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中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14年度全市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先进县区的决定

颁布单位:陕西省汉中市人民政府文号:汉政字〔2015〕9号
颁布日期:2015-03-04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汉中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14年度全市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先进县区的决定

2014年,各县区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中省市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决策部署,不断深化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体制改革,强化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确保了我市食品药品安全形势稳定向好。各县区在镇(街道办)食品药品监管所规范化建设、创建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县、食品安全风险大排查、食品药品专项整治等工作中,成绩突出,成效显著。

为激励先进、鼓舞斗志,充分激发和调动新体制新常态下各县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进一步推动全市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再上新台阶,市政府决定,对镇巴县、洋县、南郑县、汉台区、宁强县等5个县区人民政府给予通报表彰。

希望受到表彰的县区珍惜荣誉,戒骄戒躁,再接再厉,充分发挥示范带头作用。全市各县区各单位要学习先进,牢固树立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使命感和责任感,务实工作,敢于创新,勇于担当,为保障全市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汉中市人民政府

2015年3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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