忻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忻州市创建平安畅通运煤通道实施方案的通知
忻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忻州市创建平安畅通运煤通道实施方案的通知
| 颁布单位:山西省忻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 文号:忻政办发〔2012〕17号 |
|---|---|
| 颁布日期:2012-03-20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忻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忻州市创建平安畅通运煤通道实施方案的通知
忻政办发〔2012〕17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有关单位:
《忻州市创建平安畅通运煤通道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二O一二年三月二十日
忻州市创建平安畅通运煤通道实施方案
为确保我市电煤运输通道的安全畅通,保证晋煤外运、陕蒙过境运煤车辆通行畅通,根据《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西省创建平安畅通运煤通道实施方案的通知》(晋政办发〔2011〕113号)精神,市政府决定在全市开展创建平安畅通运煤通道活动,特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社会管理创新为理念,紧紧围绕“畅通电煤运输,保障民生用煤”,坚持“政府领导、部门联动、综合创建”的原则,充分发挥我市各有关部门的职能作用,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切实提高全市运煤通道交通服务水平,为我市营造“安全畅通、便捷高效、依法有序、环境和谐”的运煤通道交通环境。
二、创建目标
通过平安畅通运煤通道创建活动,建立完善“政府主抓,各部门齐抓共管”的运煤通道平安畅通保障工作机制,确保全市主要运煤通道路面平整、设施齐全、通行有序、道路畅通、应急及时、治安良好、服务水平有效提高。
三、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对创建平安畅通运煤通道工作的组织领导,市政府成立创建平安畅通运煤通道工作领导组。
组长:王连生市政府副秘书长
副组长:袁小波市公安局副局长兼交警支队支队长
兰徐宾市纪委监察局副局长
王贵明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成员:贾瑛市委宣传部副调研员
尤吉荣市财政局副局长
李忻生市民政局副局长
刘玉和市卫生局副局长
常江宁市工商局副局长
陈学志市煤炭运销集团有限公司经理
苏喜福市气象局副局长
王继平市公路分局副局长
吴爱青市农机服务中心副主任
创建工作涉及的各县(市)分管副县长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全市创建平安畅通运煤通道工作的综合协调。办公室设在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办公室主任由袁小波兼任。
创建工作涉及的各县(市)人民政府和各成员单位,应根据工作需要成立本地和本部门创建平安畅通运煤通道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负责本地、本部门相关工作。
四、创建范围
保德县(保府二号桥)入省口——繁峙(神堂堡)出省口。西起保德县保府二号桥,经省道306(保德、河曲、五寨、神池)、305(神池、宁武、原平)、206(宁武、原平)进入国道108,从繁峙神堂堡出省。河曲县方向运煤车辆沿省道308在五寨县韩家楼进入省道306,偏关县方向运煤车辆沿省道304进入国道209在五寨县三岔镇进入省道306。
本通道途经我市保德县、河曲县、偏关县、五寨县、神池县、宁武县、原平市、代县、繁峙县等9个县(市),有5处关键节点,即:保德县保府二号桥、五寨县韩家楼和三岔镇、神池县涧口坡、繁峙县云雾峪。
创建中解决的重点问题:创建路段通行能力差的问题,大货车乱穿插、逆行、乱停乱放、交通秩序乱的问题,沿路村民擅自拦车、乞讨勒索、强买强卖的问题,车匪路霸横行的问题,路面不平整的问题,交通标志、标线、标识不齐全的问题,临水临崖路段无安全防护设施的问题,治超点、煤检站车辆通行慢的问题,农机车辆的管理问题。
五、职责分工
(一)创建工作涉及的各县(市)人民政府
1、政府牵头组织实施。所涉及的县(市)政府要立即成立创建平安畅通运煤通道工作领导组,政府“一把手”是创建平安畅通运煤通道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同时各地要制定实施方案,组织交通运输、公路、财政、公安、民政、煤炭等相关部门建立联席会议制度。要及时协调解决创建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及时了解掌握运煤通道信息并即时上报和通报相关县(市)和有关部门。要做好人员、装备、经费的保障工作。
2、建立应急处置机制。结合本地道路特点、运煤车辆运行规律、恶劣天气应对等特点,制定运煤通道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运煤通道如发生交通事故、交通堵塞等突发性事件,及时组织各有关部门进行快速处置,对滞留车辆、人员进行救助,提高对运煤通道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能力。
3、建立健全工作机制。领导组组织相关部门人员每月进行一次联合督导检查,每月组织召开一次联席会议,建立健全创建工作考核制度,对工作突出的部门进行表彰,对不作为的部门进行责任追究。
(二)公安部门
1、抓好社会治安秩序。组织专门力量加大运煤通道沿线社会治安的整治,对车匪路霸、盗窃等各类刑事、治安案件进行查处打击。
2、抓好道路交通秩序。创建路段所涉及的交警大队要科学安排勤务,向运煤通道倾斜警力,做好运煤通道中队的保障工作;要实行定点和巡逻相结合,强化动态管控,强化关键节点管控,及时发现掌握路面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置;要以严重影响通行秩序、易引发交通事故和涉牌涉证违法行为为重点,加大查处打击力度,切实维护好道路交通交通秩序。
3、联勤联动快速处置。制定完善相邻大队联勤联动工作方案,发生堵塞后要及时通报相邻大队和有关部门。遇群众报警,能够迅速响应,并通过快速接处警、快速勘查处理事故现场,警车带道、间断放行、分车型放行、分流绕行等有效措施,尽量避免或有效减轻道路拥堵,并将拥堵信息和疏堵情况及时向社会公布。出现5公里以上道路交通不畅时,要启动县级联勤联动工作机制。相邻大队要互通情况,协作配合,相互支援,加强指挥疏导,尽快缓解交通拥堵:出现10公里以上道路交通不畅时,要启动市级联勤联动工作机制,支队领导要亲临一线,与相邻支队相互配合,协作指导,采取有效分流措施,尽快缓解交通拥堵。
4、强化违法车辆整治。针对我市境内外籍车辆交通事故多发的特殊情况,为切实减少交通违法行为发生,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营造所有驾驶人在忻州市遵章守纪的氛围,确保道路交通安全,各级要进一步清理外籍车辆在我市境内的违法未处理记录,要充分利用交通安全检查站、交警中队执勤点、治超站点对外籍车辆进行全面检查,对车辆和驾驶人存在违法行为的,要及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对车辆和驾驶人存在发生在我市境内的、已录入“道路交通违法信息管理系统”违法记录未处理的,一律滞留车辆,待全部处理完毕后放行。
(三)监察部门
以查处道路交通安全监管中的失职渎职行为为重点、确保具体行政行为合法合理为目标,依法对各职能部门履行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职责的情况实施监察,对有关责任人及违反行政纪律的行为进行调查并提出监察建议。参与道路交通事故的调查处理,负责道路交通生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落实,对事故行政责任追究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四)交通运输、公路部门
1、做好隐患排查治理。以保障公路完好为目标,按照职责开展道路交通运输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认真进行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及时做好治理工作;加强运煤通道沿线道路的养护和建设工作,进一步按照国省道标准完善安全防护设施、配齐交通标志、保持标识、标线清晰、路面无损毁、无坑洼不平,确保道路完好通畅。
2、及时处置突发事件。根据季节变化,储备足够的融雪剂和防滑料,如遇雨雪、雾冰冻等恶劣天气,及时清理路面积雪和结冰;治超站内如因治超设施故障引发煤车滞留,要及时启动应急措施放行车辆,安排下游治超点治理;因路况条件、交通事故、车辆故障和路面积雪、结冰造成大量车辆、人员滞留,短时间内无法疏导的,要向当地政府报告,联合相关部门对滞留人员及时救助,避免发生衍生灾害、灾难事件。
(五)宣传部门
要以加强交通安全宣传教育为目标,积极开展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道路交通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工作,组织开展道路交通安全舆论监督工作。新闻媒体要开辟创建运煤通道活动专栏,跟踪报道创建进展情况,对创建工作进展缓慢、落实不到位的要予以曝光。
(六)财政部门
要保障道路交通安全生产监管必需的工作经费,从人员、装备、经费等方面予以一定经费保障;创建工作范围内路段的每个交警中队必须有能够解决水、电、暖、网络、通讯以及民警生活必需的营房;至少有2辆巡逻车;每名执勤人员(含协管员)配备性能良好的御寒、挡雨、避暑装备及反光背心等防护设施;创建工作范围内路段的每个中队辖区关键节点、隐患路段安装有24小时不间断、且具备综合执法、流量监测等功能的监控设备。
(七)民政部门
要以做好通道沿线及受困群众保障工作为目标,切实做好恶劣天气下被困人员的实施救助工作,做好道路沿途上路拦车、乞讨的残疾人和丧失劳动能力的老年人、精神病患者和呆傻人员的救助工作。
(八)卫生部门
要以建立完善交通事故急救网络为目标,制订完善危重伤员应急抢救预案,会同公安部门建立交通事故快速抢救联动机制,最大限度地减少伤员死亡;会同交通运输、公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等部门,分期分批完成对全区客运车辆驾驶人、乘务人员及交通民警的交通事故伤员急救常识培训工作,切实提高其对伤员伤情判断和处置的能力。
(九)工商部门
要以加强企业管理为目标,严把涉及道路交通运输企业登记前置审批许可关,对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的,不予登记;对已被撤销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的企业,依据有关职能部门的抄告加强监管,对拒不办理经营范围变更或注销登记的,依法予以查处。
(十)煤炭运销集团有限公司公路站点
要以建立高效、快捷、加快煤车查验办结速度、快速通行的运行机制为目标,积极配合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合理调控运煤车辆;遇上游集中放行车辆时,积极启动应急预案,通知上下游出市煤焦管理站及相关站点,采取应急措施,确保车辆快速有序分流;要加大对运煤通道上的治超、煤焦站点的管理力度,每月底向领导组办公室上报各煤焦站点特别是省际煤焦站点的通行总量以及高峰流量。
(十一)气象部门
要以及时向社会发布道路通行气象条件为目标,做好降雪、降雨、大雾等影响道路交通平安畅通天气情况的预报,及时抄报政府和有关职能部门。
其他各单位、各部门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切实履行好职责,真正形成全社会齐抓共管的格局。
(十二)农机部门
要加强对农用机械及其驾驶人的管理,加大力度打击拖拉机非法载人、涉及农机牌证等交通违法行为。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配合。此次创建活动是推动我市转型跨越发展的具体行动实践,工作涉及的各级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创建活动的重要意义,细化工作措施,密切配合,形成合力,确保工作目标的扎实推进。
(二)精心组织,全面动员。创建工作涉及的各县(市)人民政府要精心组织各职能部门,全面动员社会力量,抓住重点,解决难点,综合施策,多管齐下,形成政府统一安排、部门通力协作、群众积极参与的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新局面。
(三)统筹兼顾,狠抓落实。此次创建活动具有时间长、跨度大、头绪多等特点,创建工作涉及的各县(市)、各有关部门要科学安排,统筹兼顾日常工作和专项工作,认真落实各项工作任务,确保创建工作取得实效。
(四)加强监督,严格考核。创建工作涉及的各县(市)、各有关部门要设立并向社会公布监督电话,为群众和司乘人员反馈意见开辟畅通渠道。要主动接受媒体监督,建立新闻通报制度,由新闻发言人定时、定期、不间断地发布道路通行情况,正确引导舆论导向,扎实抓好行政监督,确保创建活动顺利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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