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鞍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马鞍山市防汛抗洪抗旱应急预案的通知
马鞍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马鞍山市防汛抗洪抗旱应急预案的通知
| 颁布单位:安徽省马鞍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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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12-08-06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马鞍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马鞍山市防汛抗洪抗旱应急预案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有关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马鞍山市防汛抗洪应急预案》、《马鞍山市抗旱应急预案》印发给你们,望认真贯彻执行。
2012年8月6日
马鞍山市防汛抗洪应急预案
1总则
1.1编制目的
为做好突发性洪涝灾害事件的预防和处置工作,保证抗洪抢险、救灾工作有序进行,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障社会稳定和社会经济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特制定本预案。
1.2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国家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办法》、《安徽省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和《马鞍山市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等有关法规制定本预案。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市范围内自然或人为因素导致的洪涝灾害的预防和应急处置,主要包括:洪涝灾害以及由台风暴雨、地震、恐怖活动引起的水库垮坝、堤防决口、水闸倒塌等次生衍生灾害。
1.4工作原则
贯彻以人为本的方针和行政首长负责制;坚持以防为主、防抢结合;坚持因地制宜、突出重点;坚持统一领导、统一指挥、统一调度;坚持服从大局、分工合作、各司其职;坚持公众参与、军民联防;坚持工程措施与非工程措施相结合的原则。
2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2.1指挥机构及成员
设立市防汛抗旱指挥部(以下简称市防指),负责组织、指挥全市的防汛工作。市防指由市委书记任政委,市长任总指挥,市委副书记任副政委,常务副市长、分管副市长、军分区参谋长、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任副总指挥。军分区司令部、市水利局、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发展改革委、市经信委、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监察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住建委、市交通运输局、市环保局、市农委、市商务局、市卫生局、市国土资源局、市粮食局、市安全生产监管局、市人防办、市供销社、市气象局、马鞍山供电公司、马钢、十七冶、含山县政府、和县政府、当涂县政府、花山区政府、雨山区政府、金家庄区政府、马鞍山经济技术开发区、慈湖高新区、博望新区、示范园区、郑蒲港新区、市大桥办为市防指成员单位,成员单位主要领导为市防指指挥。
为加强防汛工作的组织领导,市防指下设含山县、和县、当涂县、花山区、雨山区、金家庄区、马鞍山经济技术开发区、慈湖高新区、博望新区、示范园区、郑蒲港新区、马钢、十七冶和市城市防汛排涝14个分指挥部。分指挥长由相应的县区政府、市有关部门和单位行政主要负责人担任,各防指防守责任段见附件1。
2.2现场指挥机构
当水工程出现重大险情或其他紧急情况需要现场指挥的,组建现场指挥机构。现场指挥机构由出险所在地县区级以上行政首长、参加抢险的部队首长和水利专家组成,专家组负责制定抢险方案,行政首长对抢险方案进行决策,并组织实施。当部队参加抢险时,由马鞍山军分区负责组织、协调。
2.3市防指及内设机构职责
2.3.1市防指职责
负责组织、指挥全市的防汛抗洪工作,组织制定辖区内主要江河防御洪水方案,及时掌握全市汛情、灾情,组织实施抗洪抢险救灾及灾后水毁修复,并做好相关协调工作。
2.3.2市防指内设机构职责
市防指内设机构包括:市防指办公室(以下简称市防指办)、抢险救灾组、宣传卫生组、交邮供电组、安全保卫组、物资后勤组、工程技术组、防汛抗旱督查组共8个内设机构,其组成和职责如下:
(一)市防指办是市防汛抗旱指挥部的日常办事机构,设在市水利局,由市水利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主要负责市防指日常工作。具体职责为:贯彻执行省、市防指的决定、命令和指示,及时掌握和分析全市雨情、水情、工程运行情况和防汛抗洪动态,协调指导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各内设组和马钢、十七冶、县区防办的工作,组织审查慈湖河闸、采石河闸调度运行方案,督促县区编制有关防汛预案。组织防洪工程检查,督查市级防汛经费使用情况和水毁修复工程建设情况。整理分析防汛资料,承办汛前准备和汛后总结工作。
(二)抢险救灾组由军分区司令部、市公安局、市武警支队、市消防支队、市民政局、总工会、团市委组成,组长由马鞍山军分区参谋担任。平时各成员在各自单位办公,定期在市防办召开会商会。当汛情严重,启动市级Ⅱ级以上(含Ⅱ级)应急响应时,全部到市防办集中办公。主要职责如下:负责落实防汛抢险队伍,根据汛情需要,组织协调部队、民兵担负抗洪抢险、营救群众、转移物资以及其他有关防洪的紧急任务。负责全市洪涝灾害的救灾工作,对受灾群众实施救助安置。负责灾情统计和核查,及时向市防指提供灾情信息。管理、分配救灾款物,并监督检查使用情况,组织、指导和开展救灾捐赠工作。
(三)宣传卫生组由市委宣传部、市广播电视台、报社、市卫生局组成,组长由市委宣传部分管副部长担任。平时各成员在各自单位办公,定期在市防办召开会商会。当汛情严重,启动市级Ⅱ级以上(含Ⅱ级)应急响应时,全部到市防办集中办公。主要职责如下:负责组织并指导防汛抗洪的宣传工作。根据市防指和气象部门要求,利用电视、电台和报纸及时发布洪、涝预警。负责灾区卫生防疫和医疗救护工作,及时向市防指提供灾区疫情与防治信息,组织开展防病治病,预防和控制疫情的发生和流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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