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平顶山市教育系统进一步推行政(校)务公开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颁布单位:河南省平顶山市教育局文号:平教监〔2006〕7号
颁布日期:2006-07-11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平顶山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平顶山市教育系统进一步推行政(校)务公开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平教监〔2006〕7号

各县(市、区)教育体育局,局直各学校,机关各科室、二级机构:

现将《平顶山市教育系统进一步推行政(校)务公开工作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望各单位认真贯彻执行。

二○○六年七月十一日

平顶山市教育系统进一步推行政(校)务公开工作

实施意见

为加强对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的民主管理与民主监督,规范和推进教育系统政(校)务公开,促进教育系统依法行政、依法治教,根据中央、省、市有关政务公开的要求,结合我市教育系统实际,现提出进一步推行政务公开和校务公开的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届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以保障人民群众的民主权利、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规范办事行为,增加工作透明度,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水平,进一步调动干部和教职工的积极性,树立教育系统为民、务实、廉洁、高效的良好形象,推动我市教育事业的健康和谐发展。

二、主要内容

全市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各级各类学校,凡属直接与群众切身利益相关的事项,除国家规定保密、涉及个人隐私以及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以外,都要向社会或规定范围公开。全市教育系统政务、校务公开的主要内容是:

(一)政务公开的内容

1、教育事业的发展规划,政务工作安排,各项改革方案及实施情况;

2、教育经费及其它各项收入的来源、支出及使用管理情况;

3、机关科室职责权限、办事依据、办事程序、办事纪律、办事期限、办事结果、服务承诺;

4、各级各类学校的招生计划、政策、考试的规程、纪律要求和录取结果;

5、行政收费的项目、标准、依据、程序和管理情况;

6、干部的考核、提拔、调动、奖惩等有关政策规定、程序及结果;

7、工程建设项目方案及大宗物资和大型设备采购方案、投招标情况、工程竣工后的验收结果及工程决策;

8、党政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各项规定及其执行情况,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结果。

(二)校务公开的内容

学校对内公开主要内容

1、学校重大事项的决策和执行情况,学校规章制度的制定和修改、学校的年度工作计划及其执行情况;

2、学校的资产管理、变动、经费收支情况,奖惩、分房、食堂承包等与教职工切身利益有关的事项;

3、学校行政管理干部的选拔任用,教职工提薪、晋升、聘任、年度考核、评优、评先的条件、程序和结果;

4、大宗物资采购、成套或贵重设备购置、大额度资金使用情况,校舍建设的立项、工程招标、建设进度和验收结算情况;

5、学校领导干部和党政工作人员遵守廉洁自律规定的情况和民主评议情况。

学校对外公开主要内容

1、学校领导机构、班子任期目标、成员分工情况、学校发展规划、教学计划及执行情况,学校进行教育教学和管理工作的有关规章制度;

2、学校的招生计划和招收保送生、择校生的条件、人数、收费标准以及招生录取工作的程序和结果等;

3、学校的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依据、收费范围、计费单位、批准收费机关及监督电话;

4、教职工招聘条件、程序和结果,学校重大突发事件和处理情况,学生学(书)杂费的减免条件和减免结果、学生干部的选拔任用情况和学生的入党、入团、评先、评优、违纪违规处分情况。

三、主要形式

在充分发挥教代会作用的同时,要根据学生、家长和社会群众可知情、能参与、便于监督的原则,采取以下公开形式:

1、会议公开。各级教育系统教育工作会议、年度工作会议、纠风工作会议等形式公开政务;各级各类学校教代会、行政办公会、全体教职工大会、民主党派人士座谈会、中层干部会、学生大会、家长会、征求群众意见座谈会等形式公开校务。

2、视听查询。设立固定公开栏、公示牌、发放咨询材料、宣传资料和办事手册,开通咨询服务电话、建立电子查询系统等形式接受群众监督。

3、传播媒体。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台、教育系统网站、学校网站等形式公开发布信息。

4、其他形式。领导干部接待日、公布举报电话、设立监督举报信箱、行风热线等。

四、保证措施

1、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市教育局成立由纪检监察、机关党总支、宣传、工会等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的政务公开办公室,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各级各类学校及其它教育机构也要成立政(校)务公开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本系统、本单位的公开工作。市教育局政务公开办公室编发《政情校情》简报,市教育局电视台创办“阳光校务”栏目,重点报导政务校务公开工作进展的情况。市教育局政务公开办公室下设综合组和督导组。综合组具体负责政(校)务公开工作情况的报导和《政情校情》简报的编发工作。督导组主要督促检查各单位政务校务公开工作开展落实情况。各县(市、区)教体局和局直学校要明确一名政务校务公开信息员,定期上报本部门、本单位政(校)务公开信息,重要信息可随时上报。

2、突出重点,规范运作。各单位要按照公开办事制度的原则和要求,突出重点,制定推行公开工作的具体措施,规范政务、校务公开工作,要针对公开内容的不同特点,确定公开事项和公开载体。就学校而言,要突出围绕学校改革决策抓公开,使校务公开和民主决策融为一体;要突出围绕社会各界关注、广大教职工关心的热点问题抓公开;要突出围绕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抓公开,真正提高学校管理工作的透明度和科学管理水平。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抓好典型引路,下功夫树立一批先进和示范单位,总结经验,督促后进,整体推动面上的政(校)务公开工作。

3、强化监督,狠抓落实。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领导要把政务、校务公开工作开展情况作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按照《平顶山市中小学校务公开暂行规定》有关规定进行定期考评检查,并将考评结果向社会公布,作为年度政风行风评议工作的一项重要指标和依据。对在工作中搞形式、走过场、弄虚作假、欺上瞒下的行为和问题,给予通报批评,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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