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加快农产品加工业发展意见的通知

颁布单位:河南省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洛政办〔2008〕119号
颁布日期:2008-12-18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加快农产品加工业发展意见的通知

洛政办〔2008〕119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关于加快农产品加工业发展的意见》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〇〇八年十二月八日

关于加快农产品加工业发展的意见

为进一步加快我市农产品加工业发展步伐,推动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促进农民增收、农业增效,加快农村经济发展,根据国家及省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提出以下意见:

一、进一步提高对发展农产品加工业重要意义的认识

农产品加工业是国民经济的重要产业。大力发展农产品加工业,实现农业产业化经营,是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的重要途径。农产品加工业的发展,对于拓宽农产品销售渠道,实现农产品多重增值,加快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促进农业发展,增加农民收入,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级各部门要从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全局出发,充分认识推进农产品加工业发展和农业产业化经营在解决“三农”问题、新阶段扶贫开发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切实加大工作力度,把农产品加工业培育成为我市新的重要经济增长点。

二、发展农产品加工业的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农民增收和农村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因地制宜,科学规划,突出特色,努力提高农产品精深加工的比率和水平,不断提升农产品加工企业的技术档次和产品质量,逐步形成合理的农产品加工区域布局,培育一批骨干企业和名牌产品,使农产品加工业成为推进农村经济发展的重要力量。

三、发展农产品加工业的重点领域

(一)粮油加工。以小麦、玉米、薯类、豆类的深加工为主,积极推进各类专用粮油产品和特色食品加工业发展;大力发展以杜康酒为代表的白酒制造业和以莳王醋业、九九龄醋为代表的食用醋制造业,继承发扬和提高创新传统酿造业;积极发展饲料加工业,提高饲料的档次和科技含量。

(二)畜禽制品加工。重点抓好肉类加工,进一步向现代化屠宰、冷藏和深加工方向发展,注重畜禽副产品的综合利用;积极发展多品种深加工熟肉制品,提高熟肉制品在肉类消费中的比重。

(三)乳品加工。依托乳品加工骨干企业,建立优质奶源基地,支持液态奶、鲜奶生产,鼓励发展安全、优质、营养的学生、儿童、老人饮用奶。

(四)中药材加工。鼓励和支持现有中药企业通过资产重组等多种方式建立制药企业集团;加快特色中成药的开发和研制,打造在国内外有影响力和竞争力的民族药品牌;充分利用我市中草药资源优势,依托龙头企业建设一批中草药材种植基地。

(五)高档食用菌开发。支持开发各类营养价值高、市场前景好的高档食用菌,扩大生产规模,积极占领国际国内市场,使之成为我市农产品的知名品牌。

(六)特色农产品加工。因地制宜,培植和合理利用山区资源,发展特色农产品加工业。重点抓好银杏、山野菜、猕猴桃等特色食品及速生杨、竹、草特色制品的加工。积极培育具有地方特色的农产品加工品牌。

四、促进农产品加工业发展的工作重点

(一)制定和实施农产品加工业发展规划。各县(市、区)要高度重视农产品加工业的规划工作,结合实际,制定本地农产品加工业的发展规划,明确主攻方向和发展重点,并认真组织实施。在产业发展上要处理好初加工和深加工的关系,合理布局具有比较优势、规模较大的加工企业。突出发展附加值高、创汇能力强、相对集中的农产品加工企业和物流中心。在行业布局方面,逐步建立起若干个覆盖面广、带动作用强的农产品加工主导产品和骨干企业。

(二)加快发展壮大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各县(市、区)要把发展农产品加工业与农业产业化工作结合起来,加快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的发展,形成布局合理、初深加工搭配、多种所有制共同发展的农产品加工企业体系。着力培育壮大一批产业关联度大、带动力强的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支持农产品加工企业引进国(境)外资金、技术和管理经验,提高农产品加工水平,增强市场竞争力。要支持农产品加工企业与农户建立原料供应利益联结机制,鼓励龙头企业建立自己的原料基地,逐步实现农产品加工原料生产基地化、专业化、规模化和标准化。

(三)加强农产品加工制品的宣传和市场开拓工作。进一步加大我市农产品加工制品宣传促销力度,帮助企业开拓国内外市场。鼓励和支持农产品加工企业参加国际国内专业展览、产品推介和产品出口。积极发展农产品专业市场,充分发挥辐射带动作用。加快农产品加工业信息化建设,有效整合信息资源,努力提高农产品加工业市场信息服务水平,为农产品加工企业提供市场、商品、技术标准、贸易政策等各类信息。加强农产品加工业营销队伍和市场体系建设,逐步建立多元化的市场体系。

(四)积极推进技术进步和科技创新。鼓励企业开展技术创新,支持适用先进技术推广。积极组织力量对农产品加工关键技术、共性技术进行技术攻关,提高农产品加工企业的技术装备水平和传统名特产品的工业化生产水平。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农产品加工企业与大专院校、科研院所联合组建科学技术研究与开发中心。要重视职工技能培训和鉴定工作,引导职工技能成才。

(五)加强农产品加工业的质量安全管理。进一步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建设,强化并完善农产品加工制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手段。加强对产品质量安全的监督、检测和检查,完善有关法规。对水果、蔬菜等重点农产品,实行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农产品加工企业要建立自己的质量检测机构,完善质量控制体系。鼓励农产品加工企业申报质量管理体系认证、食品安全体系认证和环境管理体系认证,支持企业申办绿色食品、有机食品认证。

(六)实施名牌战略。帮助和支持农产品加工企业创建一批具有我市特色的省级名牌产品,树立“洛阳制造”农产品的良好形象。有条件的企业要努力夯实创建名牌产品的各项基础工作,积极采用国际标准,建立和完善计量检测体系,注重技术创新。加大对重点龙头企业的支持力度,争创“中国名牌”产品。

五、发展农产品加工业的政策措施

(一)加大财政扶持力度。各级财政要安排适当的资金,扶持重点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的生产基地建设、科技开发、贷款贴息、技术服务、质量标准和信息网络体系建设。农业综合开发资金、工业结构优化资金等要向农产品加工业企业倾斜。在申报国债、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发展项目时,要优先考虑农产品加工企业。

(二)积极争取金融机构和担保机构的支持。各金融机构要把扶持农产品加工业作为信贷工作的重要内容,在资金安排上给予积极支持。对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要依据企业正常生产周期和贷款用途合理确定贷款期限和利率,原则上不上浮利率。我市已建立的各类信用担保机构要积极为农产品加工企业提供贷款担保。

(三)落实税收支持政策。各级各部门要认真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促进农产品加工业发展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2〕62号)中确定的税收优惠政策。农产品加工企业研究开发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所发生的各项费用,在缴纳企业所得税前扣除。农产品加工企业引进技术和进口农产品加工设备,符合国家有关税收政策规定的,免征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对重点农产品加工骨干企业从事种植业、养殖业和农产品初加工所得,要认真落实国家有关优惠政策。

六、切实加强对发展农产品加工业的组织领导

大力发展农产品加工业是我市解决“三农”问题的一项关键举措。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发展农产品加工业的重要意义,增强新形势下加快发展农产品加工业的紧迫感,把发展农产品加工业纳入重要的议事日程,统筹规划,精心指导,落实工作措施,切实加强领导。各级政府要把发展农产品加工业作为繁荣农村经济的重点,统一规划,统筹安排并纳入经济工作的考核目标,建立责任机制和激励机制。市直有关部门要制定和落实促进农产品加工业发展的各项政策措施,各司其职,加强协作,积极服务,共同推动农产品加工业健康快速发展。

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〇〇八年十二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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