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门市教育局关于加强2005年初中升学文化课考试管理的通知
荆门市教育局关于加强2005年初中升学文化课考试管理的通知
| 颁布单位:湖北省荆门市教育局 | 文号:荆教基[2005]6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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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05-04-25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
市教育局关于加强2005年初中升学文化课考试管理的通知
荆教基[2005]6号
各县市区教育局,市直各有关学校(单位):
为了切实做好今年初中升学文化课考试(以下简称中考)的组织与管理,确保中考的信度和权威,保证中考工作顺利进行,根据《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05年初中升学考试工作的通知》(荆教基[2005]2号)要求,现就我市2005年中考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一、进一步加强中考工作的领导
1、建立健全中考工作机构。中考为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组织的考试,各县市区政府实行责任负责制。各县市区要成立由政府分管领导为组长,教育、卫生、公安、交通、电力等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中考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中考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市区教育局),具体领导和实施本地区中考的各项工作。
2、完善中考各项管理措施。各县市区要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地区切实可行的中考实施办法和管理细则,明确监考工作程序和考点规范化建设要求,切实抓好中考工作中的每一个环节。
3、建立中考突发事件应急反应机制。各地要协调当地公安、交通、卫生、电力、通讯、监察等部门,加强对考试环境的综合治理;针对中考工作中可能出现的突发事件,要成立应急处理专班,制定应急工作预案,增强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保证中考工作顺利进行。
二、进一步提高中考的办考质量
1、就近设置考点组织中考。农村学校考生以乡镇为依托,在乡镇所在地设置考点组织中考,如果乡镇条件不成熟,可将农村考生集中到县城组织考试;城区考生由当地中考办公室统一设置考点。凡考生数较少或在保密、交通、住宿、饮食安全等方面不符合考点设置条件的学校,不得设置中考考点。
2、严格选聘监考、考务人员。监考人员一律从初、高中教师中选聘思想素质高、工作扎实、熟悉考务、身体健康的教师担任,每个考室要保证有一名高中教师担任主监考。各考点考务人员(包括副主考、考点办公室工作人员、试卷保管员、监考教师)分乡镇交叉安排,不得在本乡镇参加考务工作。各考点要成立监考工作组,由县市区蹲点督办干部或乡镇教育干事(教育督学)担任监考组长,
3、认真做好监考、考务人员培训。各县市区要切实落实监考、考务人员"三级"培训机制,明确工作要求,严肃工作纪律,确保监考、考务人员思想素质过硬,业务熟练规范。
4、严格规范考试实施程序。各地要按要求布置考室,编排考生座位,统一规范考试实施程序,同时要认真检查调试英语听力播放设施,努力提高中考办考质量。
三、进一步加强中考的安全管理
1、加强食品卫生管理。各地要严格食品采买渠道,实行食品采买登记制度,严格食品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监督与检查,严禁考生食用隔夜食品,切实加强考生进餐和饮水卫生管理。各考点要安排一名副主考专门负责考点安全工作,并会同卫生防疫部门安排一名卫生监督员,对考生集中进餐的学校食堂、宾馆的饮食卫生进行检查,确保中考期间考生饮食卫生安全。
2、加强消防安全管理。各地要会同当地公安、消防部门对考室、寝室的建筑安全、用电设施、消防设施进行认真排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各学校要加强对考生的消防知识教育,提高考生消防意识,夜晚必须安排专人在考生宿舍通宵值班,切实消除消防安全隐患。
3、加强校园卫生管理。各考点所在学校要保持良好的卫生环境,考前要对食堂、寝室、考室进行消毒处理,考试期间要求做到一天一消毒,并会同当地卫生防疫部门对考点进行全面的清洁卫生大检查。同时各考点要安排一名专职医务人员,负责防范疾病传染和传播,及时处理考试期间师生突发疾病事件。
4、加强校园周边交通、治安管理。各考点要在当地公安、交通部门的配合下,对接送师生的车辆和驾驶司机进行严格检查,严禁无证驾驶和无牌无证、车况较差的车辆运送考生。各考点学校门口和学生出入的交通要道要设置醒目标识,在考生进考点和考试结束时应由交警部门安排民警在考点附近值勤巡逻,维持交通秩序,防止打架滋事,确保考生交通安全和人身安全。
5、加强中考试卷管理。各县市区中考办公室、各考点必须安排专室、专柜、专人严密保管中考试卷。试卷保管室应设在二楼以上的房间,实行封闭隔离保管,必须设有防盗门、防盗窗,配置2具以上干粉灭火器,达到防盗、防潮、防火、防鼠要求。试卷存放期间,各考点必须成立3人以上的试卷管理组(要有当地公安干警1人)24小时通宵值班守护,认真做好值班记录。严格实行保密柜钥匙保管人与试卷保管室值班人员分设制度,各考点存放试卷的保密柜必须是铁制保险柜,由各地中考办公室统一制作,统一编号、统一配置两把锁,保密柜钥匙分别由主考和考点巡视员保管,实行封签拆封制和两把钥匙同时开启制,试卷分发与回收要严格履行交接签字手续。各地在接送试卷时必须要有3人在场,组织专车运送,公安干警随车押运,确保试卷管理万无一失。
6、加强考风考纪管理。各地要加强考务人员和考生的考风考纪教育,认真组织学习《荆门市初中升学统一考试管理暂行规定》、《荆门市中考考生守则》和《荆门市中考监考人员职责》。考点要实行全封闭管理,严格实行监考教师不监考本校考生的回避制度,监考教师抽签定考室,一场一轮换,严禁考生和监考工作人员携带移动通讯工具进入考室,严禁监考教师串岗、交头接耳,严禁在考室内抽烟、打瞌睡或阅读书报,监考教师除记录考试情况外,严禁有其他动笔行为,确保考场考风正、考纪严。
四、进一步明确中考的各项责任
1、严格实行责任追究。中考工作事关重大,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强化管理,严明纪律,明确责任。考点设置、试卷保密、监考教师选聘、考试组织、考生安全等工作由县市区负责,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出问题谁负责"的原则,严格实行责任追究。
2、层层签订责任书,落实工作责任。各地教育行政部门主要负责人是本地区中考工作的第一责任人,主考是考点中考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提请当地政府与教育、卫生、公安、消防等部门签订工作责任书,市、县、乡镇各级中考组织管理部门之间要签订责任书,各考点主考要与监考员签订监考员责任书,层层落实工作责任。
3、严格考务人员责任。考务人员要认真履行职责,严守工作纪律,不得擅离职守,不得越权串岗,对违反监考纪律、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要按照《荆门市初中升学统一考试管理处罚暂行规定》予以查处;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严格巡视员、主考、副主考责任。各地巡视员、主考、副主考等中考管理人员要认真落实中考工作目标责任,切实做好本地、本考点的中考组织工作。对工作不作为、有渎职行为的,要追究其领导责任;对违反中考工作纪律、营私舞弊的,要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情节严重造成重大损失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二OO五年四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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