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参加第九届中国国际农产品交易会的通知

颁布单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塔城地区行署办公室文号:塔行办发[2011]110号
颁布日期:2011-08-22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关于做好参加第九届中国国际农产品交易会的通知

塔行办发[2011]110号

塔城市人民政府,地区农业局:

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2011年第九届中国农产品交易会新疆参展方案》(新政办[2011]119)文件要求,为积极做好我区参展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展会名称

2011年第九届中国国际农产品交易会。

二、举办时间

2011年10月29日至11月1日。

三、交易会地点

四川省成都市世纪城新国际会展中心。

四、组织领导

成立地区参加第九届中国国际农产品交易会筹备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鱼智栋行署副专员

副组长:杨兴波行署副秘书长

成员:刘仕光地区农业局副局长

王永军塔城市副市长

吴天勇地区农业局能环站站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地区农业局,办公室主任由刘仕光同志兼任,具体负责参加活动的筹备工作。

五、参展人员

塔城市政府分管领导,市农业局负责同志和塔城市收储公司负责人各1名。

六、筹展进度安排

(一)10月20日前,落实参展企业及产品。

(二)10月21日至28日,完成参展产品的检疫、包装、运输和仓储等。参展人员于10月27日到会。

(三)10月29日至11月1日,展示展销。

七、相关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塔城市及参展企业要高度重视,尽快确定负责人员,积极与筹备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沟通,切实把参展各项事宜落到实处。

2、落实参展费用。参展人员费用由所在单位承担,参展企业费用由企业自行负责。

3、做好招商工作。要充分利用中国国际农产品交易会搭建的平台,积极与各地客商展开产销对接、产业合作等活动,确保参展取得实效。

4、认真总结参展工作。交易会结束后,塔城市、地区农业局要认真总结参展经验,形成报告,上报行署。

联系人:吴天勇;联系电话:0901—6268013

二О一一年八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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