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桂林市组分团随自治区出访东盟四国开展经贸推介活动方案的通知
桂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桂林市组分团随自治区出访东盟四国开展经贸推介活动方案的通知
| 颁布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市政办〔2007〕32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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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07-03-16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
市政办〔2007〕32号
桂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桂林市组分团随自治区出访东盟四国开展经贸推介活动方案的通知
各县、自治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有关单位: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桂林市出访东盟四国开展经贸推介活动方案》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桂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七年三月十六日
桂林市出访东盟
四国开展经贸推介活动方案
根据自治区《刘奇葆书记率广西代表团出访越南、马来西亚、印度尼西亚、新加坡四国筹备工作方案》的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开拓我市与东盟国家间的交流与合作,吸引更多的东盟客商到桂林市考察和投资,积极推动我市企业和项目“走出去”,我市决定组分团随自治区代表团出访东盟四国开展经贸推介活动,方案如下:
一、时间:2007年5月9日-23日
二、出访国家:越南、马来西亚、印度尼西亚、新加坡
三、市经贸代表分团的组成
团长:张秀隆市长
副团长:陈建军副市长
秘书长:市政府褚民副秘书长
成员:市发改委、市农业局、市商务局、市旅游局、市外办、市国资委、市投资促进局、市侨办有关领导,以及相关县区领导,市台商协会及企业代表。
四、工作职责
成立出访筹备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长由市政府分管领导担任;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市商务局、市外办、市投资促进局、市侨办领导担任副组长;成员单位由市发改委、市农业局、市商务局、市旅游局、市外办、市国资委、市投资促进局、市侨办、市台办以及相关县区组成。各部门职责如下:
市投资促进局:承担出访活动的具体工作。包括:桂林市投资环境指南、市领导推介讲稿和幻灯片的准备;代表团行程安排、费用预算及经费落实、经贸活动场地安排;负责在上述四国合作项目的组织、洽谈和促成签约,重点是做好客商邀请和招商项目的组织工作,促成一批项目签约;协调与自治区总团的活动。
市商务局:负责在四国“走出去”项目及商品展览会的组织、洽谈和促成签约。
市发改委、市农业局、市国资委:负责推出一批实质性推介洽谈项目,分别组织3-5家企业带项目参加在四国举办的投资合作洽谈,并争取在国有企业并购、工业项目招商、农副产品深加工项目上取得突破。
市旅游局:负责落实开通桂林-巴厘岛直航班机项目,签订有关旅游合作协议1-2个,桂林市推介旅游促销。
市外办:办理桂林市经贸代表团出访手续,负责市领导拜访四国贵宾、相关部门领导拜会的安排及礼宾工作,协调市领导参加自治区党政活动的安排。
市侨办:负责提供四国侨领及客商名单,并组织其参加市代表团举办的主要活动。
各相关县区:准备、筛选出3-5个推介项目,促成1-2个签约项目。
市台办、市台商协会:落实市主要领导和代表团访越期间的台商联系工作,协助举办桂林市企业家与台商企业家座谈会。
五、主要活动
(一)随自治区经贸代表团参加各项推介会、商品展销会和签约仪式。
(二)举办桂林市企业家与所在国企业家座谈会,并考察当地企业。方案如下:
越南:与越南台商协会合作,在河内举办桂林市企业家与台商企业家座谈会;推介我市商品及企业“走出去”。
印度尼西亚:与印尼大马控股有限公司合作,在泗水举办桂林市投资经贸合作交流会。
新加坡:举办桂林市企业家与新加坡企业家座谈会,着重推介高新产业合作以及农副产品深加工项目。
六、前期工作。
为做好我市经贸分团在东盟四国的各项经贸活动安排以及客商联络工作,我市将于3月下旬派先遣组前往联系和组织相关工作,先遣组成员单位由市投资促进局、市外办、市侨办、高新区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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