科协参加。
(九)实施科普基础设施工程。
1.任务:
(1)加强对新建科普基础设施的指导,重点利用好现有设施,增强科普基础设施的整体服务能力,增强公众提高科学素质的机会与途径。
(2)优化科普资源配置,形成布局合理、数量适当的科普基础设施发展格局。
(3)发展基层科普设施。在城乡社区建设科普画廊、科普活动室、运用网络进行远程科普宣传教育的终端设备等设施;增强综合性未成年人校外活动场所的科普教育功能,充分发挥科普大篷车“流动科技馆”的作用,为城乡社区、学校特别是贫困、边远地区提供科普服务。
2.措施:
(1)统筹协调科普基础设施建设。加强全市科普基础设施建设与运行加强宏观指导、系统设计和前瞻布局,建成一批科普基础设施,逐步拓展设施科普服务功能,开发利用好科普资源,不断创新科普展览和教育活动,建设科普人才队伍,全力推进科普基础设施的全面发展。加大对公益性科普设施建设和运行经费的公共投入。加快对现有科普设施进行更新改造,满足公众参与科普活动的需求。
(2)积极推进各类科普场馆建设。积极建设具有特色的科技馆,加强对科技馆运行的规范管理,开展科技馆等级和绩效评价。
(3)巩固发展各类科普教育基地。积极发展国家、省和市级科普教育基地。到2015年,国家科普教育基地达到2个左右,省级科普教育基地达到6个左右,市级科普教育基地达到20个左右。对市级科普教育基地实行动态管理,发展一批具备优质科普设施资源和较高科普服务能力的基地。
(4)广泛发展建立基层科普活动站(服务站、活动室)和科普宣传栏(画廊)。全市60%的乡镇(街道)、社区(村)的公共活动场所建有科普服务站(活动室、活动站)和科普宣传栏(画廊),定期更新科普内容,电子科普画廊等新型科普设施得到发展。
(5)配备基层科普服务车(科普大篷车、科普宣传车)。积极管好用好现有科普服务车,充分发挥其功能。积极配齐并逐步更新科普服务车。争取中国科协配备多功能科普大篷车,提高科普巡展和服务能力。各县(市、区)及有关部门采取联合共用共享的方式,拓展农业科技服务车、乡村流动图书车、计划生育宣传车等现有资源的科普功能,推动全市科普车的发展。
3.分工:市科协、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市财政局牵头,市教育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农业局、市卫生局、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参加。
(十)实施科普人才建设工程。
1.任务:
(1)着力提升科普人才队伍的整体素质,培养和造就一支规模适度、结构优化、素质优良的科普人才队伍。
(2)优化科普人才队伍结构,稳定专职科普人才队伍,不断壮大兼职科普人才队伍,积极发展科普志愿者队伍。大力培养面向基层的科普人才。
(3)培育一批高水平的科普创作与设计、科普研究与开发、科普活动组织策划、科普传媒、科普产业经营与管理等方面的人才。
2.措施:
(1)扎实推进高端和专门科普人才队伍建设。利用行业科技类科普场馆设施资源,围绕科普场馆的建设与运行管理,重点培养急需紧缺的科普展览设计开发、科学教育活动组织策划、科学实验、场馆情报理论和运营管理等方面的科普专门人才。建设高水平科普创作与设计团队。培养科普传媒人才、科普产业经营人才和科普活动组织策划等专门人才。支持鼓励大中专院校、科研院所、科普组织、企业与相关机构建设高端科普人才培训、实践基地。
(2)扎实推进农村科普人才队伍建设。依托农业技术推广机构、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农村专业技术协会、农村科技合作社、农村致富技术函授大学、农村科普示范基地、科普活动站、科技特派员创业链和工作站等,采取培训、示范、实践等方式,培训农村实用科普人才。利用各种资源,培训、指导科普员的工作,不断提高科普员的素质和科普服务能力。加大对农村科普人才的表彰奖励和宣传力度,提高农村科普人才的社会地位。
(3)扎实推进社区科普人才队伍建设。在科教进社区、社区科普大讲堂、社区科普大学、社区青少年科学工作室等活动中,培养造就扎根基层的社区科普人才。鼓励学校、学会、科研院所、科普场馆、科普教育基地、企事业单位、部队的专业人才积极参与社区科普活动,发展壮大社区科普员队伍。依托大中专院校、科研机构、科普场馆、科普组织、科技社团、社区科普学校、社区青少年工作室等,建设一批社区科普人才培训基地,定期对社区科普人才进行培训,组织其参与科普实践。
(4)扎实推进青少年科技辅导员队伍建设。培养中小学科技辅导员、发展校外青少年科技辅导员队伍,建设一批适合素质教育要求的中小学科技辅导员培训基地。
(5)扎实推进企业科普人才队伍建设。充分发挥企业科协、职工技协、研发中心等的作用,结合职工技能培训和“讲创新、比贡献”、“创建学习型组织、争做知识型职工”等活动。结合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职业技能培训、职工科普教育活动等,加强企业科普人才技能培训。利用高校、研究机构、科普组织、科普场馆等各种科普培训资源,培养培训企业科普人才。
(6)扎实推进科普志愿者队伍建设。大力建设各级各类科普志愿者协会、科普志愿者服务站等组织,建设科普志愿者网站(页),加强对科普志愿者培训,为各类科普志愿者成长和服务提供交流平台。重点发展学会等科技社团的科普志愿者队伍、大学生科普志愿者队伍、离退休科普志愿者队伍和应急科普志愿者队伍。
3.分工: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科技局、市科协牵头,市委宣传部、市农办、市教育局、市农业局、市卫生局、市广播电视台、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参加。
(十一)完善公民科学素质建设长效机制。
1.任务:建立健全广泛动员社会各界参加全民科学素质工作的机制。
2.措施:
(1)完善人才培养和动员机制。认真实施国家、省和娄底市中长期科技、教育、人才发展规划纲要,建设好专职和兼职科普工作队伍。通过学校培养、培训进修、交流锻炼等方式,培养适应我市科技场馆、科普传媒等事业发展需要的专门人才。推动完善科普人才的评价标准和评价政策。研究制定激励措施,充分调动社会各界参与科普创作,传播科学知识和科技成果。
(2)建立科研与科普密切结合机制。研究制定在娄底市科技计划项目中相应增加科普任务的措施与办法。将科普工作作为我市重大科技创新的有机组成部分,在不涉及保密的情况下,使公众能够及时了解科研的最新发现和科技创新的最新成果。同时,科技计划等项目在立项时增加相应科普任务,验收时对科普效果进行评价。推动承担国家、湖南省和娄底市科技项目的科研团队、企业、高校和广大科技专家在科研与科普工作的结合上发挥示范和带头作用,为广大科技工作者作出表率。
(3)健全监测评估体系和考核激励机制。推动制定《中国公民科学素质基准》和《科学素质纲要》实施的监测指标体系,定期开展娄底市公民科学素养调查和全市科普统计工作,为我市公民提高自身科学素质提供衡量尺度和指导,为《科学素质纲要》实施和监测评估提供依据。对在公民科学素质建设中作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给予表彰,大力宣传先进人物和典型经验。
3.分工:市委组织部、市科技局、市科协牵头,市委宣传部、市农办、市发改委、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农业局、市卫生局、市广播电视台、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参加。
三、组织实施
(一)组织领导。市人民政府领导《科学素质纲要》的实施工作。各有关部门、单位和人民团体按照要求将有关任务纳入相应工作规划和计划,充分履行工作职责,发挥各自优势,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市全民科学素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市科协)要发挥综合协调作用,会同有关方面共同推进全市公民科学素质建设。
建立娄底市全民科学素质工作实行工作例会和联系协调制度。娄底市全民科学素质实施工作办公室要认真召开实施工作会议、联络员会议,加强组织协调,推动科学素质建设各项任务的落实,并将本方案实施情况向市人民政府汇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把公民科学素质建设工作作为推动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的一项重要工作,纳入本地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要把实施《科学素质纲要》的重点任务列入年度工作计划,纳入目标管理考核。要因地制宜,制度本地区“十二五”全民科学素质工作的实施方案。要继续完善公民科学素质建设的工作机制和制度,定期召开会议,听取《科学素质纲要》实施工作的汇报,协调解决实施工作中有关重大问题,制定具体政策措施,保障《科学素质纲要》顺利实施。各地要加强对《科学素质纲要》的督促宣传,推动工作任务的落实。
(二)保障措施。
1.完善政策法规体系。在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及有关科学技术教育、传播与普及的政策法规中,体现公民科学素质建设的目标和要求。进一步明确政府、社会组织、企事业单位及公民个人在公民科学素质建设中的责任、权利和义务。研究制定激励政策,解决专兼职科普工作者的工作、生活、进修、职称、待遇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使科普工作者的劳动成果与科研成果、学术成果同样得到社会承认和尊重。充分调动科技、教育、传媒等社会各界以及大学生、离退休工作者等社会群体参与科学素质建设的积极性,发挥其优势和作用,不断壮大科学素质工作队伍。鼓励科技专家参与科学素质工作,将科普工作作为科研院所和科技工作者评价考核的重要内容,纳入各级政府科学技术进步奖社会公益类项目的奖励范围。落实有关鼓励科普事业发展的科普税收优惠等相关政策,繁荣科普创作、提升大众传媒科技传播能力,加强科普基础设施建设和科普人才队伍建设。
2.保障经费投入。各级政府根据财力情况和公民科学素质建设发展的实际需要,逐步提高教育、科普经费的投入水平,并将全民科普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切实保障《科学素质纲要》顺利实施。市直有关部门单位根据所承担的重点工作任务,按照国家预算管理规定和现行资金渠道,积极争取国家、省相关部门支持,统筹考虑和落实所需经费。逐步加大对科普场馆等公益性科普设施的投入,保障基本建设。倡导社会捐资赞助,拓宽社会资金投入渠道,按相关规定落实完善捐赠公益性科普事业个人所得税减免政策和相关实施办法,广泛吸纳市内外机构、个人的资金用于支持公民科学素质建设。
(三)进度安排。
2011年,着手制定“十二五”全民科学素质工作实施方案并启动实施工作;做好“十二五”《科学素质纲要》实施动员和宣传工作。2012—2014年,继续完善工作机制,配合国家、省有关部门落实监测评估工作,针对薄弱环节,解决突出问题,全面推进和落实各项重点任务。2015年,组织开展全面督查,对“十二五”期间全民科学素质工作进行总结和评估,继续推进组织实施工作。
附件:娄底市全民科学素质工作领导小组工作规则
附件
娄底市全民科学素质工作领导小组工作规则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省、市《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实施方案(2011-2015)》(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切实加强对市全民科学素质工作的领导,制定本工作规则。
一、主要职责
市全民科学素质工作领导小组对全市贯彻落实《实施方案》工作进行全面指导,研究制定促进《实施方案》贯彻落实的政策措施,协调解决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重大问题,对各县(市、区)、各级各部门贯彻落实《实施方案》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二、会议制度
领导小组实行联席会议、专题会议和联络员会议制度。
(一)联席会议
联席会议由组长或组长委托副组长召集和主持。主要内容包括:
1、研究部署全市《实施方案》贯彻实施中的重要工作;
2、听取实施工作方案进展情况;
3、审议实施工作过程中的重大政策措施,协调解决有关重大问题。
联席会议一般每年召开一次,可安排有关部门、单位和人员列席会议。
(二)专题会议
专题会议由组长或副组长召集和主持,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期召开,出席人员和会议内容由组长或副组长确定。
(三)联络员会议
联络员会议由副组长或副组长委托办公室主任召集和主持,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期召开,出席人员和会议内容由副组长或办公室主任确定。
三、文件制度
为充分行使领导小组的职责,保证领导小组重大决策和重要会议精神得到及时贯彻执行,领导小组印发以下文件:
(一)会议纪要;
(二)上级有关指示和重要讲话精神;
(三)日常工作中的通知或意见
文件由领导小组组长或副组长签批,由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各成员单位要积极按照有关通知精神及时报送相关材料。
四、领导小组办公室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市科协。
办公室工作职责: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提出贯彻实施工作的政策和措施建议;督查落实领导小组会议议定事项;承办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编发简报,负责全市贯彻实施工作的情况汇总,负责与各成员单位之间的协调沟通。
领导小组人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成员单位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报领导小组组长批准后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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