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认真落实《2015年〈省政府工作报告〉任务分解方案》的通知
关于认真落实《2015年〈省政府工作报告〉任务分解方案》的通知 颁布单位:辽宁省营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营政办发〔2015〕8号 ---|--- 颁布日期:2015-03-17 | 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关于认真落实《2015年〈省政府工作报告〉任务分解方案》的通知 各市(县)、区人民政
关于认真落实《2015年〈省政府工作报告〉任务分解方案》的通知
| 颁布单位:辽宁省营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营政办发〔2015〕8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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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15-03-17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关于认真落实《2015年〈省政府工作报告〉任务分解方案》的通知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派出机构、各直属单位:
按照《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15年省〈政府工作报告〉任务分解方案》的通知(辽政发〔2015〕5号)要求,现将任务分解方案中涉及我市的各项目标任务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一、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省《政府工作报告》各项任务的落实工作,各牵头部门要认真负责,配合部门主动配合,对各项工作都要制定细化方案,明确责任,并形成抓落实的新常态。
二、市政府领导同志要对各自分管部门的落实情况,每月进行一次调度,每季度汇总情况并作出报告。
三、市直机关工委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要将省《政府工作报告》涉及我市任务完成情况,列入绩效考核体系之中,作为重点内容加以具体考核和评价。
四、要按照《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转作风抓落实促振兴报告工作的有关规定(试行)》(辽政发〔2015〕1号)要求,建立定期报告制度,所有承担省《政府工作报告》任务的地区、部门和单位都要将任务落实情况形成落实报告,以正式文件形式于6月15日和12月15日分两次上报市政府办公室,由市政府办公室汇总后上报省政府。
五、要按照《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督查工作的实施意见》(辽政发〔2015〕2号)要求,市政府督察室要加大督查督办力度,并对任务完成情况进行通报。
附件:2015年省政府工作报告任务分解方案涉及我市主要工作任务分解表
http://www.yingkou.gov.cn/xxgk/gfxwj/zfbwj/201507/t20150702_894037.html
营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3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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