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刘庄遗址保护规划编制立项的意见

颁布单位:国家文物局文号:办保函〔2015〕487号
颁布日期:2015-04-24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部委事务性文件

关于刘庄遗址保护规划编制立项的意见

办保函〔2015〕487号

河南省文物局:

你局《关于鄢陵县刘庄遗址保护规划立项的请示》(豫文物〔2014〕415号)收悉。经研究,我局意见如下:

一、所报立项报告对规划编制的必要性和紧迫性说明不足,且刘庄遗址缺乏系统的考古调查和研究工作,规划编制条件尚不具备,我局暂不同意刘庄遗址保护规划编制立项。

二、请你局指导地方人民政府委托专业考古研究机构,进一步加强刘庄遗址的考古调查、勘探和研究工作,明确刘庄遗址分布范围、布局,为后续保护工作奠定基础。

三、如需开展抢救性保护工作,应组织相关单位编制工程立项报告和方案,并按程序另行报批。

四、请你局指导地方人民政府切实做好刘庄遗址保护工作,完成专门管理机构建设等“四有”工作,加强日常巡查和看护,落实各项管理规定,采取有效措施解决农业生产、居民生活及村庄建设等对遗址本体和周边环境的影响,确保文物安全。

国家文物局

2015年04月24日

延伸阅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资产评估法

白银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白银市发展奶牛产业扶持奖励办法的通知

白银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白银西城区22条道路及广场命名、更名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