濮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对速生丰产林基地和生态村建设实行以奖代补的决定

颁布单位:河南省濮阳市人民政府文号:
颁布日期:2005-11-18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濮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对速生丰产林基地和生态村建设实行以奖代补的决定

濮政〔2005〕73号

今年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市围绕改善生态环境,实现可持续发展,增加农民收入,促进生态市建设的目标,坚持科技兴林和依法治林,以结构调整为主线,扎实推进退耕还林、杨树造纸林基地、平原绿化防护林、林业生态村建设等林业重点工程建设,取得了显著成效。据调查统计,全市共营造100亩以上杨树片林188986亩,其中国家、省工程项目造林110887亩,市速丰林基地78099亩;建成高标准林业生态村8个。

按照市政府对今年速生丰产林基地和林业生态村建设采取以奖代补的形式予以重奖的规定,即凡建设速生丰产林基地连片成方100亩以上的,每完成1万亩,奖10万元;凡国家、省工程项目造林连片成方100亩以上的,每完成1万亩,奖5万元;每建成一个林业生态村,奖励森防器械一套。根据市林业部门的检查验收结果,市政府决定,对濮阳县奖励18.2万元、清丰县奖励51.8万元、南乐县奖励28.4万元、范县奖励15万元、台前县奖励19.9万元,以上奖励资金各县(区)要购买森林病虫害防治车辆一部、防治器械一套。

对濮阳县庆祖镇西辛庄村、白罡乡关庄村、清丰县纸房乡伍仙镇村、南乐县寺庄乡邱辛店村、范县辛庄乡大王庄村、台前县清水河乡邵集村、华龙区胜利办辛庄村、高新区胡村乡太行村分别奖励森林病虫害防治器械一套。

希望受到奖励的单位,戒骄戒躁,再接再厉,以更高的标准、更饱满的热情投身于林业建设,为我市经济社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加快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进程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二〇〇五年十一月十八日

延伸阅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资产评估法

白银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白银市发展奶牛产业扶持奖励办法的通知

白银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白银西城区22条道路及广场命名、更名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