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人员(1965年第1期公报)

颁布单位: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文号:
颁布日期:1970-01-01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法律及人大文件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人员(1965年第1期公报)

1964年7月22日

任命黄波为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批准任命:

姜文章为江苏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刘长健为四川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王华为山东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刘阳生为浙江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杨伯伦为陕西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乔苏雄为福建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批准免去:

井助国的青海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的职务;

陈雷的山东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的职务,刘若克的山东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的职务;

阎定础的浙江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的职务;

吴台亮的陕西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的职务;

黄波的安徽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的职务。

1964年9月19日

任命:

孟武楼、郁堤、徐汉、程超明、贾后轩、蒋凤池为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侯志祥为最高人民检察院西藏分院副检察长。

免去季宗权的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员的职务。

批准任命:

吴诚为黑龙江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李栋为上海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蔡恩光为辽宁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批准免去李言的辽宁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的职务,蔡恩光的辽宁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的职务。

1964年10月15日

任命吴玉山、侯远征、唐维义、郭振江为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员。

1964年12月12日

任命:

谭甫仁为最高人民法院庭长;

刘宝善、李家涛、陈化明、郑若谷、梁发启、魏罕为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员;

谭甫仁为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免去:

钟汉华的最高人民法院庭长的职务;

张剑、宁建业、刘端祥的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员的职务。

延伸阅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资产评估法

白银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白银市发展奶牛产业扶持奖励办法的通知

白银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白银西城区22条道路及广场命名、更名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