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西州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州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增收节支工作意见的通知
海西州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州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增收节支工作意见的通知
| 颁布单位:青海省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西政办〔2009〕96 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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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09-08-25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海西州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州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增收节支工作意见的通知
西政办〔2009〕96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各行委,州政府各部门:
州财政局制定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增收节支工作的意见》已经州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二〇〇九年八月二十五日
关于进一步加强增收节支工作的意见
(州财政局二〇〇九年八月)
今年以来,受国际金融危机、国家实行结构性减税、增值税转型、成品油油价和税费改革以及取消停征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等因素影响,全州财政收入较上年呈明显回落态势。虽然上半年我州财政收入实现了时间任务双过半目标,但财政收入增幅减缓、支出压力增大矛盾仍然十分突出。因此,各级政府和各有关部门要清醒认识当前财政收支形势,各级财政部门要进一步增强完成全年收支任务的艰巨性和责任感,确保全年收支目标的全面完成:
一、集中精力做好收入组织工作,确保全年收入任务稳步增长。各级财政部门要切实担负起财政收入牵头者、组织者、协调者的职责,加强财政、税务、金融、企业、经济综合管理部门、各行业主管部门之间的协调和配合,及时分析收入形势和组织收入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分析收入工作中的利弊因素,研究制定对策和措施,既要加强税源的涵养,又要做到应收尽收;各级税务部门要进一步完善重点税源监控制度,抓大不放小,既要抓好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重点企业征收工作,提高全州企业整体纳税质量,又要加强零星税源的征收力度,特别是零申报、长期无税户、长期欠税户的检查工作,努力提高有税户比例,挖掘零散税源的增收潜力;要密切关注扩大内需和国家税收政策调整动态,认真落实相关税收政策,积极探索和挖掘新的收入增长点;要加大非税收入的征缴力度,认真清理非税收入项目,强化以票控管,坚决制止收入“体外循环”,加强规费、罚没、公房出租、国有资产处置收入的管理工作,切实挖掘非税收入增收潜力,督促有关部门将非税收入及时上缴国库。要认真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支持解决当地经济运行中的突出问题,紧紧围绕循环经济建设,优化经济结构、科技自主创新、支持中小企业发展、节能减排、技术改造等项目资金,推进支柱产业多元化,改善收入结构单一的现状,主动解决工业企业在经济运行中存在的矛盾和问题,为增收工作打下坚实基础。
二、全面落实控制财政支出的各项指标,力求节支工作见实效。各级政府和各个部门要充分认识大力压缩一般性支出的重要性,严格控制出国、接待、公务用车以及各项公用经费、业务经费等支出,采取有效措施,力争做到出国(境)费用在近3年实际平均支出数的基础上压缩20%;车辆运行费用在近3年平均实际支出数的基础上压缩15%;接待费在上年实际支出数的基础上压缩15%;用水、用电、用油在上年实际支出数的基础上降低5%。各地区、各部门要认真落实压缩目标,结合实际,认真对照检查在因公出国(境)管理,公务接待、公车购置及用水、用电、用油等方面的压缩任务所存在的问题,研究制定具体措施,健全规章制度,切实把经费压缩指标控制在核定的基数以内。各地财政部门要协调纪检、监察、发改、审计等部门,加大对压缩经费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及时查找分析存在的问题,有针对性地提出整改措施,并结合“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杜绝铺张浪费和腐败滋生,确保经费压缩见实效。要严格控制预算追加,凡属当年超收或新增的其他财力,凡不属必须支出,一律不得再追加一般预算支出,集中财力用于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改善民生、社会事业发展等重点领域。
三、加强对财政资金的监督检查,确保各项资金安全有效使用。各地要不断创新监督检查的方式方法,强化财政管理手段,重点抓好“小金库”专项治理、行政性收费、罚没收入、国有资产收益等非税收入的收缴管理工作。规范转移支付资金使用,提高资金管理和核算水平,强化绩效监督,严格票据管理,加强财政财务基础工作,提高会计信息质量,严格项目建设施工程序,防止超标准、超计划建设、确保工程进度和工程质量。各地区要进一步加强对财政资金的监管,对已确定的项目和计划要尽快将资金拨付到位,坚决不能滞留在财政部门和项目管理部门,防止出现由于资金滞留影响工程建设的问题;要进一步强化财政资金使用效率考核,对于资金使用不符合要求的,除了追缴资金外,还要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并在下年度预算安排中给予扣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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