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壁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豫政〔2006〕33号文件的实施意见
鹤壁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豫政〔2006〕33号文件的实施意见
| 颁布单位:河南省鹤壁市人民政府 | 文号: |
|---|---|
| 颁布日期:2006-08-29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
鹤政〔2006〕34号
鹤壁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豫政〔2006〕33号文件的实施意见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为认真贯彻《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城乡一体化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豫政〔2006〕33号)精神,加快推进城乡一体化工作,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目标任务
1.目标任务。2006年,完成城乡一体化发展规划的编制,在户籍和就业制度改革、公共服务体系和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先行组织实施。2007年全面推进,取得实质性突破,建立城乡教育、医疗、文化合理布局、均衡配置的公共服务体系,城乡有效衔接、功能完善的基础设施体系和覆盖城乡的公共就业服务及社会保障体系。2010年,二、三产业增加值占生产总值的比重达到91%,城镇化率达到55%,形成以统筹城乡产业发展、统筹社会事业发展、统筹基础设施建设、统筹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为重点的城乡一体化新格局。
二、促进城乡产业统筹协调发展
2.努力培育支柱产业。大力发展煤炭、电力、煤化工、食品加工、金属镁、汽车零部件、纺织服装、第三产业、专业物流市场等九大特色产业,重点实施一批大项目,促进特色产业不断发展壮大,尽快形成支柱产业。“十一五”末,全市煤化工生产能力达到百万吨,发电装机容量达到260万千瓦以上,肉类加工能力达到50万吨,畜牧加工产值与畜牧业产值的比例达到2∶1,金属镁综合生产能力达到20万吨左右,把鹤壁市建成全国重要的金属镁生产加工和出口基地。二、三产业增加值占生产总值的比重2008年达到88%,2010年达到91%。
3.大力发展现代农业和农村经济。进一步壮大畜牧养殖业。积极发展瘦肉型猪养殖,巩固提高家禽养殖,突出发展奶牛、肉牛、肉羊等草食型家畜养殖。2006—2008年,全市每年规范、改造、新建35个标准化养殖小区。畜牧业产值年递增7.8%,畜牧加工业产值年递增14.5%;2008年畜牧业产值达到50亿元,畜牧加工业产值达到75亿元;2010年畜牧业产值达到60亿元,畜牧加工业产值达到120亿元。
大力发展优质高效农业。突出抓好新镇韭菜、王庄茄子等25个无公害农产品生产基地建设,加快发展淇县无核枣、淇鲫鱼等17个名优特新农产品生产,扩大规模,形成品牌,提高产品附加值和知名度。大力发展立体种植、间作套种等集约农业,不断提高经济作物所占比重,2008年粮经比例调整到65∶35。
大力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加大龙头企业培育力度,2006年争取有5家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通过省级认定,20家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通过市级认定。加大指导力度,通过技术改造、资产重组,不断壮大企业实力,增强辐射带动能力。2007年力争使年产值超10亿元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达到3家,年产值超亿元的龙头企业达到15家。2008年力争使年产值超10亿元的龙头企业达到5家,年产值超亿元的龙头企业达到30家。2010年力争使年产值超50亿元的企业达到3家,实现年产值超百亿元的龙头企业至少要有1家。积极发展各类农民专业合作组织。2006年抓好10个试点。2008年,争取全市农民专业合作组织达到600个。2010年加入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农户占全市农户总数的60%。
4.以城镇化带动城乡一体化。按照以新区为中心,以老区和淇县县城、浚县县城为三个支撑点的发展格局,加快城镇化建设步伐,增强城市的辐射带动作用。新区围绕建设宜居城市的定位,以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为重点,突出抓好完善城市功能、强化产业支撑、改善城市环境、推进城中村改造等重点工作。推进老区主干道的改造和净化、绿化、美化,完善基础设施,提高管理水平,进一步改善人居环境。两县县城要进一步扩张规模、完善功能、提高品位,力争实现新突破。加快工业集中区建设步伐,带动企业聚集,以产业聚集促进人口聚集,推动农村富余劳动力向城镇转移。2008年全市城镇人口达到73万人,城镇化率达到50%;2010年全市城镇人口达到80万人,城镇化率达到55%。
三、统筹城乡基础设施建设
5.加快城乡公路网络建设。搞好城乡公路网规划,加快农村公路建设。2006年完成26.7公里的三级以上县乡公路改建和436公里的“村村通”建设任务,实现全市所有乡镇通二级公路,乡镇到中心村通四级公路,行政村通油路(或水泥路);所有乡镇建有汽车站,98%的行政村通班车。2007年改建三级以上县乡公路30公里以上,新建、改建四级以上村道100公里以上,99%的行政村通班车。2008年改建三级以上县乡公路50公里以上,新建、改建四级以上村道150公里以上,所有行政村通班车,乡镇之间及乡镇到中心村(或2000人以上大村)通三级公路,行政村之间通四级公路,200人以上的自然村通油路。
6.加快城乡能源建设。2006年全面完成城乡电网改造配套工程,探索建立城乡电网发展的长效机制,提高配供电的安全性和可靠性。同时,因地制宜发展生物质能、太阳能等清洁能源,提高绿色能源比重。
7.加强城乡公用设施建设。在确保城市供水的前提下,将供水管线向城市周边有条件的村镇延伸。2006年解决淇滨区东杨工业集中区的供水问题;2008年解决新区周边的钜桥、庞村等乡镇的供水问题。加快热电厂一期工程建设步伐,2006年完成新区东部供热管线的铺设,解决新区东部供热问题;2007年完成新区南部供热管线的铺设,解决新区南部供热问题。加快启动热电厂二期工程,逐步解决淇滨区金山、东杨工业集中区的供热问题。加强城市燃气管网工程建设,并逐步向重点村镇延伸。2008年基本解决庞村、高村、钜桥3个镇镇区的供气问题。
加快城乡公交设施建设。2007年新建农村招呼站400个以上,新增客运运力3%,在新区新建公交停车场1个;2008年新建农村招呼站440个,新增客运运力5%,在新区新建公交停车场1个。
加大农村通讯设施投入,搞好信息化建设。实施农村信息高速公路工程和“服务新农村、建设信息村”工程,降低通话费用,保障城乡信息畅通。
8.推进城乡生态环境建设。以工程造林为核心,以打造绿色通道和生态屏障为重点,加快通道绿化工程和防护林体系建设,提高生态承载能力。2007年完成京珠高速、107国道等8条道路和淇河、卫河、共产主义渠等河流的拓宽、延伸绿化和补植补造;2008年完成荒山绿化8万亩和新老区连接带3.2万亩绿化工程,完善新区北部防护林带和平原农田林网30万亩;2010年全市农村林木覆盖率达到26%,城镇村庄绿化覆盖率达到40%。“十一五”期间,两县三区全部建设成为林业生态县。
加强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大力发展节水灌溉,提高水利用率,突出抓好自流灌区干渠的修复、抗旱水源工程建设。2006年—2008年,新增节水灌溉面积10万亩、有效灌溉面积2万亩,新治理小流域8条,治理小流域水土流失面积90平方公里。
建立和完善城镇排水系统,加快污水处理配套管网工程建设。2006年浚县、淇县污水处理厂建成投入使用,2008年城镇污水处理率达到70%。
加强垃圾和固体废弃物无害化的处理,强化城乡垃圾收集运输和处理系统建设,有条件的镇建设垃圾填埋场。2006年市生活垃圾处理厂一期工程投入使用,2007年浚县、淇县垃圾处理厂启动建设,2008年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70%。引导农民科学施用化肥、农药,加大规模化养殖业污染治理力度,推进废弃物再利用和资源化。
严格控制污染物排放总量,保护淇河生态环境,使淇河达到各功能段水质标准,保证全市用水质量。加大企业污染治理力度,遏制汤河、卫河水体进一步恶化和城市污染向乡村转移。
9.加快农村安全饮水工程建设。2006年重点解决36个行政村4.5万人的饮水安全问题,2007—2008年,解决229个行政村30万人的饮水安全问题。对水源有保证、人口居住较集中的地区,着力推进集中供水工程建设,集中供水工程的自来水普及率达到95%以上。
10.大力发展农村沼气。结合农村改厕改圈,以建设“三位一体和四位一体”户型沼气池为主,以建设大中型沼气池为辅。积极支持帮助大、中型养殖场和饲养、畜牧业发达集中区建设大、中型沼气工程。积极引导农民开展沼气综合利用。2006年全市新建户型沼气池8000座,2007年全市农村沼气用户占总农户的比例达到35%,2008年达到60%以上。
11.加强村庄规划和人居环境治理。加快村镇规划编制工作步伐。2006年完成城乡一体化7个重点乡镇和71个新农村建设示范村的规划编制工作。2007年基本完成村镇规划编制工作。结合空心村治理和村容村貌整治,强力推进城中村改造。农村宅基地治理采取“先试点,再逐步推开”的方式,每个县区选择1—2个乡镇,每个乡镇选择2—3个村作为集中建房中心试点村,形成示范,引导农村人口集中居住。
改善群众生产生活环境。积极开展以“三清”(清垃圾、清污水、清乱搭乱建)、“四改”(改水、改厨、改厕、改圈)和“三化”(硬化、亮化、美化)为主要内容的村容村貌治理,2006年71个新农村建设示范村要取得明显改观,2008年全市60%的村庄完成村容村貌整治工作,2010年全市所有村庄均完成村容村貌整治工作。
四、加快发展覆盖城乡的社会事业
12.优先发展教育事业。加快中小学教育资源整合步伐。2006年全市撤并或调整农村中小学(含教学点)92所,2007年撤并农村中小学(含教学点)50所以上,2008年全市初步形成农村小学向中心村集中、初中向镇区集中、高中向城镇集中的教育资源合理配置格局。2006年完成与布局结构调整相适应的4所寄宿制学校、3个台塑项目建设工作,为学校配备必要的图书、设备、实验仪器和体育器材,加快提高全市信息技术教育水平;2007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全部达到省定办学条件基本标准。
认真落实“两免一补”政策,2007年按照省定一费制标准,全面落实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生免除学杂费政策;2008年根据中央、省统一部署,扩大免费教科书覆盖范围。大力发展中等职业教育,加强县级职教中心、示范性中等职业学校建设,完善县、乡、村三级职教培训网络,中等职业教育在校生逐步达到高中阶段在校生总数的48%左右。提高普通高中办学水平,扩大优质普通高中办学规模。2010年全市基本普及高中阶段教育,高中阶段毛入学率达到85%以上,优质普通高中在校生人数占到全市普通高中在校生人数的80%以上。
13.大力发展卫生事业。进一步规范、完善浚县、淇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力争2007年将我市三个城区列入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城区,使我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覆盖面达到100%。2010年乡镇卫生院医疗技术人员30%以上达到专科以上学历水平(其中10%达到本科学历水平)。加快乡镇卫生院改造步伐,2006年全部完成乡镇卫生院改造任务,不断提高服务能力和服务水平。加快村卫生所(室)的规范和建设,2006年确保完成100所标准化卫生所(室)建设和村级卫生所(室)的规范改造任务。2008年力争60%的行政村有一所标准化卫生所(室),2010年实现全市所有行政村均有一所标准化卫生所(室)。
14.加强文化建设。2006年建成鹤山区文化馆,浚县图书馆新馆开馆,淇县文化馆、淇滨区文化馆做好选址规划。2007年浚县文化馆、山城区文化馆、淇县图书馆完成达标改造任务,淇县文化馆、淇滨区文化馆建成并达标。2006—2007年,全市有13个乡镇建成综合文化站,实现全市50%以上的乡镇文化站达到综合文化站标准。2008—2010年,全市所有乡镇文化站均达到综合文化站标准。按照河南省示范性文化大院标准,2006—2007年,建成60个农村文化大院。
扩大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覆盖面。2006年全部完成20户以上自然村的“村村通”广播电视工程。加大有线电视发展力度,提高农村有线电视入户率,2008年达到12.4%,2010年达到24.6%。2010年全市广播人口综合覆盖率达到99.5%,电视人口综合覆盖率达到99%。
加强体育设施建设。2006年完成全市7个重点乡镇的体育健身广场建设和10个行政村“农民体育健身工程”试点工作,因地制宜地开展适合农村特点的大众体育活动。
五、推进民主政治和精神文明建设
15.切实维护农村居民的民主权利。在全市农村深入开展“民主法治村”创建活动,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制度,完善村民代表会议制度,建立村务决策机制,坚持村情民意恳谈会等村民议事制度,形成村党组织领导下充满活力的村民自治机制。2006年全市所有行政村建成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加强乡镇司法所和法庭基础设施建设。2006年全市40%的司法所达到规范化要求,将4所法庭建成标准化法庭;2008年力争全市80%以上的司法所达到规范化要求,标准化法庭达到16所。深入开展农村普法教育,增强农民的法制观念,努力建设平安乡村,创造农民安居乐业的社会环境。
16.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以胡锦涛总书记提出的“八荣八耻”为主要内容,深入开展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按照公民基本道德规范要求,以形势政策、思想道德、科技知识、法律法规、文化知识五项教育为内容,深入开展“树文明新风、建和谐鹤壁”主题教育活动。推进文化、科技、法律、卫生“四进农户”活动制度化,扎实开展三个“十佳”、“双万”、“双为”等文明创建活动。2010年争创各级文明乡镇、创建工作先进乡镇20个,文明村、创建工作先进村100个。切实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实施计划生育家庭小康工程,开展计划生育幸福家庭行动,稳定农村低生育水平。
六、加快体制机制创新
17.深化户籍管理制度改革。取消户口的农业和非农业性质划分,实行有合法固定的住所、稳定的职业或生活来源条件下的准入制度,统一登记为“居民户口”。对进城落户的农民在劳动就业、计划生育、子女入学、社会保障以及经济适用住房等方面享受与城镇居民同等的待遇。
18.加快用地制度改革。根据“三项整治”(空心村、砖瓦窑及工矿废弃地)实施规划,结合城中村改造,大力推进综合整治,力争2007年完成88座砖瓦窑关闭和复垦任务,置换建设用地指标2000余亩用于城乡建设。积极推进标准厂房建设,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指标和用地政策适当向城乡一体化建设重点镇倾斜,在规定允许的范围内,从用地审批、用地指标安排、规划调整以及补充耕地指标置换等方面,提供优惠政策,为重点镇建设搞好用地服务。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项目用地不受申报批次限制,随报随受理。提高征地补偿标准,拓宽对被征地农民的安置途径,积极探索实行土地作价入股、保险安置、招工安置、技能培训等多渠道、多方式安置失地农民,切实保障失地农民的生活水平不降低。
19.推进土地流转制度改革。鼓励农民按照“依法、自愿、有偿”原则,采取出租、入股、置换等各种方式,加快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大力发展多种形式的农业适度规模经营。认真实施《鹤壁市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办法》,加强对农民集体所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的管理和指导,允许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折价入股参与基础设施及工商项目建设,充分利用好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允许农民将土地承包经营权利转换为在城镇生活的必要保障。
20.完善城乡统一的劳动就业制度。加大职业培训工作力度,2006—2007年,完成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培训1.6万人,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3.5万人。加快公共就业服务向农村延伸。2006年山城区劳动力市场建成并投入使用,2007年全市25个乡镇全部建成劳动力市场,全市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达到20万人。认真落实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监控制度和农民工欠薪保障金制度,积极开展追讨农民工工资等专项检查,确保受案率和结案率都达到100%。
21.健全社会保障体系。实施农民工“平安计划”,加快推进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工作。2006年将全市一级资质建筑企业农民工和40%地方煤矿农民工纳入工伤保险覆盖范围,用三年左右时间,使所有农民工全部参加工伤保险。
全面实施《鹤壁市农民工参加医疗保险试行办法》。2006年农民工参加医疗保险达到8000人,用三年左右的时间将农民工基本纳入医疗保险。对在城镇从事个体经营和灵活就业的进城务工农民,按灵活就业人员纳入医疗保险。
督促企业为农民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鼓励进城务工农民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保。进一步扩大失业保险覆盖面,逐步将乡镇企业、村办企业职工全部纳入失业保险覆盖范围。
妥善解决失地农民的社会保障问题。制定并出台《鹤壁市新区失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办法》和《鹤壁市新区失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试行办法》。2006—2008年,新区失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和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率分别达到30%、40%和60%。
加强农村低保对象的动态管理,实现应保尽保。规范农村低保管理工作,实施分类施保,提高保障水平。加强农村低保的基层网络建设。逐步缩小城乡差距,提高对农民群众的救助水平。
做好“五保老人”的集中供养工作。2006年改、扩建3所乡镇敬老院,新建10所敬老院,集中供养率达到25%以上。每年提高集中供养率10%以上,2010年集中供养率达到60%以上。
22.改革行政管理体制。积极推进城中村“村改居”试点工作。2006年将王升屯、郭小屯两个村率先改为社区管理体制,推进牛庄、桃园等6个村合并建社区工作。对组建的社区在规划住宅的同时,做好商业服务用房和农产品市场的规划,用来安置村民的居住和就业。鼓励、引导广大村民共同投资,发展集体企业,实行股份制经营。支持经济基础条件较好、二三产业相对集中的乡撤乡建镇,推进新老区连接带内和邻近城区的乡镇实行街道办事处的管理体制。增强中心村的吸纳和聚集能力,有计划地撤并户数小于20户的村庄,引导周边小村群众到中心村居住。
23.推进县域金融改革与发展。继续推进农村信用社改革,2010年争取成立农村合作银行。探索建立多种所有制形式的农村社区金融组织,培育农村竞争性金融市场。督促、引导农发行扩大扶农范围,同时协助政府发放农村扶贫资金、开发性资金、低息无息优惠贷款等政策性资金。协助有关部门共同发展不吸收公众存款的私营、股份、合作制的小额信贷组织和互助合作金融组织,构建竞争性的农村金融组织体系。完善担保体系,支持发展农村信贷担保机构,协助政府部门建立以财政出资为主、吸收部分社会资金的农村信贷担保机构,切实解决县域中小企业和农民“贷款难”问题。
七、加强指导,搞好协调
24.加大争取上级资金和优惠政策的力度。市直有关单位要抓住省政府及省直有关部门对试点市基础设施建设、公共服务项目实行政策倾斜和优先安排的大好机遇,进一步加大项目、资金和政策的争取力度,争取更多的优惠政策和建设资金向我市倾斜。
25.搞好规划的编制。以编制市域城镇体系规划为重点,制订新区、老区、两县县城及周边地区协调发展的总体规划和城乡一体的供排水、公交、生态建设与保护等专项规划。提出新区与淇县一体化空间布局方案,重点解决联系通道选址、土地利用等问题。积极组织规划设计单位修编市域城镇规划,合理安排市域内城镇建设发展、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的空间布局,规划城镇一体化的公共基础设施和生态环境保护体系。
26.求真务实,勇于创新。各县区和市直有关部门要进一步解放思想,大胆试验,敢于突破,创造性地开展工作。要立足本地实际,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典型引路,调动方方面面的积极性,探索并走出一条符合本地实际的城乡一体化新路子。
27.建立推进工作的指导协调机制。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解放思想,研究制定具体的政策措施,打破常规,简化办事程序,提高工作效率。全面清理阻碍城乡一体化发展的政策和规定,形成有利于城乡一体化发展的政策法规体系。要加强调查研究和督促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完善相关政策,总结和推广典型经验,确保各项工作的健康发展。
二〇〇六年八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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