忻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人行忻州市中心支行关于贯彻落实适度宽松货币政策促进忻州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颁布单位:山西省忻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文号:忻政办发〔2009〕88号
颁布日期:2009-04-23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关于转发人行忻州市中心支行关于贯彻落实适度宽松货币政策促进忻州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忻政办发〔2009〕88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局、办,驻忻各有关金融机构:

现将人行忻州市中心支行《关于贯彻落实适度宽松货币政策促进忻州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指导意见》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实施。

二OO九年四月二十三日

关于贯彻落实适度宽松货币政策

促进忻州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指导意见

中国人民银行忻州市中心支行

为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增长的决策部署和忻州市委、市政府“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重点抓好优化结构、强化三农、改善民生、改革创新、安全稳定”经济工作要求,有效贯彻执行适度宽松的货币政策,促进忻州市经济金融平稳健康发展,现就忻州市金融加大对经济增长支持力度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积极贯彻适度宽松的货币政策,确保信贷总量平稳增长

要充分认识当前全球金融危机对我国经济的潜在影响,切实把握金融是经济发展的重要核心,提高社会发展的责任意识,积极贯彻落实适度宽松的货币政策,按照“快、重、准、实”工作要求,切实把保障货币信贷总量平稳增长作为当前金融工作的首要任务,通过向各自上级行争取信贷总量、授信管理等政策上的倾斜,力争2009年全市金融机构人民币贷款增速达到20%左右,高于上年10个百分点。同时要增强工作信心,积极研究落实各项金融服务具体措施,促进我市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二、突出信贷投放重点,大力支持重点项目建设

重点项目建设是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的重要手段。全市各商业银行和政策性银行要把握好国家政策导向和市场导向,紧紧抓住扩大内需这一机遇,围绕国家、山西省支持的重大产业项目、重点交通基础设施和我市的“申遗五台山、治理云中河、横通五保路、移动北同蒲、共建飞机场、落成汽车站、新建市医院、筹建河砂线、绿化九龙岗”九大重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密切跟踪项目进展情况,积极向上级行争取贷款规模。保证新增投资中,我市拟落实项目的银行配套资金得到落实。对资金需求规模较大的重点项目要积极利用银团贷款、系统内机构合作等同业合作模式增强贷款能力,提高服务效率,力争使这些项目早开工、早投产、早见效。

三、着力优化信贷结构,积极支持经济转型升级

要围绕全市优化产业结构、推进新型工业化布局和市委、市政府建设“河保偏煤电化基地、神五岢食品加工业基地、宁静煤电化建设基地、忻定原台煤电铝化冶基地、繁代钢铁基地”等的发展战略,加大对煤电铝化冶五大传统优势产业升级改造和装备制造、煤化工、新材料、农副产品加工、文化旅游业五大新型产业的支持力度。着力优化信贷结构和提升经济转型升级;坚持“绿色信贷”原则,促进节能减排技术研发和推广,发展循环经济;优先装备制造业、高新技术产业和现代服务业的发展;优先加大自主创新、技术改选、兼并重组的信贷支持力度;继续限制对“两高”行业和产能过剩行业、劣质企业的信贷投放,促进经济结构调整和发展方式转变。要正确处理好金融促进经济发展与防范金融风险的关系,切实提高金融促进经济发展的质量,防止低水平重复建设。

四、全力做好中小企业金融服务,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要继续加大对中小企业的扶持力度,可以采取建立中小企业专营信贷服务部、降低中小企业贷款利率、简化贷款审批手续等方法,提高工作效率,努力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对中小企业的信贷投放要不低于上年,并有一定幅度的增长。鼓励商业银行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对市场前景比较好、信用记录较好、有订单但暂时出现经营或财务困难的中小企业给予信贷支持。积极开展金融产品创新,尽可能满足出口企业的外汇信贷需求和各类贸易融资需求;鼓励进一步扩大商业汇票业务,解决中小企业的流动资金需求,帮助中小企业渡过难关。人民银行将启动再贴现业务,重点支持金融机构对中小企业贴现票据的再贴现。

五、切实加大金融支农力度,推进新农村建设

要进一步加强新农村建设的金融支持工作,积极扩大对“三农”经济的信贷投入。按照“面向三农、整体改制、商业运作、择机上市”发展战略,农业银行要更好地履行好服务“三农”和县域经济的历史使命,年内力争为1.5万户农户发放惠农卡,每户授信3000元至3万元,进一步加大“三农”经济支持力度;扩大邮政储蓄银行涉农业务范围;拓展农业发展银行支农领域,发挥农村信用社农村金融服务的主力军作用,确保农村信用社支农贷款增幅高于去年4~6个百分点。要大力支持我市农业转型,支持广大农民走特色化的路子,特别是要加大对我市的小杂粮、干鲜果、蔬菜、中药材、畜牧养殖等成为农民稳定增收的特色主导产业的信贷支持,增加对“公司+基地+农户+保险”等模式的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信贷投入,切实帮助农民增收。还要进一步加强对我市农业基础设施建设特别是小型农田水利建设的支持,加强耕地保护和土壤改良,加快推进农业机械化,提高农业抗御自然灾害的能力。积极探索开展支农金融产品创新,拓宽信贷支农渠道。同时推广灵活有效担保方式,扩大农村有效担保范围,着力破解农民“贷款难”、“担保难”的难题。建立政府主导、多方参与、市场运作的农村信贷担保机制。人民银行将对支农贷款比例高的农村合作金融机构给予较低的存款准备金率的政策优惠,对因支农而资金紧张的农村合作金融机构给予支农再贷款支持。

六、支持外向型企业贸易融资,保持出口稳定增长

各金融机构特别是经营外汇业务银行,要大力支持外贸企业保持进出口业务的稳定增长,尽可能满足企业的外汇信贷需求和各类贸易融资要求。外汇管理局将通过调整企业出口预收货款比例支持企业出口,通过调整延付比例、简化延付登记手续支持企业进口延期付款,方便出口企业享受出口退税政策。简化企业申请结汇比例和临时额度的审批程序,缩短审批时间方便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贸易融资。完善直接投资外汇信息系统和贸易信贷登记系统,逐步开展结售汇市场准入网上备案,改进对外商直接投资企业的服务。为企业提供远期结汇等新的金融工具,帮助企业规避汇率风险,支持外向型经济发展。

七、加快金融创新,有效拓宽融资渠道

要广开融资渠道,形成中央支持、地方政府投入、银行信贷、民间融资的多元融资格局。要加快金融创新力度,有效拓宽融资渠道。一是要大力推动小额贷款公司、村镇银行的发展。引导民间资本阳光化运作、实现资本增值,扩大对农户和中小企业的信贷支持。2009年原则上允许每县成立一家小额贷款公司,经济发达县(市、区)可成立2~3家小额贷款公司,通过小额贷款公司可新增资金供应1亿元左右。二是大力推动我市企业通过短期融资券和中期票据新型债券工具进行融资,积极开展中小企业短期融资券试点,改善企业融资结构,拓宽企业融资渠道。三是鼓励企业积极利用资本市场,实现产业资本和金融资本的有效结合。努力实现我市企业上市零的突破,充分利用证券市场和产业基金等融资平台,扩大企业直接融资规模。发挥保险的保障和融资功能,促进经济社会稳定运行。四是积极探索和发展“三农”保险,建立适合我市实际的农业保险发展模式,将农业保险作为支农方式的创新,纳入农业支持保护体系;探索商业保险参与新兴农村合作医疗管理的有效模式,推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健康发展;努力发展适合农民的商业养老保险、健康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通过多种方式发展各项责任保险业务,引导和督促企事业单位参加责任保险,提高责任保险覆盖面,促进公共安全体系建设。五是积极发展住房和汽车消费等保险业务。继续引入保险市场主体,建立多元化的保险市场体系。鼓励保险资金投资交通、通信、能源等基础设施和农村基础设施项目,努力实现融资渠道多样化。

八、落实消费信贷政策,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

在加强风险管理的基础上,拓宽消费信贷空间,继续发展住房、汽车等主导消费信贷市场,加大消费信贷产品创新力度,探索启动加快农村消费信贷发展的有效方式,活跃农村消费市场,促进城乡经济协调发展。同时积极支持保障性住房的金融支持力度,对于首次购房和合理改善居住条件的住房按揭贷款,尽量执行靠近下限的贷款基准利率和首付款比例,推动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

九、加强和改进金融服务,勇于承担社会责任

应切实履行社会责任,尽快出台优惠措施,与企业同舟共济。对我市重点企业、重点项目、农村种养殖业贷款,尽可能实行人民银行规定的基准利率,对符合产业政策导向的优质中小企业、农业龙头企业和农户,利率上浮幅度应尽可能控制在较低水平。对以往经营良好、信用度较高的企业因外部因素所引起的突发性、暂时性资金链紧张问题,应积极加强与企业的勾通和地方政府的配合,运用“封闭式”贷款、应收帐款质押等多种贷款形式帮助其渡过难关,不轻易抽贷、延贷、惜贷,同时应进一步改进和完善金融服务,深入基层加强对企业需求的调查了解,并进一步简化审批流程,加快贷款审批速度,增加上门服务,切实提高金融服务效率和质量。

十、充分发挥金融服务职能,提高社会资金周转效率

要进一步做好金融服务工作,提高信贷资金和社会资金周转利用效率,进一步提高现金预测分析科学性和准确性,增强现金供应的前瞻性;继续推进支付体系建设,提高社会资金周转效率;扩大国库直接支付涉农、救灾补贴等政府性补助资金范围,实现民生工程、基础设施、生态环境建设所需资金由国库直达最终收款人;积极推动国库直接办理各项社保资金收支业务,提高社保基金收缴和社会化发放效率,切实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促进社会和谐与稳定。

延伸阅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资产评估法

白银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白银市发展奶牛产业扶持奖励办法的通知

白银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白银西城区22条道路及广场命名、更名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