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黄山市继续深化安全生产年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颁布单位:安徽省黄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文号:
颁布日期:2011-03-24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关于印发黄山市继续深化安全生产年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区、县人民政府,黄山风景区管委会,黄山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黄山市继续深化“安全生产年”活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二〇一一年三月二十四日

黄山市继续深化“安全生产年”活动

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继续深化“安全生产年”活动的通知》(国办发〔2011〕11号)和全国、全省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重点工作部署,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理念,以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为重点,继续深化“安全生产年”活动,加强基础建设,加强责任落实,加强依法监督,深化“三项行动”和“三项建设”,认真组织实施“8+1”工程和“6100”行动计划,着力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确保各项安全生产指标控制在省下达的范围之内,确保安全生产状况持续稳定好转,确保“十二五”时期安全生产工作开好局、起好步,为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创造良好的安全环境。

二、组织机构

成立黄山市继续深化“安全生产年”活动领导小组。

组长:黄林沐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夏永根市政府副秘书长

汪裕镇市安监局局长

成员:市委宣传部、市综治办、市监察局、市旅委、市教育局、市经信委、市公安局、市环保局、市住建委、市交通运输局、市农委、市水利局、市林业局、市卫生局、市国土局、市总工会、市质监局、市气象局等单位负责同志。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安监局,张中海同志任办公室主任。

三、主要任务

(一)深化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加强安全管理和监督

一是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要督促企业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意见》(皖政〔2010〕89号)和《黄山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黄政〔2010〕16号)。健全安全管理机构,完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把安全生产作为强基固本的重要举措纳入本企业发展战略,确保安全投入、安全管理、技术装备、教育培训等措施落实到位。要强化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者的责任,严格落实企业领导干部现场带班制度,及时现场解决安全生产中遇到的突出问题。二是强化政府和部门监管责任落实。各区县、乡镇政府要把安全生产作为加强经济社会管理、保障改善民生的重要内容,认真落实行政首长安全生产负责制和领导班子成员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制度,建立完善安全生产责任联系点和例会制度。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和指导职责,及时纠正查处非法违法、违规违章行为。综合监管部门要加强指导协调和监督检查。要充分发挥各级安全生产委员会及其办公室作用,加强协调联动,抓好督促落实。三是严格安全生产责任考核和追究。完善安全生产控制指标体系,严格目标责任考核,增加干部政绩业绩考核中安全生产的权重。认真落实重大事故查处挂牌督办制度,采取约谈、通报和召开现场会等措施,加大警示问责和督导整改力度,限期反馈督办事项整改情况。坚持“四不放过”和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严格事故调查和责任追究。对瞒报、谎报、迟报、漏报事故及事故后逃逸的行为,依法从重处理。要严肃查处生产安全事故背后的腐败行为。

(二)深化依法监管,持续严厉打击非法违法行为

一是明确打击重点。持续严厉打击非煤矿山、交通运输、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爆物品、冶金等行业领域的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有关部门要与司法机关密切配合,加强联合执法,统一周密部署,增强打击实效。二是加大惩治力度。加强和改进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强化执法责任和手段措施,对较大以上非法违法事故查处实行跟踪督办,并切实做到“四个一律”:对非法生产经营建设和经停产整顿仍未达到要求的,一律关闭取缔;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的有关单位和责任人,一律按规定上限予以处罚;对违法生产经营建设的单位,一律依法责令停产整顿,并严格落实监管措施;对触犯法律的有关单位和人员,一律依法严格追究法律责任。三是加强跟踪监管。强化区县、乡镇两级政府打击非法违法行为的责任,查清并斩断非法生产原料供应和产品销售的经济链条,彻底铲除非法违法行为背后的“保护伞”和安全生产领域的黑恶势力,防止前纠后犯。四是强化社会监督。建立非法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制度,依法落实职工群众对安全生产的参与权和监督权,对媒体和群众举报的各类非法违法行为,要及时查处,兑现奖励。

(三)深化专项整治,狠抓隐患排查治理

一是继续深入开展安全专项整治。以非煤矿山、烟花爆竹、危险化学品、道路交通、旅游、建筑、水利、特种设备、水上交通、人员密集场所消防、电力、防雷、地质灾害、森林防火、民航、铁路、农机、民爆物品、工商贸等行业领域为重点,持续加大安全专项整治力度。要继续推进矿产资源开发整合,完善非煤矿山建设项目安全核准制度,取缔关闭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矿山。从严整治超载超限超速和酒后、疲劳驾驶等道路交通违法违规行为。深入推进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以人员密集场所、高层和地下建筑、使用易燃可燃外墙保温材料建筑、“三合一”及“多合一”生产经营场所为重点,持续开展消防安全排查、整治,及时消除火灾隐患,完善消防安全设施。继续推进化工装置自动控制系统改造,健全完善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安全区域联合监控机制。全面落实烟花爆竹和民爆物品的生产、经营、运输、储存、使用等各环节安全措施,深入开展“三超一改”专项治理。严密防范建筑施工坍塌坠落以及农业机械、水上交通、渔业船舶、冶金等其他各行业领域安全事故。二是实现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化。要将隐患排查治理纳入安全监管和企业日常生产的重要内容,完善各级各类危险源、事故隐患动态监控及预警预报体系,建立跟踪督促整改制度,对重大隐患层层挂牌督办,切实做到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要进一步强化源头治理,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许可制度、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和行业安全准入。三是扎实推进职业健康工作。各地安全监管、卫生、社会保障等部门和工会组织要进一步协调配合,认真贯彻执行《安徽省职业病防治规划(2010—2015)》,大力开展职业健康宣传教育培训,加强相关行业粉尘与高毒物品危害防治,努力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危害,保护从业人员健康。

(四)推进科技进步,提高安全保障和应急救援能力

一是积极推广应用先进适用技术装备。加快国发〔2010〕23号文件确定的各项安全系统和装备建设,确保按期投入应用。要根据各行业领域落后技术装备淘汰目录,督促企业更新改造,引导高危行业企业提高机械化、自动化、信息化生产水平。二是加快建设高效实用的应急救援体系。加快黄山风景区国家旅游应急救援基地建设。鼓励支持各地、各部门、各行业依托企业和专业救援力量,加强服务周边的区域性应急救援能力建设。逐步建立全市应急物资储备体系和调用机制,完善应急预案,加强应急演练,切实提高事故救援实战能力。

(五)推进安全达标,强化安全基层基础

一是继续实施“8+1”工程和“6100”行动计划。在全市进一步健全旅游、道路交通、建筑施工、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重大危险源、隐患整治等八个行业(领域)工作网络,一个集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安全生产信息、安全生产检查为一体的工作联动平台。在全市旅游、道路交通、非煤矿山、化工、烟花爆竹、建筑等6个行业建设100个安全生产示范点。二是有序推进企业安全标准化达标升级。在工矿商贸和交通运输企业广泛开展以“企业达标升级”为主要内容的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活动,着力推进岗位达标、专业达标和企业达标。组织对企业安全生产状况进行安全标准化分级考核评价,评价结果向社会公开,并向银行业、保险业、担保业等主管部门通报,作为企业信用评级的重要参考依据。三是加快推进班组安全建设。充分发挥班组安全生产的基础作用,切实加强各行业领域班组安全建设,不断提高班组安全管理水平,强化现场安全管理责任和措施落实,有效抵制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和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四是加大安全培训力度。大力开展岗前培训、全员培训和专业技能培训,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一律要严格考核、持证上岗,职工必须全部经过培训合格后上岗。五是加强安全宣传教育。深入开展以“安全责任、重在落实”为主题的第十个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大力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

(六)推进长效机制建设,构建安全生产防范体系

一是编制实施安全生产规划。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纲要,抓紧制定和实施安全生产“十二五”规划,明确安全生产目标、任务和重点建设项目,促进安全基础的不断强化。二是进一步落实各项经济政策。认真落实安全费用提取使用、安全风险抵押金等制度。三是继续加强安全法制建设。进一步强化基层和生产经营单位的法制教育,普及法律知识和安全生产、应急避险、职业健康等知识。四是加强安全监管监察队伍建设。进一步创新安全监管工作机制,改进工作方式,充实基层监管力量,切实做到严格公正、科学廉洁执法。区县政府要依照有关规定,加快安全生产执法队伍建设,乡镇街道也要结合本地实际加强安全生产监管,确保安全生产工作事有人管、责有人负。

四、方法步骤

继续深化“安全生产年”活动具体分三个阶段实施:

第一阶段:广泛宣传,细化方案(4月—5月)

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要结合实际,认真研究、制订工作方案,细化措施;要通过媒体和简报、墙报、宣传橱窗等多种形式进行广泛宣传,确保继续深化“安全生产年”活动覆盖到所有机关、企业、学校、社区,做到家喻户晓,人人参与。

第二阶段:督促检查,全面推进(6月—9月)

市人大常委会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执法工作视察。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要按照市政府安委办的统一部署,分时段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市政府安委办将不定期组织开展专项督查。

第三阶段:继续深化,巩固成果(10月—12月)

1.针对四季度工作的特点,进一步完善执法措施,提高执法效能,坚决查处和打击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生产,超员、超载、超速、超限运输等违法违规行为,以及非法生产、贮存、销售烟花爆竹等行为;认真落实防火、防爆、防尘、防静电、防寒风大潮、防冰雪灾害、防冻裂泄漏,以及交通运输安全防范等各项措施,切实消除事故隐患。

2.各地、各有关部门对继续深化“安全生产年”活动情况进行督查,并将活动总结于12月10日前报市政府安委办。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要统一组织实施继续深化“安全生产年”各项活动,层层落实责任,组织安监、公安、住建、国土、经信、工商等相关部门,明确牵头单位,加强联合执法和督促检查。市政府安委办做好综合协调。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企业法定代表人要针对继续深化“安全生产年”活动内容,强化各项安全措施,确保安全生产。

(二)抓好协调推进。着重做好“三个结合”:一是安全执法与安全治理相结合,重点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同时对安全治理过程中的重大隐患和问题,要及时督促解决;二是“三项行动”与“三项建设”相结合,研究把握安全生产规律,完善和落实治本之策,推进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三是“安全生产年”与安全生产日常工作相结合,严格安全生产许可,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加强安全监管,务求实效。

(三)突出工作重点。立足于治大隐患、防大事故,依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行为、治理违规违章现象,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且难以整改到位的单位,该关闭的坚决关闭、该取缔的坚决取缔;狠抓重点行业(领域)和企业的规范化建设,进一步加大安全投入,加快安全技术改造,淘汰落后生产能力,提高安全基础保障水平;加大“五一”、汛期、高温季节、“十一”、冬季冰雪灾害等重点时段和关键节点的安全防范工作,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四)强化监督检查。各地及负有安全监管、行业管理职责的各部门要切实加强对继续深化“安全生产年”活动的监督检查和指导,及时研究、协调解决行动中出现的突出问题。市政府安委办和市直有关部门要加强工作督查,及时掌握工作进展情况,通报重大问题解决情况、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情况和安全教育培训情况。

(五)加强舆论引导。各地、各部门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报纸等媒体,大力宣传此次活动,广泛发动群众。总结宣传安全生产的典型事例,鼓励群众举报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和事故隐患,对深化“安全生产年”活动实施不力、走过场的单位公开曝光。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法制教育,宣传普及安全生产基本知识,增强安全意识,在全社会营造安全发展的良好氛围。

延伸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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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银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白银市草原火灾应急预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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