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封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近期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
开封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近期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
| 颁布单位:河南省开封市人民政府 | 文号: |
|---|---|
| 颁布日期:2004-02-20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
开封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近期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
汴政〔2004〕9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单位,各生产经营单位:
春季来临,风干物燥,各类火灾事故极易发生。近期,吉林、浙江等地连续发生重、特大火灾事故,给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国家财产造成极大危害和损失。按照国务院、省政府明传电报要求,经市政府研究决定,自即日起在全市范围内立即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将各类事故隐患苗头消除在萌芽状态,现提出以下要求:
一、高度重视,提高认识
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进一步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切实从“三个代表”的角度出发,本着对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国家财产高度负责的态度,认真细致的开展安全生产检查活动。坚决杜绝各类重特大事故的发生,确保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二、明确责任、层层落实
本次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分管领导要具体抓好组织落实工作。同时要制订严格的安全生产检查责任制,层层抓落实,切实做到各负其责、各司其职。
三、督查、检查、自查同时进行
各县、区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担任安全生产督查组长,组织督查队伍,定期不定期对所管地区进行全面的安全生产督查工作,确保本地区一方平安。
市直各专项治理部门,要抽调专门力量,大力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工作,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于存在重大隐患而不及时整改或一时整改不了的单位,要坚决予以关停,决不允许其带病运转工作。
各生产经营单位,要以全市安全生产检查活动为契机,认真开展一次系统的自查活动,将各类事故隐患一一排查并及时予以整改。同时要加大安全生产投入,确保企业的生产工作安全运营。
四、严肃工作纪律,实行责任追究
春季和“三级两会”期间,市政府将组织安全生产专项督查组对各县区、专项治理部门和各生产经营单位进行安全生产督查。凡因工作不力、责任不落实、工作不到位而引发事故的部门和单位,市政府要予以严肃追究主要负责人的责任,实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度。”
本次安全生产检查,各级、各部门和各单位要迅速制订出工作计划,于2月25日前上报市政府安委会办公室;“三级两会”结束的第二天上报本次检查工作书面总结。
二○○四年二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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