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治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我市转型综改工作的通知

颁布单位:山西省长治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文号:长政函[2012]30号
颁布日期:2012-03-19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长治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我市转型综改工作的通知

长政函[2012]30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市直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的安排部署,抓住转型综改试验区的重大机遇,推进我市转型跨越发展,市委、市政府要求,各县、市、区和市直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明确目标任务,强化工作措施,勇于改革创新,奋力先行先试,确保我市转型综改各项工作在短期内取得明显成效。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健全转型综改领导及办事机构

省转型综改办已将市、县两级转型综改办事机构组建情况纳入年度考核内容,作为年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目前,我市各县、市、区均已成立了转型综改领导组及办公室,但是,部分县、市、区转型综改办领导和工作人员还未到位,一定程度上影响了这项工作的顺利开展。在3月7日召开的全市转型综改试验区建设工作推进会上,市委、市政府领导对此专门提出了要求,各县、市、区要按照要求,尽快为转型综改办配备领导和工作人员,充实完善转型综改办事机构,并将有关情况于5月底前上报市转型综改办。

二、抓紧编制和落实2012年转型综改行动方案

3月16日,全市和潞城市2012年转型综改《行动方案》已通过省转型综改办组织的审查,近期将予以批复。为推动全市《行动方案》的落实,市发改委、财政局、人社局、国土局、住建局、环保局、科技局、商务局和人民银行等有关部门要结合全市《行动方案》,尽快研究确定两件以上今年计划重点开展的“先行先试”工作,并制定具体的推进措施,于4月20日前以正式文件报送市转型综改办,同时将本部门转型综改工作负责人名单和联系方式一并上报。

除潞城市以外的各县、区要结合实际,编制本地区2012年转型综改行动方案。行动方案编制要求是:

1、行动方案名称统一确定为:《XXX县(市、区)转型综改行动方案(2012年)》。

2、行动方案包括指导思想、行动目标、行动任务、体制机制创新、保障措施等内容,并附行动方案责任分工表和标杆项目汇总表。

3、各县、区要结合实际情况,着重围绕2012年的工作任务,科学制定行动目标,既要有定性目标,又要有量化指标,便于年底考核。行动任务要突出工作重点和亮点,避免面面俱到。

4、行动方案要有可操作性,注重落实。市转型综改办将于年底对行动方案中提出的工作目标和工作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考核。

5、各县、区务于4月20日前将行动方案报市转型综改办备案。

三、启动编制转型综改试验区建设实施方案

市转型综改办、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和市直有关部门要按照省转型综改办晋综改办生态发(2012)6号文件要求,紧扣待批的《山西省国家资源型经济转型综改配套改革试验总体方案》,迅速启动编制市、县两级《实施方案》。

市、县两级编制的《实施方案》要在充分消化理解省《总体方案》的基础上,结合本地区实际,明确提出转型综改的总体目标、重点任务和保障措施。《实施方案》既要突出发展特色,也要突出改革特色,把握资源型经济转型这一主题,着力破解体制机制障碍。坚持实际、管用的原则,找准切入点、突破口和新路径,自己出题目,自己找答案,自己解难题。

市发改委、财政局、人社局、国土局、住建局、环保局、科技局、商务局和人民银行等有关部门,要积极与省直有关部门加强沟通联系,及时了解省直有关部门专项《实施方案》的编制情况,组织专人开展本部门专项《实施方案》的编制工作。市直有关部门编制的《实施方案》,要在市级事权范围内,深入研究、积极探索各领域体制机制创新政策措施,为全市《实施方案》的编制奠定坚实的基础。

县级《实施方案》和市直有关部门编制的专项《实施方案》应于5月底前以正式文件报送市转型综改办。对不按时上报,不认真落实的县市区和部门,市政府将予以通报批评。

四、开展转型综改标杆项目的筛选储备

按照省转型综改办要求,抓紧做好2013年转型综改标杆项目储备工作。省转型综改办正在制定标杆项目标准,将于近期出台。总的要求是:

1、标杆项目在产业转型、生态修复、城乡统筹和社会民生四个领域选择,必须符合产业政策,符合绿色、低碳、清洁、安全的要求,有良好的经济社会效益。

2、标杆项目要突出地区特色、有示范意义。

3、标杆项目必须项目主体明确,投资规模相对较大。产业转型项目投资原则上不低于10亿元,生态修复、城乡统筹和社会民生项目投资不低于1亿元。

各县、市、区和市直有关部门要按照省里制定的标准,抓紧做好标杆项目储备,于6月底前将2013年标杆项目报市转型综改办。市转型综改办要积极与省综改办对接,努力争取省里的资金支持。

五、做好转型综改工作动态和信息报送工作

各县市、区和市直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转型综改工作的宣传,建立和落实相应制度,及时向市转型综改办报送相关信息。

1、报送信息内容需及时、真实地反映本县(市、区)和本部门推进转型综改试验工作的情况,突出重点、难点、亮点。可以是重点工作动态,可以是标杆项目、标杆园区的建设发展情况,可以是转型效果及经验,也可以是在转型综改试验工作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各县、市、区每月至少报送两条信息,年底作为评比考核依据。报送信息字数不限,形式可以多样。

2、市转型综改办对报送信息进行筛选、编辑、整理后,在《综改动态》上予以刊发,报送省转型综改办、市领导,并发送各县、市、区和各相关部门。

3、各县、市、区转型综改办和市直有关部门要指定专人负责转型综改试验信息报送工作,并于3月31日前将人员名单及联系方式报送市转型综改办。联系人:朱树平,联系电话:3035343,邮箱:[email protected]

二〇一二年三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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