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扫码添加微信岳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胡宗明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 颁布单位:湖南省岳阳市人民政府 | 文号: |
|---|---|
| 颁布日期:2015-02-04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岳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胡宗明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岳政人〔2015〕3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岳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城陵矶临港产业新区、南湖风景区、屈原管理区,市直各单位,中央、省属驻岳各单位:
市人民政府决定:
胡宗明同志任岳阳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兼);
免去兰建中同志岳阳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兼)职务。
岳阳市人民政府
2015年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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