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全省气象事业发展的通知
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全省气象事业发展的通知
| 颁布单位:湖北省人民政府 | 文号: |
|---|---|
| 颁布日期:2006-08-29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
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全省气象事业发展的通知
鄂政发〔2006〕43号
各市、州、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气象事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6〕3号),进一步加快全省气象事业发展,使气象工作更好地为全省经济社会发展服务,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加快气象事业发展的重要意义
气象事业是科技型、基础性社会公益事业。我省地处南北气候过渡带,气候复杂多变,各种气象灾害频发,每年因洪涝、干旱、冰雹、雷电等气象灾害造成的损失十分严重。近年来,全省气象事业发展势头良好,气象科技能力和气象服务水平不断提高,在应对突发自然灾害、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取得了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但也存在综合气象观测体系不完善、气象灾害防御机制不够健全、气象科技自主创新能力不强和气候资源合理开发利用不够等问题,制约着气象事业的进一步发展。
加快全省气象事业发展,建立完善全省气象防灾减灾安全保障体系,对于提高防御气象灾害的公共服务能力,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具有基础性作用。建立完善全省气候和气候变化业务体系,推动风能、太阳能、农业与生态气候资源、空中云水资源等的科学开发利用,对缓解我省能源相对不足和科学利用气候资源,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二、进一步明确气象事业发展的指导思想和主要目标
加快全省气象事业发展,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公共气象、安全气象、资源气象的发展理念,按照一流装备、一流技术、一流人才、一流台站的要求,进一步强化观测基础,提高预报预测水平,加快科技创新,为构建和谐湖北、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一流的气象服务。
全省气象事业发展的主要目标是,“十一五”期间,要建设气象防灾减灾安全保障、空中云水资源开发利用、农业气象和气候生态监测评估、台站探测环境与基础设施改善等四大工程。未来10年,建成结构合理、功能齐备的综合气象观测、气象预报预测、公共气象服务和气象科技保障等四大系统,使全省气象现代化和气象服务能力达到全国先进水平。
三、切实加强气象基础保障能力建设
建立健全一体化的综合气象观测系统。加强我省新一代天气雷达探测网、自动气象(雨量)站网、气象卫星接收处理站网、闪电监测网、能见度监测网等观测体系建设,加快推进移动气象观测系统和暴雨外场监测试验基地建设,构建以天基、空基和地基自动探测网为骨干的综合现代立体观测体系。
进一步完善气象预报预测系统。不断完善气象预报预测系统,重点加强气象灾害精细化预警预报、公共气象安全保障服务和突发气象灾害应急业务等系统建设,坚持以提高天气、气候预报预测准确率为核心,进一步做好暴雨、冰雹、大风、雷电等灾害性、关键性、转折性重大天气预警预报和洪涝、干旱趋势气候预测。
加快建设气象信息共享平台。大力推进省、市、县三级气象高速通信网建设,建立气象信息海量存储与综合数据库系统,建立和完善华中区域和省级气象信息共享平台,实现数据共享。气象、水利、农业、民政相关等部门要加强合作,实现雨情、水情、农情、灾情的信息共享,不断提高我省公共信息资源的综合处理能力和利用效率。
四、大力提升公共气象服务能力
进一步完善公众气象服务体系。加强省、市、县三级公共气象服务平台建设,通过改善服务手段、拓宽服务领域、增加服务产品、提高服务质量,使公众气象服务进一步贴近群众、贴近生活。高度重视气象灾害预警应急体系建设,依据气象部门发布的气象灾害预警预报,及时启动相应的灾害应急防御措施。广播、电视、通讯、网络等媒体单位要加强与气象部门合作,建立完善暴雨和强对流天气等应急气象预报警报的发布制度。进一步加强12121电话和移动电话气象预警系统建设,充分利用现代化通讯手段,切实做好气象预警预报信息发布工作。气象、建设、安全生产主管部门要按各自职责相互协作,切实做好防雷安全工作。
大力推进农业、农村气象服务体系建设。加快生态与农业气象试验基地和监测信息综合处理平台的建设,加强气候区划和农业气象适用技术研究,为农业结构调整提供科学依据。气象、农业、水利、国土资源、林业等部门要加强合作,提高全省土壤墒情预报、农业干旱预警预报、病虫害趋势预报等制作发布能力和水平,努力减轻气象灾害对农业生产造成的损失。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建立涉农信息资源共享机制,大力支持“兴农网”建设,利用“兴农网”向广大涉农企业、组织和农户及时准确发布灾害性天气的预警信息以及防灾减灾科技信息等,充分发挥气象信息网络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的重要作用。
大力加强专业气象服务。加快建设高速公路、铁路、航运等专业气象监测网和灾害预警系统,积极开展交通气象服务。加强对大风、大雾、暴雨、结冰等易对交通造成影响的灾害性天气预报制作与发布工作。建立完善城市气象服务体系,重点建设平均间距为5公里的高密度自动气象监测网。气象、建设、环保、卫生等部门要加强合作,组织开展城市大气状况综合气候评价、居住小气候环境评价,开发城市渍涝、高温、大气质量等专业气象预警预报服务产品,建立气象环境变化对疾病发生影响的业务服务系统,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环境事件等应急处置提供优质气象保障。建设长江流域、汉江流域气象服务体系,进一步完善三峡、南水北调等重大工程气象服务保障工作。
五、科学调查和合理开发气候资源
切实做好气候资源普查和区划工作。省气象部门要组织对三峡库区、长江、汉江流域等重点地区的气候资源进行综合普查,形成具有湖北特色的气候资源数据库。组织开展全省风能、太阳能资源的监测和调查,协助做好大型风电场和太阳能电站选址的气候资源评估工作。积极探索气候评价成果在城市规划编制、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大型工程建设和重大区域性经济开发项目的利用。
科学开发利用空中云水资源。加快建设省人工影响天气作业指挥中心,重点建设好省级飞机人工增雨、鄂西北云水资源开发、鄂西山区人工防雹、鄂东森林防火等四大基地。积极推进市、县两级人工影响天气作业指挥中心建设,建设完善全省人工影响天气作业网、通讯网和探测网,形成由高炮、火箭、飞机构成的人工影响天气作业体系,科学开发利用空中云水资源。
六、认真落实气象事业发展的保障措施
各市、州、县人民政府要切实加强对气象工作的领导,根据国家气象事业发展战略和全省气象事业“十一五”发展要求,制订发展规划,并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支持气象事业发展。要切实加大对气象工程项目建设、气象科学基础研究和技术开发项目建设的投入力度,确保“十一五”规划中气象现代化建设项目配套资金逐年到位。要加强气象行业管理,规范气象技术标准,加强行业协调,统一气象探测网站布局,实现相关信息资料共享。
气象部门要积极推进气象科技体制改革和气象科技创新体系建设,加强省级气象开放实验室、气象科研基础设施建设,大力开展气候、气候变化、大气成分等科学领域的应用研究,不断增强气象科技自主创新能力。要加强气象人才队伍建设,加大气象人才培养的投入力度,形成不同层次、满足不同需求的气象人才梯队。要注重对气象工作者教育培训工作,开展全方位、多层次的气象科技教育,提高气象工作者的整体素质。
湖北省人民政府
二○○六年八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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