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3年度全市依法行政工作考核实施方案的通知
固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3年度全市依法行政工作考核实施方案的通知
| 颁布单位:宁夏回族自治区固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
| 颁布日期:2013-12-10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固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3年度全市依法行政工作考核实施方案的通知
固政办发〔2013〕128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事业单位:
根据市委、政府《关于印发<县(区)、市直部门(单位)和中央区属驻固单位2013年度考核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固党办〔2013〕66号)和《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3年度全区依法行政工作考核实施方案〉的通知》(宁政办发〔2013〕163号)要求,现将《2013年度全市依法行政工作考核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固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12月10日
2013年度全市依法行政工作考核实施方案
根据市委、政府《关于印发<县(区)、市直部门(单位)和中央区属驻固单位2013年度考核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固党办〔2013〕66号)和》(宁政办发〔2013〕163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考核对象
(一)县(区)人民政府。
(二)市政府各部门、事业单位。
二、考核实施机构
组织依法行政工作考核的实施机构为固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具体考核机构为固原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三、考核内容及评分细则
(一)县(区)人民政府依法行政工作考核内容及评分细则。
考核内容:考核内容分为组织领导、重大行政决策、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规范行政行为、行政复议、行政执法主体及人员培训、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健全监督机制、法制宣传10个方面的项目。考核评分细则详见附件1。
(二)市政府各部门、事业单位依法行政工作考核内容及评分细则。
考核内容:考核内容分为组织领导、重大行政决策、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规范行政裁量权、行政复议、行政执法主体及人员培训、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健全监督机制、法制宣传10个方面的项目。考核评分细则详见附件2。
四、考核办法
(一)考核工作方法
坚持以平时考核为主的方式对依法行政工作进行考核,平时考核主要由市法制办公室结合年度工作安排,采取的督查、专项检查、案卷评查、规范性文件备案等方式进行。
(二)考核评定方式
依法行政考核实行百分制,考评方式采取扣分制,直至每项赋分扣完为止。
(三)考核结果应用
考核工作结束后,由市政府法制办考核组对平时检查考核成绩汇总,将百分制换算成实际得分,经市政府分管领导审核后,报送市效能目标考核小组,计入各单位本年度效能目标考核总成绩,成为评定各单位年终效能目标考核结果的重要组成部分。
五、有关要求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直属事业单位要高度重视依法行政考核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做好依法行政工作,要明确任务分工,将依法行政工作落实到每个环节,细心收集资料,为依法行政工作考核提供翔实、准确的评分依据,确保考核工作的公正、客观、准确。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事业单位要按照市人民政府年初对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安排部署,自行组织检查,自行打分,并于2013年12月13日前向市政府法制办报送依法行政工作汇报材料和打分情况。
联系人:冯建辉联系电话:2088879
附件:1.2013年度县(区)人民政府依法行政工作考核评分细则
2.2013年度市政府各部门依法行政工作考核评分细则
附件:http://www.nxgy.gov.cn/uploadfile/201312/1387847706.93.rar
固政办发〔2013〕128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事业单位:
根据市委、政府《关于印发<县(区)、市直部门(单位)和中央区属驻固单位2013年度考核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固党办〔2013〕66号)和《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3年度全区依法行政工作考核实施方案〉的通知》(宁政办发〔2013〕163号)要求,现将《2013年度全市依法行政工作考核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固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12月10日
2013年度全市依法行政工作考核实施方案
根据市委、政府《关于印发<县(区)、市直部门(单位)和中央区属驻固单位2013年度考核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固党办〔2013〕66号)和》(宁政办发〔2013〕163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考核对象
(一)县(区)人民政府。
(二)市政府各部门、事业单位。
二、考核实施机构
组织依法行政工作考核的实施机构为固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具体考核机构为固原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三、考核内容及评分细则
(一)县(区)人民政府依法行政工作考核内容及评分细则。
考核内容:考核内容分为组织领导、重大行政决策、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规范行政行为、行政复议、行政执法主体及人员培训、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健全监督机制、法制宣传10个方面的项目。考核评分细则详见附件1。
(二)市政府各部门、事业单位依法行政工作考核内容及评分细则。
考核内容:考核内容分为组织领导、重大行政决策、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规范行政裁量权、行政复议、行政执法主体及人员培训、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健全监督机制、法制宣传10个方面的项目。考核评分细则详见附件2。
四、考核办法
(一)考核工作方法
坚持以平时考核为主的方式对依法行政工作进行考核,平时考核主要由市法制办公室结合年度工作安排,采取的督查、专项检查、案卷评查、规范性文件备案等方式进行。
(二)考核评定方式
依法行政考核实行百分制,考评方式采取扣分制,直至每项赋分扣完为止。
(三)考核结果应用
考核工作结束后,由市政府法制办考核组对平时检查考核成绩汇总,将百分制换算成实际得分,经市政府分管领导审核后,报送市效能目标考核小组,计入各单位本年度效能目标考核总成绩,成为评定各单位年终效能目标考核结果的重要组成部分。
五、有关要求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直属事业单位要高度重视依法行政考核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做好依法行政工作,要明确任务分工,将依法行政工作落实到每个环节,细心收集资料,为依法行政工作考核提供翔实、准确的评分依据,确保考核工作的公正、客观、准确。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事业单位要按照市人民政府年初对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安排部署,自行组织检查,自行打分,并于2013年12月13日前向市政府法制办报送依法行政工作汇报材料和打分情况。
联系人:冯建辉联系电话:2088879
附件:1.2013年度县(区)人民政府依法行政工作考核评分细则
2.2013年度市政府各部门依法行政工作考核评分细则
附件:http://www.nxgy.gov.cn/uploadfile/201312/1387847706.93.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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