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伦贝尔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呼伦贝尔市中小企业创新年主题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呼伦贝尔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呼伦贝尔市中小企业创新年主题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 颁布单位: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 文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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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13-09-06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呼伦贝尔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呼伦贝尔市中小企业创新年主题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呼政办发〔2013〕86号
各旗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驻呼伦贝尔市各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呼伦贝尔市中小企业创新年主题活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呼伦贝尔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3年9月6日
呼伦贝尔市中小企业创新年主题活动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自治区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自治区中小企业创新年主题活动方案的通知》(内政办发〈2013〉56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中小企业创新年主题活动的总体要求,抢抓国家和自治区高度重视中小微企业发展的政策机遇,以“创新驱动成长,转型促进发展”为主题,创新工作思路,创新服务手段,完善工作机制,加强部门联动,推动政策落实,突出服务体系建设和创业基地建设,引导和推动全市中小微企业开展技术创新、管理创新和经营方式创新,培育新的增长点,形成新的竞争优势,在创新发展中实现转型升级。
二、重点工作
(一)创新工作机制,落实好鼓励中小微企业创新发展的各项政策
有效发挥呼伦贝尔市中小企业联席会议的作用,加强成员单位间的工作协作与联动;全面落实国家、自治区促进中小微企业发展的各项政策,研究提出呼伦贝尔市扶持中小微企业创新发展的政策建议;积极争取国家、自治区各类扶持项目、资金,设立市本级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重点扶持创新型中小微企业;加强各类扶持资金使用的监督,规范项目管理,严格项目验收,注重项目实施效果。(由市中小企业局牵头,市财政局、科技局、商务局、农牧业局落实,呼伦贝尔市中小企业联席会议其他成员单位配合)
(二)培育领军企业,实施创新型企业成长工程
积极落实“自治区千户非公创新型工业中小企业成长工程”,重点培育和扶持我市已列入该工程的70户创新能力较强、成长性较好、具备“专精特新”特点的行业重点企业,集中资源扶持其成长壮大;通过典型示范作用,带动全市中小企业开展技术创新、管理创新、经营创新,大幅提升中小企业创新能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加速实现企业发展模式由要素驱动向创新驱动转变,提高工业经济发展质量和效益。(由市中小企业局牵头,市科技局、财政局、农牧业局、金融办等部门落实,呼伦贝尔市中小企业联席会议其他成员单位配合)
(三)坚持就业优先,打造创业基地和创新平台
实施“以创业带动就业工程”,发挥创业带动就业的倍增效应,全市(不含满洲里市)扶持创办2000户微型企业,带动6600人实现就业;以县域经济为单元,以开发区(园区)为重点,以财税、金融、土地等方面的政策扶持为支撑,着力培育一批以高校毕业生等初始创业者为创业主体的、各具特色的中小微企业创业(孵化)基地,选择其中条件较好的3-5个申报自治区级中小微企业创业示范基地,给予更多的政策扶持。(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牵头,市中小企业局、财政局、国土资源局、科技局、工商局、商务局、国税局、地税局、金融办等部门和单位落实,呼伦贝尔市中小企业联席会议其他成员单位配合)
(四)推动产学研协同,为创新发展提供科技支撑条件
发挥中小微企业创新主体作用,引导中小微企业不断加大研发投入和技术改造投资力度;鼓励有条件的企业与高校、科研机构共建技术研发中心,提高自主创新、集成创新和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能力;支持特色优势产业集聚区、开发区和工业园区建设科技创新研发平台、检测平台,健全完善研发、检测等创新体系;鼓励支持高校、科研院所与企业共建、共享研发平台和实训基地;加强产学研对接服务平台和规范技术合同网上登记,培育壮大面向中小微企业的技术创新服务平台。(由市科技局牵头,市财政局、中小企业局、农牧业局等部门和单位落实,呼伦贝尔市中小企业联席会议其他成员单位配合)
(五)实施品牌战略,支持和鼓励企业研发新产品
支持企业做强核心业务,研发引进新技术,开发新产品,提高产品质量和附加值;加强中小微企业品牌创建指导和服务,为中小微企业提升品牌价值提供政策和技术支撑;通过积极推荐和指导,实现我市中小微企业在争创知名商标、著名商标和驰名商标方面有新的突破。(市工商局牵头,市质监局、科技局、中小企业局、农牧业局、商务局等部门)
(六)创新服务手段,加快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
组建市、旗市区两级中小企业服务中心,启动市本级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窗口”平台建设,确保在2014年底前实现与自治区枢纽平台的互联互通;规划和推动全市中小企业服务平台网络建设,积极争取国家和自治区专项补助资金,落实市、旗市区财政配套资金,尽快建成覆盖全市的中小企业服务平台网络体系;开展市级中小企业服务示范平台的认定工作,积极推荐符合条件的机构(平台)申报国家、自治区级示范平台,享受相应的扶持政策。(由市中小企业局牵头,市发改委、商务局、科技局、财政局、质监局等部门配合落实)
(七)创新发展领域,推动生产性服务业快速发展
加快发展工业设计、电子商务、科技研发、技术咨询、信息服务、工业物流等现代生产性服务业,培育一批“服务企业”的企业,促进需求对接,推动产业协调。年内选择3—5户上述领域中有代表性的中小微企业纳入扶持范围,给予相应的政策和资金支持。(由市中小企业局牵头,市财政局、商务局等部门配合落实)
(八)坚持多策并举,提高小微企业金融服务水平
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创新中小微企业金融产品和服务,建立中小微企业贷款增量奖励机制,鼓励银行、小额贷款公司等金融机构提高对中小微企业的贷款比重;在组织常态化的银企对接活动的基础上,年内开展1次大规模的送金融服务进旗县、进园区、进企业活动,助推中小微企业融资规模不断扩大,确保实现贷款增速和增量“两个不低于”的目标;建设中小微企业多元化融资平台,积极引导中小微企业掌握金融政策,了解金融新产品,实现单一渠道融资向多元融资方式的积极转变;扶持培育成长性良好的中小微企业改制上市,力争完成在“十二五”期间有1—3户企业实现上市的目标;着力强化中小微企业的增信服务和信息服务,加强中小微企业融资担保体系建设,通过资本金注入、中小微企业信用担保资金扶持等手段,扩大担保机构的资本规模,提高信用水平,增强业务能力,改善中小微企业融资环境。(由市政府金融办牵头,市人民银行、银监局、中小企业局落实,各国有商业银行和呼伦贝尔市中小企业联席会议其他成员单位配合)
(九)加强统计监测,动态掌握中小微企业的真实状况
结合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进一步查实我市中小微企业的发展状况,建立完善中小微企业基础信息数据库;强化部门间的信息沟通和工作衔接,形成协同联动的工作机制和信息共享机制;建立和完善中小微企业分类统计、监测分析和信息管理制度,科学、准确、及时地掌握全市中小微企业基本状况和生产经营运行动态,加强对中小微企业发展的分类指导,提高政策的针对性和有效性。(由市统计局牵头,呼伦贝尔市调查队,市工商局、农牧业局、商务局、中小企业局等部门配合落实)
(十)加强宣传培训,营造创新驱动发展的环境和条件
通过网络平台、新闻媒体等多种途径,大力宣传鼓励创新发展的政策措施,推动创新发展的经验方法,实现创新发展的地区企业,强化创新意识,提高创新能力,激发创新活力,在全社会形成崇尚创新的社会氛围和舆论环境;以开展“草原英才计划”等多层次、多形式的培训活动,组织务实有效的商务交流活动,提升企业家的综合素质和经营管理水平;采取智力引进和人才激励措施,引入高素质管理和领军人才;建立中小微企业专家服务团,开展企业管理咨询、管理诊断,帮助中小微企业经营管理者学习和运用现代管理知识,提高经营管理和创新能力,引导更多的中小微企业走上创新发展之路。(由市中小企业局牵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教育局、科技局落实,呼伦贝尔市中小企业联席会议其他成员单位配合)三、活动安排
创新年主题活动分3个阶段实施:
第一阶段:2013年1月—7月,调研发动阶段。开展动员部署,统一思想,明确任务,制定并下发创新年活动实施方案,明确创新年活动各项重点工作和责任部门。
第二阶段:2013年8月—11月,组织实施阶段。组织开展重点工作。各地、各部门抓好重点工作落实,及时报送相关情况。
第三阶段:2013年12月,总结验收阶段。对全市创新年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总结。各地、各部门将工作总结报呼伦贝尔市中小企业创新年活动办公室(设在呼伦贝尔市中小企业局),汇总后报市政府和自治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开展创新年活动,是营造中小微企业创新发展良好环境的重要抓手,是中小微企业实现健康发展的现实需要。各地、各责任单位和各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明确分管领导、专门人员,制定相应工作方案和落实措施,保证工作任务顺利完成。
(二)加强协调配合
各地、各部门要进树立大局意识,加强协调配合,注重工作的沟通衔接,形成合力共同推动中小企业创新年各项工作的落实。
(三)注重总结宣传
市中小企业创新年活动办公室要及时掌握各地活动组织开展情况,建立定期通报制度,及时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和做法,力求通过活动的开展,在推动我市中小微企业转型升级创新发展方面实现新的突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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