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2013年上半年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合格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

颁布单位: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文号:
颁布日期:2013-08-05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部委事务性文件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2013年上半年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合格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

人社厅发〔2013〕8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

根据2013年上半年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各专业类别数据的统计分析,经与工业和信息化部有关部门研究,现将考试合格标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各级别各专业各科目的合格标准均为45分(各科目试卷满分均为75分)。

二、请根据上述合格标准,对考试人员各科目成绩进行复核,经与工业和信息化部电子教育与考试中心核准相应数据后,按附表要求逐项填写,于8月16日前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司备案。备案数据为发放相应专业类别资格(水平)证书的依据。

三、请按照有关文件精神,及时向社会公布考试合格标准,抓紧做好资格(水平)证书的发放及考试后期的各项工作,并做好2013年下半年考试的各项准备工作。

附表:2013年上半年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情况统计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2013年8月5日

附表

2013年上半年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情况统计表

资格名称

报名人数

实考人数

合格人数

合格率%

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

系统分析师

软件设计师

网络工程师

多媒体应用设计师

系统集成项目管理工程师

信息系统监理师

数据库系统工程师

信息系统管理工程师

程序员

网络管理员

信息处理技术员

填表人:负责人:

填表单位(盖章):填表日期:

延伸阅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资产评估法

白银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白银市发展奶牛产业扶持奖励办法的通知

白银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白银西城区22条道路及广场命名、更名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