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关于新区吴都新城概念规划及重要节点城市设计的批复

颁布单位:江苏省无锡市人民政府文号:
颁布日期:2014-12-26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市政府关于新区吴都新城概念规划及重要节点城市设计的批复

锡政复〔2014〕98号

市规划局:

你局《关于报批新区吴都新城概念规划及重要节点城市设计的请示》(锡规〔2014〕61号)悉。经研究,原则同意该规划。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规划确定的规划范围,即北至新纺路、东至望虞河、南至梅育路、西至锡兴路,总面积约70平方公里。

二、原则同意规划确定的功能定位。

三、原则同意规划确定的空间结构。

四、原则同意规划确定的用地与路网结构以及泰伯广场、新韵活力中心节点的城市设计方案。

五、在下一阶段规划实施和管理中,要坚持规划的权威性和指导性,注重提高规划管理科学化水平,强化规划实施的可操作性,促进吴都新城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无锡市人民政府

2014年1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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