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扫码添加微信市政府关于新区吴都新城概念规划及重要节点城市设计的批复
| 颁布单位:江苏省无锡市人民政府 | 文号: |
|---|---|
| 颁布日期:2014-12-26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市政府关于新区吴都新城概念规划及重要节点城市设计的批复
锡政复〔2014〕98号
市规划局:
你局《关于报批新区吴都新城概念规划及重要节点城市设计的请示》(锡规〔2014〕61号)悉。经研究,原则同意该规划。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规划确定的规划范围,即北至新纺路、东至望虞河、南至梅育路、西至锡兴路,总面积约70平方公里。
二、原则同意规划确定的功能定位。
三、原则同意规划确定的空间结构。
四、原则同意规划确定的用地与路网结构以及泰伯广场、新韵活力中心节点的城市设计方案。
五、在下一阶段规划实施和管理中,要坚持规划的权威性和指导性,注重提高规划管理科学化水平,强化规划实施的可操作性,促进吴都新城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无锡市人民政府
2014年1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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