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4年包头市爱国卫生综合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包头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4年包头市爱国卫生综合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 颁布单位: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 文号: |
|---|---|
| 颁布日期:2014-03-25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包头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4年包头市爱国卫生综合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包府办发〔2014〕66号
各旗、县、区人民政府,稀土高新区管委会,市直各部门、单位,中直、区直企事业单位,大中专院校,驻包部队:
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将《2014年包头市爱国卫生综合整治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2014年3月25日
2014年包头市爱国卫生综合整治工作方案
为扎实有序解决全国爱卫会关于《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技术评估报告》中提出的问题,全面提升我市城市建设与管理水平,为迎接2015年国家卫生城市复审奠定坚实基础,特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自治区“8337”发展思路和市委十一届五次、六次全委会议精神,本着治理环境、改善城乡面貌、惠及民生、促进和谐的工作目标,坚持科学部署、有序推进、标本兼治、便民为民的工作原则,广泛深入开展爱国卫生综合整治活动,着力解决市政设施建设和日常卫生管理等方面达不到《国家卫生城市标准》、影响市民工作生活的问题,健全落实城市卫生长效管理机制,进一步提升城市形象和品位,营造我市良好的人居环境。
二、工作安排
(一)摸底调查阶段(3月20日至4月10日)
各地区、部门和单位要根据全国爱卫会关于《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技术评估报告》中提出的问题和建议,对照《国家卫生城市标准》,结合本方案任务分解表(见附件),组织开展摸底调研,认真查找各自存在的不达标问题,分别制定详细的工作方案,明确整治内容、治理责任、完成时限和考核奖惩办法等,为扎实有序开展全市爱国卫生综合整治活动做好准备。
(二)全面整治阶段(4月11日至8月31日)
1.各地区、部门和单位要以“爱国卫生月”、“世界卫生日”等为契机,开展社会卫生宣传活动。以新闻媒体、窗口单位、公共场所、居民社区为主,通过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广泛深入宣传爱国卫生综合整治和城市卫生长效管理方面的内容,引导广大市民参与到活动中来,提高市民爱国卫生意识。(完成时间:集中的、大型的社会卫生宣传活动于4月份完成;小型的、常态的卫生宣传要经常开展)
2.以棚户区改造、公路铁路沿线和城市出入口生态环境治理为契机,有序推进老城区、道路街巷、集贸市场、旧小区、城乡结合部及城中村基础和环卫设施建设。以“清脏治乱”为切入点,开展市容环境、市容秩序、交通秩序、集贸市场等专项整治活动,提升城乡建设和管理水平。(完成时间:市容环境和秩序等整治活动于5月31日前完成;基础和环卫设施建设在11月30日前开工率达到100%)
3.加快现代农牧业示范区、区域性绿色农畜产品生产加工基地、食品加工园区的建设,开展医疗系统、食品加工、餐饮和“五小”行业、公共场所、二次饮用水等专项整治行动,健全落实常态化监管机制。(完成时间:各专项整治行动于8月31日前完成)
(三)检查验收阶段(9月1日至9月30日)
9月份前两周,各地区、部门和单位要结合各自承担的整治任务,对照《国家卫生城市标准》,认真组织开展自查,及时查漏补缺,整改不达标问题。9月份后两周,市爱卫办将会同市委督查室、市政府督查室、市纪委效能室、市委组织部考核处,按照《包头市城市卫生长效管理考核办法》(包党办发〔2012〕5号)精神,对各地区、部门和单位所承担任务完成情况进行检查验收。
(四)巩固提升迎检阶段(10月1日至10月31日)
各地区、部门和单位要加强常态管理,健全落实长效机制,着力打造一批街道、社区、店铺等精品工程,发挥示范带动作用,推动爱国卫生整体水平提升,以优异的成绩迎接自治区爱卫办对我市整改达标情况的检查验收。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2014年度爱国卫生综合整治工作事关我市2015年迎接国家卫生城市复审大局。各地区、部门和单位要高度重视,进一步统一思想,增强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把爱国卫生综合整治当作一项紧要工作,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全力抓。各地区和部门要密切配合、同心协力、齐抓共管,确保各项整治内容达到预期效果。
(二)明确目标,落实责任
各地区、部门和单位要严格按照本方案工作要求,进一步细化分解指标任务,明确进度安排、完成时限、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制定详细且操作性强的工作方案,确保整治工作顺利推进。工作方案务必于4月15日前报市爱卫办创建科(市爱卫办518房间)。
(三)加强宣传,营造氛围
各地区、部门和单位要加大社会卫生宣传力度,通过新闻媒体、制作横幅标语等各种方式,多层面、多角度、多形式宣传各自开展爱国卫生综合整治采取的措施和取得的成效,让广大市民更加深入地了解并自觉参与、支持整治活动,促进整治工作。
(四)加大投入,认真督查
各地区、部门和单位要紧密结合好事实事项目和便民工程,加大资金投入,切实保障基础设施建设和环境治理活动扎实开展。各级政府和爱卫部门要加强督查频次,确保不留死角。对于存在的问题,要重点督查、跟踪督办,直至全部达标。
附件:2014年包头市爱国卫生综合整治任务分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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