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解除对泰国高致病性禽流感禁令的公告

颁布单位: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农业部文号:公告第139号
颁布日期:2009-12-30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部委事务性文件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农业部2009年第139号《关于解除对泰国高致病性禽流感禁令的公告》

公告2009年第139号

关于解除对泰国高致病性禽流感禁令的公告

鉴于泰国农业与合作部已向世界动物卫生组织(OIE)报告消灭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根据我国对泰国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状况的风险分析结果,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解除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与农业部联合公告第127号对泰国高致病性禽流感的禁令。

二〇〇九年十二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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