忻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忻州市建立安全生产履职监督平台实施方案的通知

颁布单位:山西省忻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文号:
颁布日期:2014-05-13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忻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忻州市建立安全生产履职监督平台实施方案的通知

忻政办发〔2014〕52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委、局、办:

《忻州市建立安全生产履职监督平台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第51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忻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4年5月13日

忻州市建立安全生产履职监督平台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纪委三次全会、国务院廉政工作会议和省纪委十届四次全会精神,进一步强化对安全生产履职情况的监督监察,促进安全生产监管部门严格落实监管责任,认真履行监管职责,最大限度的防止和减少安全生产事故发生,经市政府研究,决定在市、县两级建立安全生产履职监督平台,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全面落实《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坚持治标与治本相结合、预防与惩处相结合,综合运用“制度+科技”、“人防+技控”的手段,围绕煤炭、危化、冶金、非煤和烟花爆竹等重点领域,建立“上下联动、内外结合、条块协调、层层监管、责任到位”的安全生产履职监督平台,切实提高安全生产监督科学化水平。

二、总体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年”的部署要求,结合安全生产风险预控,将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监管对象、监管频次和监管流程进行明确界定,运用现代科技手段,建立以隐患排查、风险预警、监管联动、违规问责为重点的安全生产履职监督平台,对安全生产监管部门的监管行为、执法程序、处理结果等进行实时监督,基本实现安全生产“分责全到位、知责全覆盖、履责全方位、问责全过程、负责全落实”的总体目标,进一步巩固好安全生产良好局面,为全市转型跨越发展提供安全保障。

三、方法步骤

安全生产领域涉及面广、情况复杂,建立安全生产履职监督平台要坚持“分布推进、全面覆盖”的原则,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4年5月10日—15日):各级各部门要根据平台建设的部署要求,结合工作实际,研究制定安全生产履职监督平台建设工作方案,成立平台建设运行协调组织机构,召开平台建设动员会,对平台建设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二)前期准备阶段(2014年5月16日—5月30日):各级各部门要根据监管企业情况,将安全生产监管责任从每个单位、每个科室、每名责任人细化到每个企业,形成职责明确、责任到人的监管体系。同时,要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年度检查计划和检查流程,并根据内、外网的系统设置,着手收集、整理、录入相关资料。

(三)组织实施阶段(2014年6月1日—6月15日):根据各级各部门监管责任网格划分情况,分级分区域对涉及的网络管理人员和执法人员进行培训,分发启用执法定位手机,全面开始试运行安全生产监督系统。

(四)深化拓展阶段(2014年6月16日—12月30日):根据试运行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建立完善平台运行的相关配套制度,将涉及安全生产监管的其它部门逐步纳入平台监督,建立安全生产横向到边、纵向到底、无缝隙、全覆盖的履职监督平台。

四、任务分解

安全生产履职监督平台,主要分为外网、内网两个板块。外网着重于服务,主要功能是信息公开、宣传教育、投诉举报;内网着重于监督,主要功能是对安全生产监管单位、责任人及生产企业履职情况实施监督监察。

(一)外网建设。外网主要设置有新闻中心、市局文件、工作机构、政务公开、安全生产要闻等20个栏目。

1、成立信息发布组织机构,建立信息发布制度,明确外网发布信息的收集、审核和录入责任人,并报同级监察机关备案。(由各行业主管部门具体负责)

2、外网栏目信息的发布。(由各行业主管部门根据日常工作情况,及时收集、审核并录入相应栏目)

(二)内网建设。内网功能主要分为履职监督网格化信息系统和履职监察系统。

1、履职监督网格化信息系统。该系统由各行业主管部门根据自身承担的监管职责进行建设、管理和运用。

(1)企业信息的收集上传。企业信息主要分为企业的基本情况和内部岗位职责两部分。各行业主管部门要按照行政管辖区域,根据企业信息设置的栏目,分级分类别对监管企业信息进行收集整理并上传至企业信息板块。(煤炭行业信息由煤管局负责,非煤、危化、冶金和烟花爆竹行业信息由安监局负责)

(2)细化分解监管责任。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根据“三定方案”和监管责任分工,理清监管职责,依照行政区域按级进行网格划分,并将自身承担的安全监管责任细化分解到每个科室和监管人员,并结合监管企业情况,明确每个企业的监管责任人员和履职要求,形成市、县两级网格化责任监管体系。在此基础上,将监管责任划分情况录入系统。(由各行业主管部门具体负责)

(3)制定执法检查计划。各级各部门要结合工作需求,制定出台行业年度执法检查计划,各监管责任人根据单位的年度执法检查计划,及时将本人的履职计划上传至工作计划中“我的计划”栏目。(由各行业主管部门确定的责任人负责)

(4)专项检查。各级各有关部门可根据工作需要,将安排的专项检查方案录入平台系统,及时下达指令性的专项检查。监管责任人员根据下达的指令进行专项检查履职。指令下达人和部门主要领导通过上传数据对一线监管人员履职情况进行监督。(由各行业主管部门根据行业监管职责负责)

(5)驻矿日志。各级各部门派驻企业人员要根据驻矿监管情况,及时填写驻矿日志并上传至平台系统。(由各行业主管部门派驻企业人员负责,行业主管部门进行监督)

(6)隐患管理。对巡查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要及时将隐患信息和处理情况上传至平台系统。对涉及重大事项的,要通过隐患管理系统进行登记,并履行相关报批程序。(由各行业主管部门负责)

(7)风险源排查。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根据监管企业的情况,制定监管工作流程,并查找责任监管中的风险源,按照风险等级录入“风险防控设置”栏目。(由各行业主管部门负责)

(8)执法手机的使用。各级各有关部门在开展巡查检查过程中,执法人员要随身携带执法定位手机,并根据检查发现的隐患,及时用图文形式录入执法手机,上传至信息系统。(由各行业主管部门执法人员负责)

(9)投诉举报。群众可登录外网的投诉举报栏目,对发现的问题进行投诉举报。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及时关注举报的内容,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调查处理。(由各行业主管部门负责)

(10)监督管理。各级各有关部门要通过监管责任人现场执法并上传的数据,对监管责任人日常履职情况进行监督管理,并指导本行业的安全监管工作。(由各行业主管部门负责)

2、履职监察系统。由各级行政监察机关通过履职预警系统对相关责任人员的履职情况实施行政监察,并对不履职或履职不到位的责任人进行问责追究。

(三)系统的管理使用。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将网络化责任监管的划分情况上报同级监察机关,并由各县(市、区)监察局统计后上报市监察局。市监察局将会同软件开发公司适时对涉及系统管理和执法手机使用人员进行培训。(由市监察局牵头,山东浪潮软件有限公司配合)

(四)执法手机的购置。各级各有关部门根据确定的监管责任人数量和手机参数,由单位根据工作需要自行购置执法手机。购置手机过程中,要本着节俭的原则进行,不得配置高端手机。(由山东浪潮集团提供手机参数,联通公司提供手机型号,各有关部门自行购置)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安全生产履职监督平台,是构建“3331”权力制约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促进安全生产监管责任落实、强化安全生产监管具有重要意义。各级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组建专门工作机构,制定详实的工作方案,按时间节点的要求做好平台建设工作。

(二)认真履职,搞好协调配合。建立安全生产履职监督平台涉及的部门多、情况复杂,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实施方案》的要求,各司其职、各负其责,既要做好职责范围内的工作,又要团结协作、密切配合。同时要把日常监管与平台建设结合起来,做到“两不误、两促进”,确保平台建设高效推进、按时完成。

(三)强化监督,严格问责追究。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按照“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的总体要求,加强对平台建设中相关部门履职情况的监督检查,对平台建设过程中重视不够、消极应付、推诿扯皮的,要进行严格的问责追究。特别是对因组织不力贻误平台建设的单位或部门,要严格追究单位主要领导的责任。

附:忻州市安全生产履职监督平台运行协调领导组

忻州市安全生产履职监督平台运行协调领导组

组长:张建平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范建民市长助理、市煤管局局长

李彦斌市纪委副书记、市监察局局长

丁文福市安监局局长

成员:刘慧君市纪委常委

张培国市纪委监察局正处级检查员、执法监察室主任

丁利田市发改委副主任

崔超勇市经信委副调研员

陈永平市教育局副局长

袁小波市公安局副局长、交警支队支队长

张润虎市国土资源局执法监察支队支队长

郭培明市住建局总工程师

焦建明市交通局总会计师

张智平市水利局副局长

原文革市农委副主任

王建春市林业局副局长

娄世俊市商务局总经济师

李新生市煤管局副局长

陈彬市安监局纪检组长

石秀峰市旅游局副局长

李文明市食药局副局长

常江宁市工商局调研员

胡俊生市质监局副局长

吴爱青市农机发展中心副主任

降勇市供销合作社理事会副主任

闫永亮市交警支队副支队长

刘贤杰忻州供电公司副经理兼总工程师

柴秉德忻州公路分局党委委员

刘仲平市消防支队政治处主任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张培国(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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