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省州深化政务公开推进政务服务工作会议决定事项任务分解的通知
关于省州深化政务公开推进政务服务工作会议决定事项任务分解的通知
| 颁布单位: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大政办发〔2011〕15号 |
|---|---|
| 颁布日期:2011-03-28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关于省州深化政务公开推进政务服务工作会议决定事项任务分解的通知
大政办发〔2011〕15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级国家行政机关各委办局(司行社区):
为贯彻落实好省委、省政府2010年11月召开的云南省深化政务公开推进政务服务工作现场会和我州2011年1月召开的全州深化政务公开推进政务服务工作会议精神,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政务公开推进政务服务工作现场会决定事项任务分解的通知》(云政办发〔2010〕219号),现将我州政务服务中心建设管理、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建设、政务公开重点工作、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政务服务绩效考核评价5个重点事项进行任务分解,请各县市和有关部门认真落实,按时按质完成各项工作。
一、各县市、各部门要按照分级负责原则,由主要领导负总责、亲自抓,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细化工作措施,狠抓责任落实,统筹协调推进,进一步完善政务服务领导体制、工作机制和功能体系,大力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力争在优化市场经济发展环境上取得新进展,在为人民群众提供良好公共服务上取得新突破,在促进政府自身建设和管理创新上取得新成效。
二、各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齐抓共管、加强协调、密切配合,共同推动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各项工作,全面提升政府公共服务水平。
三、各县市人民政府要结合实际,进一步细化措施,明确各项工作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确保按时限要求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四、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级责任单位要于每月5日前将贯彻落实任务分解情况报州政务服务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含电子文档)。
五、由州深化政务公开推进政务服务工作监督检查领导小组负责全州深化政务公开推进政务服务工作的监督检查,各县市监察、督查等部门也要积极开展相关督促检查工作,及时了解并跟踪贯彻落实工作进展情况,对不认真履职或按限时完不成工作任务的部门和单位,要按照责任政府和效能政府四项制度的有关规定进行问责。
附件:深化政务公开推进政务服务工作会议决定事项任务分解表
二○一一年三月二十八日
附件
深化政务公开推进政务服务工作会议决定事项任务分解表
名称
任务内容
完成
时限
责任
单位
责任人
配合单位
一、政务服务中心建设管理
1.积极推进村委会、社区为民服务站建设,最终形成层级清晰、覆盖城乡的州、县、乡、村四级联动政务(为民)服务体系。
2012年12月30日前
州、县市人民政府
马健全副州长、各县市县市长
州政务服务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及有关单位
2.经州政府批准不进政务服务中心的单位,实行一个窗口对外服务机制,提高办事效率和服务水平。
2011年9月30日前
州政务服务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李超秘书长
州级各有关单位
3.州政务服务中心要进一步完善功能,提升为民服务水平。
2011年12月30日前
州政务服务中心筹建组办公室
刘卫东
州级各有关部门
4.12个县(市)政务服务中心建设。新建的务必于2011年6月底前完成前期工作并开工建设,2011年12月底前建成并投入运行;改造整合利用现有房屋作为办公场所的,务必于2011年6月底前完成场地装修、窗口设置、相关设施购置,确保管理机构、窗口人员到位,并于2011年7月初前投入运行。
2011年6月30日、
7月初、12月底前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政务服务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州政务服务中心筹建组办公室
各县市县市长、刘卫东
县市政务服务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发改、财政等县级各有关部门
5.112个乡镇(街道办事处)为民服务中心建设,务必于2012年12月底前全面完成。2011年12月底前全州完成70个以上,新建70㎡以上的州、县市政府各补助3万元,整合改造通过验收的州、县市政府各补助2万元。
2011年12月30日前、2012年12月30日前
县市、乡镇人民政府
各县市县市长、各乡镇乡镇长,州财政局局长
各县市政务服务领导小组办公室及相关县市单位,州财政局
6.积极推进村民委员会(社区)为民服务站建设,确保2012年12月底前完成并投入运行。
2012年12月30日前
县市、乡镇人民政府
各县市县市长、各乡镇乡镇长
各县市政务服务领导小组办公室及村民委员会(社区)
7.妥善解决政务服务中心机构设置、人员编制配备问题。
2011年6月30日前
县市政府、各级编办
县市长、编办主任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
8.保障各级政务服务中心办公场所、办公设施、建设和运行经费等方面的需要,做到建设水平与当地财政支撑能力相适应、建设方式与当地现实条件相适应、服务事项与社会需求相适应。
2011年6月30日前、12月30日前
各级财政部门
各级财政部门主要负责人
对口相关单位
9.实现行政审批、政务服务、政务公开、行政投诉等集中统一管理,确保政务服务中心功能充分发挥。
2011年12月30日前
州政务服务中心筹建组办公室
刘卫东
州政府法制局、州监察局
10.加强规范化建设和管理,推动各级政务服务中心机构职能、人员配备、审批事项、审批流程、办事制度、服务类型、服务设施等标准化进程,建成质量目标一致、职责分工合理、运转协调顺畅的有机系统。
2011年12月30日前
州政务服务中心筹建组办公室
刘卫东
应进驻政务中心的各级有关部门
二、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建设
1.州级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要确保在2011年12月底前建成。
2011年12月30日前
州政务服务中心筹建组办公室
刘卫东
州政务服务中心筹建组成员单位
2.12个县(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要确保在2012年12月底前全部建成。
2012年12月30日前
各县市人民政府
县市长
县市相关单位
3.推进工程建设招投标、矿产资源开发、土地开发转让、国有资产处置以及政府采购、药品招投标等公共资源交易全部纳入公共资源交易和管理,实现所有公共资源统一进场交易。
州级2011年12月30日前、县市2012年12月30日前
州政务服务中心筹建组办公室
刘卫东
各级各有关部门
4.坚持“政府领导、统一进场、集中交易、行业管理、行政监察”的原则,建立完善交易平台的管理制度和运行机制。
州级2011年12月30日前、县市2012年12月30日前
州政务服务中心筹建组办公室
刘卫东
州、县市政务服务体系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三、政务公开重点工作
1.完善公众参与、专家咨询、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的决策机制,推进行政行为公开和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
2011年12月30日前
州、县市政府办
州、县市政府办主任
各级各有关部门
2.深化基层政务、厂务、村务和公共事业单位办事公开,不断提高服务质量。
2011年12月30日前
州、县市三公开领导组办公室
州、县市三公开领导组办公室主任
各级各有关部门
3.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扩大公开信息量,提高信息公开的主动性、时效性。
2011年12月30日前
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
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
各级各有关部门
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1.切实做到“应减必减”,推进政府公共服务职能下沉,尽量方便群众就近办事。
2011年6月30日前
县市人民政府,州、县市法制局
县市人民政府分管领导,州、县市法制局局长
各级各有关部门
2.加强监督检查,规范行政审批行为。
2011年6月30日前
县市人民政府,州、县市法制局
县市人民政府分管领导,州、县市法制局局长
各级各有关部门
3.创新行政审批方式,推进联网办公、联网审批,提高审批效率。
2011年12月30日前
县市人民政府,州、县市网管中心
县市人民政府分管领导,州、县市网管中心主任
各级各有关部门
五、政务服务绩效考核评价
1.科学制定政务服务绩效考核指标体系。
2011年9月30日前
州、县市监察局
州、县市监察局局长
各级各有关部门
2.建立社会公众评价政务服务新机制。
3.运用评价结果推动政务服务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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