忻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减轻企业负担确保工业经济稳健运行的实施意见
忻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减轻企业负担确保工业经济稳健运行的实施意见
| 颁布单位:山西省忻州市人民政府 | 文号:忻政发〔2015〕10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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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15-04-12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忻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减轻企业负担确保工业经济稳健运行的实施意见
忻政发〔2015〕10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委、局、办,各驻忻单位,各有关企业:
为了积极应对经济下行压力,确保工业稳定运行,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山西省减轻企业负担促进工业稳定运行若干措施的通知》(晋政发〔2015〕11号)文件明确“60条”减轻企业负担措施,为了确保这一惠企政策不悬空、不走样、不缩水,落到实处,见到实效,市人民政府决定,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规范权力清单,确定涉企权力。各部门、各单位凡涉及企业的行政权力,包括立项、核准、审批、备案、认证、办证、罚款等事项,都要重新梳理,列出权力清单,简化审办流程,明确办结时限、责任领导和责任人。权力清单要以文件的形式下发,并发本区域内有关企业,以后权力清单要随着国家、省、市新出台的调整政策及时调整,及时公布,及时发本区域内有关企业。
二、规范收费清单,严格涉企收费。各级、各部门、各收费单位都要按照减负“60条”要求,重新确定收费项目,列出收费清单,包括收费项目、收费标准、计算办法、收费依据、收费时间、责任领导和责任人。收费清单要以文件的形式下发并送达有关企业。以后收费清单要随着国家、省、市新出台的减免政策及时调整,及时公布,及时发本区域内有关企业。
三、规范社团收费,遏制违规行为。继续整顿涉企协会和社团组织,规范其收费行为,对有涉企不合理收费的协会和社团组织要坚决清理。
四、规范涉村利益补偿,理顺村矿村企关系。县乡两级政府对村矿村企利益补偿要依法依规予以规范,坚决依法打击无理取闹、漫天要价的行为,严禁乡(镇)、村向企业索要赞助、强行摊派等行为。
五、规范涉企培训,严格收费项目。目前,培训名目繁多、名不符实,严重干扰了企业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增加了企业负担。除国务院、省政府及其部门和市人民政府依法开展的培训项目外,市直及以下各级各类组织一律不得再组织对企业的收费培训。各县(市、区)政府确需依法开展培训的,需报市人民政府同意。
六、规范监督机制,确保依法收费。各县(市、区)要在区域范围内所有企业设立涉企行政权力清单、收费清单监督台,各部门、各单位要把涉企权力清单、收费清单于4月20日前在《忻州日报》和本单位网站予以公告,接受社会监督,并及时送达相关企业。各企业要在醒目位置把各部门、各单位对本企业行施的权力、收费清单全部在监督台公布,使各部门、各单位对企业行施的权力、收取的费用接受企业的监督,形成事权、帐费相一致,彻底根除涉企用权、收费不规范的顽症。
七、加大违规违纪查处力度,确保收费依法合规。市、县两级成立规范涉企行权收费查纠追责领导组,负责涉企乱用权力、乱收费问题的督查纠正和责任追究。凡权力清单、收费清单以外的涉企涉权、涉费事项,有关部门和企事业单位无论以何种形式,包括改头换面、拆解收费项目、以经营服务等方式收缴费用以及利用垄断优势地位进行强制服务收取费用的,均属顶风违规违纪行为,一经发现,严肃处理,并在媒体上公开曝光。
市级举报电话:0350-3334036,0350-3334016。
八、加强上下沟通协调,确保政策措施落实。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对口落实的原则,对“60条”措施中已经明确能够实施的,要尽快实施;需与上级对口部门沟通衔接后实施的,要尽快对接,落实实施细则,并在媒体上进行公告。
九、深入开展帮扶活动,促进企业减负增效。坚持包点帮扶企业制度,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着眼大局,为全市实体经济稳健运行给予支持,在“帮、扶、替、减、免、缓”上出实招、办实事、解难题、做贡献,把切实规范涉企权力运行和减轻企业负担作为今年经济工作的重要抓手来对待,予以贯彻落实。
十、加强组织领导,确保落实到位。市政府成立贯彻落实省企业减负“60条”措施减轻企业负担促进工业稳健运行工作领导组,组长由市长担任,副组长由宣传部部长、分管副市长、市经信委主任担任,市发改、经信、财政、人社、公安、编办、国土、交通、林业、物价、工商、质检、科技、商务、民政、税务、中小企业服务中心、银监、供电等部门为成员单位。
领导组下设四个组,其中:涉企权力规范组组长由市编办主任担任,收费规范组组长由市财政局局长担任,纠查问责组组长由市监察局局长担任,宣传组组长由宣传部副部长担任。
领导组综合协调办公室设在市经信委,办公室主任由市经信委主任兼任,副主任由市经信委分管副主任担任。
忻州市人民政府
2015年4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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