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胡宗明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颁布单位:湖南省岳阳市人民政府文号:
颁布日期:2015-02-04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岳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胡宗明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岳政人〔2015〕3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岳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城陵矶临港产业新区、南湖风景区、屈原管理区,市直各单位,中央、省属驻岳各单位:

市人民政府决定:

胡宗明同志任岳阳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兼);

免去兰建中同志岳阳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兼)职务。

岳阳市人民政府

2015年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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