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扫码添加微信乌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奖励2014年全市普通高中教育质量先进单位的通报
| 颁布单位:内蒙古自治区乌海市人民政府 | 文号: |
|---|---|
| 颁布日期:2014-09-09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乌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奖励2014年全市普通高中教育质量先进单位的通报(乌海政字〔2014〕108号)
各区人民政府,滨河新区管委会,市府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教育方针,积极推进高中教育发展,调动高中教师工作热情和学生学习积极性,全面提升我市高中教育教学质量,经市政府研究,决定对乌海市第一中学等3个单位予以奖励。其中,奖励乌海市第一中学教育质量奖160万元;奖励乌海市第十中学教育质量奖120万元;奖励乌海市第六中学教育质量奖80万元。
希望受到表彰的先进单位把荣誉作为新的起点,继续保持谦虚谨慎、不骄不躁的作风,珍惜荣誉,发扬成绩,再接再厉,努力推动全市教育事业改革和发展取得新的更大的成绩。
2014年9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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