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市教委等部门关于在全市农村学校实施内部管理体制改革方案及意见的通知
长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市教委等部门关于在全市农村学校实施内部管理体制改革方案及意见的通知
| 颁布单位:吉林省长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 文号: |
|---|---|
| 颁布日期:2000-09-19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
长府办发〔2000〕37号
长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市教委等部门关于在全市农村学校实施内部管理体制改革方案及意见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市教委、人事局、编办、财政局《关于在全市农村学校实施内部管理体制改革的方案》和《关于在农村学校实施内部管理体制改革有关问题的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长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〇〇〇年九月十九日
关于在全市农村学校实施内部管理体制改革的方案
为了更好地贯彻全国、省教育工作会议精神,认真实施《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在认真总结我市城区中小学校实施内部管理体制改革和各县(市)、区农村学校改革试点经验的基础上,决定在全市农村学校实施内部管理体制改革,现就有关农村学校实施内部管理体制改革提出如下方案:
一、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的指导思想
积极推进干部、劳动人事制度和分配制度的改革。通过运用正确的政策导向、思想教育和物质激励手段,打破分配上的平均主义,形成干部能上能下,人员能进能出,工资多劳多得,优质优酬,充满活力,激励向上的运行机制,调动广大教职工的积极性,提高教育质量和办学效益,促进全市农村教育事业的发展。
二、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的内容
学校内部体制改革的主要内容是实行“四制”。
(一)改革领导体制,实行校长负责制
校长是学校的法人代表,对学校的教育教学和行政
工作全面负责,统一领导,处于学校的中心地位,校长在校内具有人事聘任权、财务经费使用分配权和学校教育教学工作决策权、指挥权、管理权。实行校长负责制要充分发挥党支部的保证监督作用和教代会的民主监督作用。
(二)改革管理体制,实行岗位责任制
学校要在定编的基础上科学设置教职工岗位,根据岗位的特点合理确定岗位责任、岗位工作量、工作目标和上岗条件,建立科学的考核办法,引导教职工热爱本职工作,不断提高工作效率。
(三)改革人事制度,实行教职工聘任制
学校要在定编和建立岗位责任的基础上,实行教职工聘任制。校长应在广泛听取校内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提出教职工聘任方案,经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后实行。聘任中要注意调整、优化教师结构,做到学科配套,老中青搭配,形成教师骨干队伍。
(四)改革分配制度,实行职务等级工资制
设立津贴工资,将现行教职工工资构成中30%活的部分拿出来由学校统一掌握,根据职务、岗位责任、劳动数量等因素确定每个人的发放标准,以解决教职工干多干少的问题。设立奖励工资,学校可从勤工俭学和其它创收中提取一部分,用于教职工奖励工资发放,奖励那些在教育教学、学校管理和教育科研等方面做出贡献的教职工,年度奖金额不得超过单位津贴工资的年度总额,以解决教职工干好干坏的问题。发放奖励工资,必须报主管部门及同级财政、人事部门审批。
三、保证措施
为了实现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四制”的顺利进行,必须搞好“四定”。
(一)定规模,要根据事业发展和学校的现有条件,合理地确定学校的规模。
(二)定编制,要根据长春市编制委员会、长春市教育委员会、长春市财政局联合下发的《关于印发<长春市全日制中、小学编制标准的试行办法>的通知》(长编[1989]15号)精神,认真核定学校的编制。
(三)定岗位,在核定编制的基础上做好学校定岗工作,定岗位工作要从实际出发,根据不同岗位的特点,合理确定岗位。
(四)定工作量,教师的工作量要根据本校教师编制数和各学科课时总量的实际合理确定;非教学人员的工作量要按照岗位设置的要求合理确定。
四、几点具体要求
(一)加强领导,统筹安排
实施农村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要加强对改革工作的领导,成立由政府主要负责人为组长,教育、人事、财政、编制等有关部门共同参加的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搞好调查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方案,乡、镇政府要将改革工作列入重要的日程,切实负起责任。改革领导小组成员要经常深入学校,及时发现和解决改革中出现的问题。
(二)校长在改革中要发挥关键作用
我市城区4年多的改革实践证明,校长是搞好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的关键。校长要克服畏难情绪和等、靠的消极思想,既要坚定改革成功的信心,同时又要对改革的艰巨性、复杂性有充分的估量。在改革中,要带领广大教师认真学习上级文件,创造性地贯彻上级文件精神。要防止“走过场”和流于形式,要脚踏实地搞好改革,最大限度地用足、用好、用活改革政策。
(三)广大教职工要做改革的主人
农村学校实施内部管理体制改革,涉及广大教职工的切身利益,广大教职工要充分认识改革的紧迫性和必要性,积极投身到改革中来,做改革的主人,为搞好改革献计献策。
(四)要充分发挥党组织和职代会的作用
各学校在制定本单位改革具体实施方案过程中,要发动群众,集恩广益,重大问题必须经过职代会讨论通过后方可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执行。学校制定的具体改革措施,在坚持总的原则不变的前提下,允许因校制宜,大胆创新、实践。要抓住关键环节,重在落实,杜绝走过场的行为。学校党组织要在改革中发挥保证、监督作用,积极做好思想政治工作,确保改革顺利健康进行。
关于在农村学校实施内部管理体制改革中有关问题的意见
为了正确理解和把握《关于在全市农村学校实施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的方案》,保证农村学校改革的顺利进行,现就有关问题提出如下意见:
一、关于对教职工考核
要通过考核,最大限度地调动广大教职工教书育人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弓l导广大教职工积极履行岗位职责,不断提高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努力建立一支政治素质高、业务过硬、精干高效的教职工队伍,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和办学效益。
(一)考核的原则
1.学校制定考核方案要从实际出发,考核的内容、标准、方法要便于操作,全面、科学地反映教职工的劳动数量、质量和成效。
2.对教职工的考核要实事求是,做到公正、公平、公开,在考核面前人人平等。学校考核方案经过教代会讨论通过后,不得擅自修改。教职工要严格按照考核的内容履行岗位责任,完成岗位目标。
(二)考核的内容
考核的内容分为职业道德、工作能力、工作态度、工作成绩四个方面。
1.职业道德是指教职工在以下三个方面的表现:
(1)在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学习和宣传邓小平理论等方面的表现。
(2)在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教书育人、服务育人、为人师表等职业道德方面的表现。
(3)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的表现。
2.工作能力是指教师在以下六个方面的表现(职员以及工人工作能力的考核内容由学校根据实际制定):
(1)掌握学科知识结构的能力(按现代课堂教学的理论和要求,掌握大纲和教材,并组织实施课堂教学能力)。
(2)活动课教学与指导能力。
(3)了解和指导学生个性发展,培养学生创造性思维的能力。
(4)了解和掌握现代化教育技术并运用于教学过程的能力。
(5)主动获取新知识、新信息,优化知识结构,不断自我完善的能力。
(6)教改实践、教学评价、教研科研的能力。
3.工作态度是指教职工在以下两方面的表现:
(1)教职在履行岗位职责及完成任务时的事业心、责任心、工作态度和工作作风方面的表现。
(2)在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勤奋敬业方面的表现。
4.工作成绩是指教职工在以下两方面的表现:
(1)在教育教学、学校管理、班级管理、后勤服务、课内外活动辅导及其它方面完成工作的数量、质量及取得的效果。
(2)在完成工作过程中个人所起的作用。
(三)考核的等次
考核的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4个等次。考核应尽可能实行量化,其中职业道德占20%左右,工作能力占20%左右,工作态度占20%左右,工作成绩占40%左右。
(四)考核的方法
考核的方法要采用周记载、月统计、学期评议和学年总评相结合,平时考核和定期考核相结合、定量考核和定性考核结合的办法。
对教师工作质的考核要在量化考核基础上,加大学生、学生家长参与考核教师的权重。把学生、学生家长测评、同行测评、领导测评综合起来,按照考核分数的顺序每学期公布一次,并记入本人业务考核档案。
教育行政部门每3年组织一次对教师所教学科的知识和教学能力的测试,测试成绩不合格者不能聘做教育教学工作。
(五)考核结果的使用
1.考核的结果作为教职工聘任、评定职称、评选先进、晋升职务、晋升工资的依据。
2.年度考核结果在合格等次以上的教职工有参加下一年度聘任的资格;连续两年考核不合格的按规定予以降职、调整工作、低聘或解聘,对不服从组织安排工作岗位或重新安排后年度考核仍不合格的予以辞退。
二、关于教职工岗位聘任
教职工岗位聘任是实施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的核心内容。要通过实行教职工聘任制,把竞争机制引入学校,形成干部能上能下,人员能进能出,充满活力,激励向上的运行机制,打破用人制度的终身制。
(一)聘任的原则
聘任工作要坚持全员参加、竞争上岗、能者上、庸者下、宁缺勿滥的原则。
(二)聘任的条件
1.在教职工聘任中,要严格按照《教师法》和《教师资格条例》要求的学历及上年度的考核结果聘任教师。
2.在聘任中既要看教职工的学识水平、业务能力,更要看教职工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对思想、道德、行为不堪为人师表的,对严重违反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的实行一票否决。
(三)聘任的方法
教职工聘任的方法可以实行校长全方位聘任,也可以实行分级聘任。聘任必须按以下程序进行:
1.制定学校聘任方案,方案必须经教代会讨论通过。
2.校长向全体教职工公布拟聘任的岗位数额和上岗条件要求。
3.教职工申报岗位,每人可申报1至3个岗位,个人要提出申报岗位的条件和工作目标,并在学科(年)组、处室或全校教职工大会上进行竞争上岗述职。
4.同行评议,根据教职工个人上岗前述职及本学科的岗位数额、工作量、上岗条件,初步确定岗位的人选。
5.由校长公布受聘人员名单并向受聘人员颁发聘书。
(四)聘书和聘期
聘书由市教委统一制定,校长和被聘人双方签字,明确受聘人的权利和义务及工作目标。
在新学年开始前进行聘任工作,聘期一般为一学年。
(五)拒聘和违约
对拒聘的教职工,从拒聘下月起停发全额工资的30%,并按限期调出处理。对违背聘约的教职工,由校长提出告诫,经教育不改的可终止聘任。
三、关于教师工作量的确定
《国家人事部、国家教委关于印发高等学校、中小学、中等专业学校贯彻<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制度改革方案>三个实施意见的通知》(人薪发[1994]8号)中,对教师工作量做过明确规定。但由于实行5天工作制,对教师的工作量应做适当调整。
高中段教师满工作量应为10—14课时/周;初中段教师满工作量应为12—16课时/周,小学段教师满工作量应为16—20课时/周。其中,选修课、第二课堂活动等可适当折算课时,凡按教学计划完成上述教学时数的视为满授课时数。在具体实施中,由于受班数、学额以及新增学科等诸多因素的影响,各县(市)可根据教师实际适当调整。这次制定工作量以中小学为主,其他各类学校应参照中小学的工作量执行。职员的工作量,各学校应参照教师的工作量合理制定。
四、关于核定编制
学校编制的核定,要依据长编[1989]15号文件,结合农村学校的实际确定。
为了深化编制管理,现阶段编制管理实行总量控制、动态管理。即编制部门对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所属中小学校编制实行总量控制,教育行政部门在不突破编制总量的情况下,可以根据学科结构和教学班的实际变化情况在校际之间进行合理调剂,实行动态管理。每年教育行政部门对所属的单位下达一次执行编,并送同级编制部门备案。
五、关于落聘人员安置
妥善安置落聘人员是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顺利进行的重要保证。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都要十分重视落聘人员的安置,树立落聘人员也是人才的思想,尽可能做到人尽其才,人尽其用,将安置落聘人员作为教育的再就业工程,具体分析落聘人员的原因,采取不同的形式,积极稳妥地安置好落聘人员。
(一)关于“退养”和退休
根据我市农村教职工队伍的实际情况,在统一参加聘任的前提下,未被聘任的人员中,男教职工满58周岁,女教职员满53周岁,女工人满48周岁,可办理单位内退养。退养的教职工列入编外,退养待遇由各地按有关规定自定,到退休年龄及时办理退休手续。
男教职工满55周岁,女教职员满50周岁,女工人满45周岁,因身体原因和没有聘任的,经当地(县级)人民政府同意,也可以实行退养。
教职工由于身体等方面原因很难胜任教育工作,由本人申请,单位同意,经市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办理病退手续。
(二)关于病假.
有严重慢性病史的体弱教职工,不能坚持正常工作,病假期间按《国务院关于关于发布<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病假期间生活待遇的规定>的通知》(国发[1981]52号)精神办理。对从请病假起一年内累计半年以上,有诊断书的,其间享受病假工资待遇,工龄满10年和10年以上按80%,工龄不满1O年按7O%开支。病休一年的,办理列编外手续,工资待遇和累计半年的相同。
(三)关于待聘
基本胜任学校教育教学、管理工作,因编制和学科结构限制而落聘的教职工,属于待聘人员,待聘人员在下一次聘任时符合条件的可以参加竞聘。待聘期间的待遇,各地可按有关精神根据实际情况自行确定。
(四)关于系统内转岗和分流
打开教育内部工人、职员、干部的界限,落聘教师适合做职员、工人的,安置到职员、工人岗位。打开校际之间的界限,堵住教育的入口,今后学校原则上不再从企事业单位调入非教学人员,所需的职员、工人优先从各校落聘人员中选调。
制定切实可行的方案,有计划地搞好人员分流,鼓励和支持中学教师到小学、城镇教师到农村、中心校教师到村小任教。
(五)关于限期调离
对不胜任教育教学工作,不适合在学校工作,违反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经教育不改,或在聘任中拒聘人员限期调离,自确定为限期调离之日起,1年内不享受岗位津贴,一年后停发全部工资,调不出按辞退处理。对出国逾期3个月未归人员,按自动离职处理。无正当理由连续旷工15天或一年内累计旷工30天的按辞退处理。
(六)关于停薪留职和借调人员
对停薪留职的人员,因工作需要,可回原单位参加聘任,拒不参加聘任及未被聘任的,劝其辞职,对拒不辞职的予以辞退。
借调人员一律按有关规定予以清退。
各地还要根据本地的实际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落聘人员安置意见。
延伸阅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