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巢湖市冰雪灾害天气应急预案》的通知
关于印发《巢湖市冰雪灾害天气应急预案》的通知
| 颁布单位:安徽省巢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
| 颁布日期:2014-11-19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关于印发《巢湖市冰雪灾害天气应急预案》的通知
巢政办〔2014〕142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经市政府第77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将《巢湖市冰雪灾害天气应急预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2014年11月19日
巢湖市冰雪灾害天气应急预案
1总则
1.1编制目的和依据
1.2适用范围
1.3灾害分级
1.4工作原则
2市指挥部
2.1市指挥部组成
2.2市指挥部职责
2.3乡镇(街道)、居巢经开区职责
2.4市指挥部各工作组主要职责
3应急准备
3.1编制预案
3.2建立队伍
3.3储备物资
3.4排查隐患
4监测预警
4.1监测预测
4.2预警级别
4.3预警发布
4.4预警响应
5应急行动
5.1Ⅳ级响应
5.2Ⅲ级响应
5.3Ⅱ级响应
5.4Ⅰ级响应
5.5应急结束
6后期处置
6.1善后处置
6.2调查评估
7责任追究
8预案管理
9附则
9.1名词解释
9.2量级表述
1总则
1.1编制目的和依据
为提高全市应对冰雪灾害天气综合防御和处置能力,建立健全冰雪灾害紧急救助体系和工作运行机制,高效有序开展救灾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灾害损失,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依据《突发事件应对法》、《气象灾害防御条例》、《安徽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合肥市冰雪灾害天气应急预案》及《巢湖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预案。
1.2适用范围
本市行政区域内发生的冰雪灾害天气预防与应急准备、监测与预警、应急处置与救援、灾后恢复与重建等活动,适用本预案。本预案指导全市冰雪灾害天气应对工作。
1.3灾害分级
依据我市气候特点,按照冰雪灾害天气社会危害程度、影响范围和发展态势,由低到高划分为一般、较大、重大、特别重大四个级别。
一般冰雪灾害天气
全市出现低温冰雪灾害天气,日平均气温低于0℃,累计积雪深度超过5厘米,预测未来24小时内降雪量仍将达到5毫米以上。
较大冰雪灾害天气
全市出现持续5天以上的低温冰雪灾害天气,日平均气温低于0℃,累计积雪深度超过10厘米,已经对城乡居民生产生活产生影响,预测未来24小时内降雪量仍将达到10毫米以上。
重大冰雪灾害天气
全市出现持续10天以上的低温冰雪灾害天气,日平均气温低于0℃,本市及周边地区累计积雪深度超过20厘米,已经对城乡居民生产生活产生较大影响,预测未来24小时内降雪量仍将达到10毫米以上。
特别重大冰雪灾害天气
全市出现持续15天以上的低温冰雪灾害天气,日平均气温低于0℃,本市及周边地区累计积雪深度超过30厘米,已经对城乡居民生产生活产生重大影响,预测未来24小时内降雪量仍将达到15毫米以上。
1.4工作原则
以人为本,预防为主。以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首要任务和出发点,提高全社会的防范意识,落实各项防范措施,加强监测预警,做到早准备、早处置。
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市政府统一领导全市冰雪灾害天气应对工作,各乡镇(街道)、居巢经开区负责组织实施本辖区冰雪灾害天气应对工作。
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根据自身职责,落实应对冰雪灾害天气的各项措施,加强分工协作,合力做好冰雪灾害天气应对工作。在除雪作业时要按照“先桥梁、后道路”,“先重点、后一般”,“先路口、后路段”和“先打开一条路,再向两边扩展”的顺序作业。同时,要兼顾到大型居住小区、商场、医院、学校等人员密集场所的主要出行道路的作业。
2市指挥部
2.1市指挥部组成
市政府成立冰雪灾害天气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市指挥部),统一组织、协调、指挥全市冰雪灾害天气应对工作。市指挥部指挥长由市长担任,第一副指挥长由常务副市长担任,副指挥长由相关副市长、市政府办主任担任。市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市政府办(市政府应急办),负责全市冰雪灾害工作的日常工作。
市指挥部成员由市政府办、市政府应急办、市住建局、市公安局、市城管局、市交通运输局、巢湖公路分局、市林业局、市商务局、市财政局、市房产局、市重点局、市气象局、市委宣传部(市政府新闻办)、市直机关工委、市维稳办、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农委、市监察局、市教体局、市民政局、市人社局、市文广新局、市卫生局、市审计局、市环保局、市统计局、市安监局、市物价局、市水产局、市旅游局、市信访局、市人防办、市粮食局、市供销社、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武警安徽总队二支队、预备役三团、巢湖供电公司、巢湖电信公司、巢湖移动公司、巢湖联通公司、中石化巢湖分公司、中石油巢湖分公司、各乡镇(街道)及居巢经开区等单位负责人组成。必要时可随时将相关单位纳入市指挥部。
市指挥部下设七个工作组:铲雪作业组、市场供应组、公用事业保障组、社会安全组、安全生产组、救灾救治组、综合协调组。
2.2市指挥部职责
组织、协调、指挥全市冰雪灾害应对工作;协调驻巢单位开展冰雪灾害应对工作;批准启动与冰雪灾害有关的其他市级专项应急预案;协调驻巢军(警)参加冰雪灾害应对工作;决定部署全市社会动员;决策冰雪灾害应对工作其他重大事项。
2.3市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
市政府办(市政府应急办):牵头负责综合协调组的工作。负责冰雪灾害天气引发的突发事件的信息报告,传达上级指示和批示;统筹调度各类应急资源及各方力量开展应急救援工作。
市城管局:牵头负责铲雪作业组的工作。负责市区范围内铲雪除冰机械设备及机械设备的调配工作;会同住建、交通运输、公路等部门对主干道、各管辖干线公路,尤其是弯道、坡道、桥梁等险要路段进行铲雪除冰以及铲雪除冰后的杂物清运工作。
市交通运输局:负责所管辖干线公路路面铲雪除冰工作以及铲雪除冰工作后杂物清运工作;负责保障客货运输安全和滞留司乘人员、旅客生活安排;保证紧急情况下优先调用交通工具,确保抢险救灾物资和人员能够及时安全到达;协助城管部门做好铲雪除冰工作。
巢湖公路分局:负责所管辖干线公路路面铲雪除冰工作以及铲雪除冰工作后杂物清运工作,重点做好银屏镇小岭拐和夏阁镇万山路段铲雪除冰工作;协助城管部门做好铲雪除冰工作。
市住建局:牵头负责公用事业保障组的工作。负责对城区市政公共给排水管网进行疏通;协助城管部门做好铲雪除冰工作。
市直机关工委:负责各单位铲雪除冰责任路段的划分、人员通知及铲雪除冰工作的督查等。
市林业局:负责对城区道路两边行道树木进行断枝修剪、积雪清理等工作。
市公安局:牵头负责社会安全组的工作。负责社会面控制、维护正常交通秩序、及时查处各类违法犯罪行为、开展各类次生灾害事故应急救援、保障社会稳定等工作;会同住建、交通运输、公路等部门加强省道、县道、市区主干道路面雨雪冰冻情况监测。
市重点局:协助城管部门做好铲雪除冰工作。
市房产局:负责督促物业公司落实小区的铲雪除冰工作。
市气象局:负责加强气象监测预测,及时掌握大风、降温、降雨、降雪等气象信息,依据灾害气象预报等级,对城市运行可能产生的影响进行评估预测,并及时上报预测情况。
市安监局:牵头负责安全生产组的工作。负责灾害天气下的安全生产工作。
市商务局:牵头负责市场供应组的工作。负责保证粮油、肉蔬、副食、燃油、照明用品、防寒衣被等生活必需品的平稳供应。
市民政局:牵头负责救灾救治组的工作。负责查灾、核灾和受灾地区困难群众生活安排等保障工作。
各乡镇(街道)、居巢经开区:全面负责本辖区冰雪灾害应对工作,会同相关单位做好本辖区的铲雪除冰工作及铲雪除冰后的杂物清运等工作;及时贯彻落实市指挥部命令;负责全面发动辖区力量,调集、准备足够的人力物力;负责对各类次生事件开展先期处置,并及时向市指挥部报告;按要求定时反馈辖区冰雪灾害应对进展情况。
其他成员单位依据自身职责和市指挥部统一部署,组织开展冰雪灾害天气应对工作。
2.4市指挥部各工作组主要职责
铲雪作业组
组长由分管城管工作的副市长担任。成员由市城管局、市住建局、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巢湖公路分局、市重点局、市林业局、市房产局、市直机关工委、乡镇(街道)、居巢经开区等单位负责人组成。主要负责主干道、各管辖干线公路,尤其是弯道、坡道、桥梁等险要路段的铲雪除冰工作以及铲雪除冰后的杂物清运工作,道路交通疏导管制工作,以及保障客货运输安全和滞留司乘人员、旅客生活安排,指导乡镇(街道)、居巢经开区及相关单位做好铲雪除冰工作,保证道路正常通行。其中,市区范围内的小街小巷和无物业管理小区的铲雪除冰工作由所在居(村)委会负责,有物业管理小区的铲雪除冰工作由市房产局负责督促物业公司落实。
市场供应组
组长由分管商务工作的副市长担任。成员由市商务局、市农委、市粮食局、市物价局、市供销社、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乡镇(街道)、居巢经开区等单位负责人组成。主要负责保证粮油、肉蔬、副食、燃油、照明用品、防寒衣被等生活必需品的平稳供应,以及交易市场建筑、设施安全等工作。
公用事业保障组
组长由分管建设工作的副市长担任。成员由市住建局、市经信委、市交通运输局、市林业局、市文广新局、乡镇(街道)、居巢经开区等单位负责人组成。主要负责保障城市水、电、气有序供给,通信、客运(指公交车、出租车、长短途客运车,下同)、广播电视畅通,以及树木养护、倒伏清理等工作。
社会安全组
组长由分管公安工作的副市长担任。成员由市公安局、市维稳办、市信访局、市公安消防大队(市综合应急救援队)、乡镇(街道)、居巢经开区等单位负责人组成。主要负责社会面控制、及时查处各类违法犯罪行为、开展各类次生灾害事故应急救援、保障社会稳定等工作。
安全生产组
组长由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副市长担任。成员由市安监局、市公安局、市教体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市经信委、乡镇(街道)、居巢经开区等单位负责人组成。主要负责灾害天气下安全生产工作。
救灾救治组
组长由分管民政工作的副市长担任。成员由市民政局、市卫生局、市农委、市监察局、市财政局、市审计局、市人社局、市总工会、乡镇(街道)、居巢经开区等单位负责人组成。主要负责查灾、核灾和受灾地区困难群众生活安排等保障工作,并组织因灾伤病的医疗救治、疫病预防、药品器械供应等工作。
综合协调组
组长由市政府办公室主任担任。成员由市政府应急办、市直机关工委、市财政局、市委宣传部、市气象局等单位负责人组成。主要负责收报信息、应急协调、办文办会、资金保障、新闻发布、对外联络,以及气象监测、预测、预报等工作,落实市指挥部交办的事项。
3应急准备
3.1编制预案
各乡镇(街道)、居巢经开区,市指挥部其他成员单位,以及各企事业单位等基层组织,应根据自身职责分别制定冰雪灾害天气应急预案,进一步强化组织、明确责任、细化措施,建立健全全市冰雪灾害天气应急预案体系。
3.2建立队伍
市城管局、市住建局、市交通运输局、市重点局、巢湖公路分局应当建立铲雪除冰专业应急队伍,各乡镇(街道)、居巢经开区和市相关部门、企事业单位,要组建综合应急保障队伍,机关、团体和高校要适时组建志愿者应急队伍,建立健全全市冰雪灾害天气应急队伍体系。各类冰雪灾害天气应急队伍要加强培训演练,建立联动机制,提高应急工作水平。
3.3储备物资
铲雪除冰有关成员单位应安排专项资金购置和储备一定数量的铲雪除冰专业设备和物资,保证除雪和救灾工作需要。
市城管局负责市区范围内铲雪除冰机械设备及机械设备的调配工作。
市民政局要储备棉帐篷、棉衣被等必要的救灾物资;商务部门要储备一定数量的生活必需品,确保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需要。
市交通运输局要保证紧急情况下优先调用交通工具,确保抢险救灾物资和人员能够及时安全到达。
社会公共服务单位要做好水、电、气、油正常供给以及通信、客运、广播电视畅通所需物资和设备的储备工作,确保“生命线工程”在雪灾中正常运行。
各乡镇(街道)、居巢经开区,各有关部门、企事业单位和基层组织应当购置和储备一定的除雪专用工具,为全民参加除雪行动提供保障。
3.4排查隐患
供水、供电、供气、供油、通信、客运、广电等单位,要在冰雪来临之前,对设施、装备和线路进行巡查、检修,消除故障和隐患,保证安全运行。
市住建局对城区市政公共排水管网进行疏通。
市林业局对城区道路两边行道树木进行断枝修剪、积雪清理。
各乡镇(街道)、居巢经开区和相关部门要对校舍、危旧房、加油站、加气站、厂房、临时建筑物(工棚)、塔吊等建筑设施以及农业设施进行承压隐患排查,做好防范准备,确保人员安全。
4监测预警
4.1监测预测
气象部门应加强气象监测预测,及时掌握大风、降温、降雨、降雪等气象信息,依据灾害气象预报等级,对城市运行可能产生的影响进行评估预测,并将预测情况及时上报市委市政府。
市公安交警大队、巢湖公路分局、市交通运输局、市住建局要加强省道、县道、市区主干道路面雨雪冰冻情况监测。
4.2预警级别
冰雪灾害天气的预警级别,按照其紧急程度、发展态势和可能造成的危害,从低到高划分为Ⅳ级、Ⅲ级、Ⅱ级、Ⅰ级,分别用蓝色、黄色、橙色和红色标示。
巢湖市冰雪灾害天气预警级别
预警级别
颜色标示
冰雪灾害的严重程度
Ⅳ级
蓝色
预计未来12小时内辖区降雪量将达到4毫米以上。
预测冰雪灾害天气即将达到一般级别。
政府相关主管部门应急机构通报的蓝色预警信号。
气象台发布道路结冰预警信号或暴雪蓝色预警信号。
Ⅲ级
黄色
预计未来12小时内辖区降雪量将达到6毫米以上。
预测冰雪灾害天气即将达到较大级别。
路表温度低于0℃,12小时内可能出现对交通有很大影响的道路结冰。
气象台发布道路结冰预警信号或暴雪黄色预警信号。
Ⅱ级
橙色
预计未来12小时内辖区降雪量将达到10毫米以上。
预测冰雪灾害天气即将达到重大级别。
路表温度低于0℃,6小时内可能出现对交通有很大影响的道路结冰。
气象台发道路结冰预警信号或暴雪橙色预警信号。
Ⅰ级
红色
预计未来12小时内辖区降雪量将达到15毫米以上。
预测冰雪灾害天气即将达到特别重大级别。
路表温度低于0℃,2小时内可能出现对交通有很大影响的道路结冰。
气象台发布道路结冰预警信号或暴雪红色预警信号。
4.3预警发布
冰雪灾害天气预警信息统一由市气象局发布,并及时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网站、手机短信、户外电子显示屏等向社会公众传播。
4.4预警响应
响应条件
接报冰雪灾害天气预警信息后,市指挥部综合协调组开始运转,并立即通知各有关单位采取有效防御措施,做好应对工作准备。冰雪灾害发生后,对可能造成的危害进行分析研判,初步判定灾害级别,并向指挥部建议发布响应级别。
调配装备物资
各乡镇(街道)、居巢经开区,各相关部门对所属应急装备、物资完成集中保养和检查,并配置到指定地点或一线,以便及时投入使用。
集结应急队伍
市综合应急救援队和市公安、城管、住建、交通运输、卫生、农业、商务、林业等部门和供水、供电、供气、供油、通信、客运、广电等单位应及时集结应急队伍,加强值班备勤,明确任务分工,理顺合作互助机制,确保抢险救灾工作迅速展开。
5应急行动
5.1Ⅳ级响应
当冰雪灾害天气达到一般级别时,由分管城管工作的副指挥长批准启动Ⅳ级响应,并指挥处置。主要采取下列应急行动:
(1)各乡镇(街道)、居巢经开区,各有关部门立即启动本辖区和本部门应急预案,开展先期处置。
(2)公安110报警服务台加强值班,全面开展应急联动指挥调度工作。公安交警部门强化道路交通疏导和调流工作,维护道路正常交通秩序。市综合应急救援队加强值班备勤,随时开展应急救援工作。卫生部门及时开展医疗卫生救援工作。
(3)城管、交通运输、住建、公路、重点、各乡镇(街道)、居巢经开区等单位立即开展铲雪除冰作业,保障城区主干道安全通行。对因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影响车辆正常行驶时,公安交警部门视情采取限制车速、警车压速带道等多种措施进行合理分流疏散,维护正常交通秩序。
(4)民政、公安、城管等部门加强城市商业区、车站周边、街头巷尾和桥(涵)洞等部位巡查,及时发现并救助流浪、乞讨和遇到临时困难的外地人员。
(5)气象部门密切关注天气变化,加强监测预报、会商研判工作,及时提出气象决策建议,发布预警和防范信息。
(6)城管、交通运输、住建、公路、重点、林业等部门对全市铲雪除冰工作情况实行2小时报告制度,由市指挥部办公室汇总后向市指挥部报告。其他成员单位严格按照《巢湖市突发事件信息报告管理办法》规定,向市指挥部办公室报告相关信息。
5.2Ⅲ级响应
当冰雪灾害天气达到较大级别时,由第一副指挥长批准启动Ⅲ级响应,并指挥处置。在Ⅳ级响应基础上,主要采取下列应急行动:
(1)市指挥部七个工作组全部运转,由各组长分别召开会议部署工作。第一副指挥长视情主持召开重点成员单位负责人会议,研究部署全面应对工作。
(2)城管、交通运输、公路、住建、重点、各乡镇(街道)、居巢经开区加大铲雪除冰作业力度,扩大作业范围,组织力量向其他主次干道、街巷延伸;加强省道、县道、市区主干道巡查,及时开展桥梁、陡坡等危险部位铲雪除冰作业,保证主要交通干线畅通,对被困公路上的车辆和人员提供必要的救援。林业部门加强对城区道路绿化巡查,做好树木除雪降压工作,及时清理路面倒伏树木、断枝,保障道路畅通。
(3)市直机关工委动员全体机关干部及相关企事业单位职工组织开展铲雪除冰工作,各单位要在接到铲雪除冰任务1小时内赶到责任路段。在白天降雪时,各扫雪作业队伍要努力做到“2小时融通、4小时打透”。在夜间降雪时,各相关单位需组织人员于次日上午8时前上路作业;各机械作业队伍须于凌晨5时前上路作业,确保上午8时前恢复城市机动车道交通通行条件。停雪后,各扫雪作业队伍应根据雪量大小在1至3小时内基本恢复道路交通通行条件。
(4)公安部门加强治安秩序维护和道路交通疏导工作,强化社会面网格化巡控工作,快速处理交通事故,及时清理事故车辆,维护正常社会和道路交通秩序。必要时,实施道路交通人工疏导和调流,对重点路段和桥梁实施封道,便于铲雪除冰作业。
(5)安监、经信、农业、住建、教育、公安、商务、文广、城管、环保、房产、水产、旅游、人防、各乡镇(街道)、居巢经开区等单位组织开展相关设施和建筑安全巡查,排查整治各类安全隐患,控制危险源,防止次生、衍生灾害发生。
(6)卫生部门加强医疗救护力量,及时开展受伤、冻伤人员院前急救、医疗救治和疫病防控工作。
(7)住建、经信、房产等部门组织协调供水、供电、供气、供油、通信等单位开展设施、线路巡查,及时抢修受损公共设施,保障正常生产与供应。
(8)商务、市场监管、物价、粮食、经信、供销等部门加强粮油、肉蔬、副食、燃油、照明用品、防寒衣被等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情况监测,跟踪市场价格波动情况,做好货源组织和调运准备。
(9)民政部门适时启动《巢湖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解决因灾受困群众吃饭、取暖等问题。
(10)汽车站、火车站及时发布班次延误信息,做好旅客宣传疏导工作。及时清理道口、车站、车身积雪积冰,及时疏散或妥善安排滞留旅客住宿、饮食等生活保障工作。
(11)宣传部门组织新闻单位及时播报灾害性天气预警信息,广泛宣传防雪防冻等基本常识。
(12)市指挥部综合协调组向合肥市委、市政府报告灾情和应急处置进展情况。
5.3Ⅱ级响应
当冰雪灾害天气达到重大级别时,由指挥长批准启动Ⅱ级响应,并指挥处置。在Ⅲ级响应基础上,主要采取下列应急行动:
(1)指挥长视情主持召开副指挥长、部分成员单位负责人会议,研究部署全面应对工作。副指挥长、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在岗在位,靠前指挥。
(2)商务等部门组织调度粮油、肉蔬、副食、燃油、照明用品、防寒衣被等生活必需品,保证市场平稳供应。民政部门组织开展救灾捐赠活动。
(3)市指挥部统一调配市域内应急资源,视情协调驻巢部队、武警参加铲雪除冰等救灾工作。
(4)住建部门停止户外(高空或道路路面)作业。教育部门根据灾情调整教学工作时间。必要时,非寄宿制中小学、幼儿园停课。
5.4Ⅰ级响应
当冰雪灾害天气达到特别重大级别时,由指挥长批准启动Ⅰ级响应,并指挥处置。在Ⅱ级响应基础上,主要采取下列应急行动:
(1)市指挥部七个工作组实行联合办公(办公地点设在市政府办),从住建、城管、公安、民政、交通运输、安监、商务等部门抽调专人24小时值守,向社会公布有关热线电话。
(2)指挥长主持召开副指挥长、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会议,研究部署全面应对工作。副指挥长、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分赴抢险救灾一线协调指挥。
(3)市指挥部发布全市抗雪防冻社会动员令。指挥长视情发表电视讲话,动员全市各方面全力以赴“保民生、保安全、保畅通、保供应、保生产”,全面开展抗雪防冻、救灾抢险工作。
(4)宣传部门组织新闻单位广泛宣传抗雪防冻、救灾抢险典型人物和先进事迹,充分发挥新闻媒体正面舆论引导作用,宣传和动员人民群众积极参加救灾行动。
(5)有关部门、单位和人民团体组织志愿者行动和送温暖活动,支援重灾区抢险救援工作。
(6)财政部门按程序启用应急预备金,协助相关部门实施应急征用。发改、财政部门及时安排救灾项目,落实项目建设资金,并做好督促和检查工作。
(7)采取其他一切必要的应急行动。
5.5应急结束
冰雪灾害天气结束、灾情得以控制、道路交通等秩序恢复以及救灾工作稳定后,由市指挥部综合协调组提出建议,市指挥部决定终止应急响应,并立即向社会公布。
6后期处置
6.1善后处置
善后处置工作由各地组织实施,市有关部门给予指导支持。尽快消除灾害后果和影响,恢复正常秩序,主要包括:人员安置、伤病救治、疫病防控、伤亡人员抚恤、征用补偿、救助资金和物资安排、有关保险理赔、污染物收集清理与处理、恢复重建等事项。灾后救助与恢复重建具体工作按照《巢湖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有关规定执行。
6.2调查评估
较大级别以上冰雪灾害天气应急结束后,各地、市有关部门对各自应急处置情况进行总结,提出改进防御与处置措施、修订预案意见建议,形成评估报告并报送市政府应急办备案。
7责任追究
对未按要求采取措施、未按规定履行职责或履职不力的单位和责任人,给予通报批评或行政处分;对有渎职行为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8预案管理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按照本预案,结合实际情况及特殊要求,制定本部门和本地区职责范围内的具体预案,并适时开展演练,提高人员素质,增强应急能力。预案及演练情况报市政府应急办备案。
本预案实行动态管理,由市政府应急办根据实际情况变化,及时进行修订完善。
本预案由市政府应急办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正式施行。
9附则
9.1名词解释
降雪量:是指气象观测人员用标准容器将12小时或24小时内采集到的雪化成水后,测量得到的数值,以毫米为单位。
积雪深度:是指通过测量气象观测场上未融化的积雪得到的数值,取的是从积雪面到地面的垂直深度,以厘米为单位。每次降雪由于含水量、温度条件不同,积雪深度也不相同。
小雪:12小时降雪量达到0.1毫米以上、1.0毫米以下,或24小时降雪量达到0.1毫米以上、2.5毫米以下。
中雪:12小时降雪量达到1.0毫米以上、3.0毫米以下,或24小时降雪量达到2.5毫米以上、5.0毫米以下。
大雪:12小时降雪量达到3.0毫米以上、6.0毫米以下,或24小时降雪量达到5.0毫米以上、10.0毫米以下。
暴雪:12小时降雪量达到6.0毫米以上,或24小时降雪量达到10.0毫米以上。
9.2量级表述
本预案有关数量级别的表述中“以上”含本数本级,“以下”不含本数本级。
延伸阅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