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陵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工作方案的通知

颁布单位:安徽省铜陵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铜政办〔2012〕102号
颁布日期:2012-08-11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铜陵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工作方案的通知

铜政办〔2012〕102号

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关于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铜陵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2年8月11日

关于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工作方案

为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进一步提升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水平,提高财政资金配置和使用效益,规范预算绩效管理程序,根据《铜陵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铜政〔2012〕39号),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完善预算绩效管理运行机制,建立具有铜陵特色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使财政支出责任更加明晰,财政资源配置更加优化,财政资金使用更加有效。

二、主要内容

以绩效目标实现为导向,以绩效评价为手段,以结果应用为保障,从加强专项资金的绩效管理入手,逐步将预算绩效管理覆盖到所有财政性资金和预算部门。

三、工作步骤

(一)科学设置绩效目标

1.编制绩效目标

财政部门在制定年度预算编制文件时,根据上级部门要求和财政工作重点,提出年度绩效管理工作重点和相关工作目标。

预算部门在编制年度部门预算时,要根据上级要求和自身职能,合理编制项目支出。申请项目资金要提出项目资金使用应达到的绩效目标,设立主要绩效指标,并填报《铜陵市财政项目支出预期目标申报表》(附件2),随预算草案一并报送至市财政部门。

预算部门要确定绩效管理联络员,实行专人负责。联络员需在财政部门的指导下,及时完成项目绩效管理相关工作。

2.审核和批复绩效目标

财政部门要组织做好对口部门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的申报、收集和审核工作,加强对预算部门申报的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的评审论证,对资金量大、社会关注度高的项目实行重点把关。

预算部门申报项目资金未按规定要求编制绩效目标的,一律不得进入预算编审流程;无绩效或低绩效的项目,原则上不列入预算或调减预算。政府预算经市人民代表大会审查批准后,财政部门应在部门预算批复中同时批复绩效目标。

(二)及时跟踪绩效运行

3.跟踪绩效运行

财政部门要加强对预算实施过程中绩效目标实现情况的监督和控制,及时掌握项目绩效目标的完成情况、项目实施进程和资金支出进度。当绩效运行情况与预期绩效目标发生偏离时,及时采取措施予以补救。预期无绩效的项目要取消,预期不能完成目标的项目要调减预算。

4.适时调整绩效目标

预算执行过程中,因政策变化、突发事件等因素影响绩效目标实现,确需调整绩效目标的,要及时根据绩效目标管理的要求和审核流程,随预算一并调整。

预算部门在预算执行过程中申请追加项目预算的,新增项目应同时报送项目绩效目标,原有项目申请追加资金的,应补报调整后的绩效目标。

(三)严格实施绩效评价

5.全面开展绩效自我评价

预算执行结束后,预算部门要及时组织对本部门预算资金的产出和结果进行绩效自我评价,并指导和督促所属单位做好绩效自我评价工作,按时将自评结果报同级财政部门审核。

每年一季度,预算部门要对本部门上年度所有项目进行绩效自评(跨年度项目必须在每个预算年度结束后,对绩效阶段性目标完成情况和资金使用情况实施一年一评的中期考评,在项目全部完成后再对绩效总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考评),并及时向同级财政部门报送《铜陵市财政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表》(附件3)。资金额在50万元以上的项目,还须报送自评报告;上年度所有项目资金余额均不到50万元的预算部门,可自行选择一个项目报送自评报告。如项目实际绩效与预期绩效目标存在差异的,应在自评报告中做出详细说明。

6.加大重点项目评价和再评价力度

财政部门要加强对绩效评价工作的指导、监督和检查,必要时对预算部门绩效自评实施再评价。对于年度专项资金总量在100万元以上的预算部门,财政部门每年至少选取该单位一个重点项目进行再评价。同时,在全市范围内每年选取若干个预算数额较大、社会影响较广、具有明显公共效应的重大项目,实施财政重点评价。

财政部门在实施重点评价时,应聘请有资质的第三方机构参与评价,邀请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审计、监察等部门参加,每年二、三季度实施。

预算部门要为本部门所有预算项目建立绩效档案。档案按项目分立。档案是实行绩效再评价和重点评价的重要依据。

7.评价范围逐步扩大

绩效评价优先选择立项依据充分、资金数额较大、与民生保障和社会发展密切相关、充分体现职能的重点项目。在此基础上,逐步推进基本支出绩效评价、单位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和财政综合绩效评价。

(四)运用评价结果

8.建立结果反馈与整改制度

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要将绩效评价结果反馈到执行单位。执行单位要根据绩效评价结果,加强管理,完善制度,改进措施,提高水平,降低支出成本,增强履职责任。

对于重点评价和再评价项目,财政部门应及时向预算部门出具《铜陵市财政支出绩效考评结果反馈书》(附件4),预算部门应根据反馈意见,在规定时限内进行整改,并报送《铜陵市财政支出绩效考评结果整改报告书》(附件5)。对于自评价项目,主管部门和执行单位间应建立适当的评价与结果反馈制度。

9.建立预算编制与绩效管理结合制度

财政部门和各级预算单位要将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编制有机结合,把绩效评价结果作为安排以后年度预算的重要依据,优化资源配置,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由财政部门组织的再评价和重点评价中分数不合格的项目,财政部门应在以后年度预算安排中酌情扣减直至取消该项目资金安排。

10.建立绩效报告制度

每年四季度,市财政部门应向市政府提交预算绩效报告,报告本级部门预算绩效管理情况,重点项目绩效完成情况,为政府决策下一年度项目预算提供参考。

11.建立信息公开制度

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要将绩效管理结果尤其是社会关注度高、影响力大的民生项目和重点项目支出绩效情况,及时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预算部门每年度项目资金绩效重点评价和再评价结果,由财政部门在政府信息公开网和铜陵财政信息网上予以公开。自评项目绩效评价结果由预算部门在本部门网站上公开。

12.建立绩效问责制度

按照“谁用款、谁负责”的原则,对在预算编制和执行过程中,违反国家财政收支管理规定,导致预算绩效管理未达到相关要求、项目绩效目标未实现且形成财政资金损失浪费的,对相关预算部门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进行绩效问责,按《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国务院令〔2005〕第427号)规定予以处理。

加强预算绩效管理,是适应财政收支规模不断壮大的客观要求。全市各级各部门要根据本方案要求,把加强预算绩效管理作为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的重要抓手,不断加强制度建设,探索加强绩效管理的有效途径,不断扩大绩效管理覆盖面,切实做到预算编制围绕绩效、预算执行体现绩效、预算监督评价绩效。

附件:1.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任务分解表

2.铜陵市财政项目支出预期目标申报表

3.铜陵市财政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表

4.铜陵市财政支出绩效考评结果反馈书

5.铜陵市财政支出绩效考评结果整改报告书

附件1

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任务分解表

工作环节

主要内容

工作

时间

责任主体

加强

绩效

目标

管理

提出下一年度绩效管理工作重点和相关工作要求。

第一年四季度

财政部门

申请项目资金要提出绩效目标,设立主要绩效指标,填报《铜陵市财政项目支出预期目标申报表》。

为每一个预算项目确定一名绩效管理联络员,实行专人负责。

第一年四季度

预算部门

加强对预算部门申报的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的评审论证;在部门预算批复中同时批复绩效目标。

做好对口部门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的申报、收集和审核工作,对资金量大、社会关注度高的项目实行重点把关。

第一年四季度至第二年一季度

财政部门

跟踪

绩效

运行

加强对预算实施过程中绩效目标实现情况的监督和控制。按项目实施进度拨付资金;对预期不能完成目标的项目调减预算;对调整绩效目标的项目,同时调整预算。

全程

财政部门

严格按项目计划和绩效目标推进项目实施;因政策变化、突发事件等因素影响绩效目标实现,调整绩效目标并向财政部门报批。

在预算执行过程中申请追加项目预算的,新增项目应同时报送项目绩效目标,原有项目申请追加资金的,应报送调整后的绩效目标。

全程

预算部门

实施

绩效

评价

对本部门上年度所有项目进行绩效自评;向财政部门报送自评表或自评报告。

第二年一季度

预算部门

选定一批重点项目为再评价项目;选定若干个预算数额较大、社会影响较广、具有明显公共效应的重大项目为重点评价项目。

第二年一季度

财政部门

工作环节

主要内容

工作

时间

责任主体

实施

绩效

评价

收集审核对口部门的自评材料;组织实施再评价和重点评价。重点评价将聘请有资质的第三方机构参与评价,邀请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审计、监察等部门参加。

第二年二三季度

财政部门

为本单位所有预算项目建立绩效档案,绩效档案作为财政部门实行绩效再评价和重点评价的重要依据。配合财政部门开展绩效再评价和重点评价。

全程

预算部门

运用

评价

结果

将绩效再评价和重点结果反馈到预算部门;对于分数不合格的项目,在以后年度预算安排将酌情扣减直至取消该项目资金安排。向市政府提交预算绩效报告。

第二年

四季度

财政部门

对于自评价项目,预算主管部门和预算执行单位间应建立适当的评价与结果反馈制度。要根据财政部门反馈结果,进一步整改提高,并将有关情况向财政部门报告。

第二年

季度

预算部门

将绩效评价结果向社会公开。

第三年

一季度

财政部门

附件2

铜陵市财政项目支出预期目标申报表

单位盖章:申报日期:

实施单位

单位地址

法人代表

联系电话

绩效联络员

联系电话

项目名称

项目属性

新增项目()

延续项目()

项目资金

总额及来源(万元)

资金

总额

上级补助

市财政安排

单位自筹

其他渠道筹集

项目立项

依据

项目概况

实施计划

项目实施主要量化指标

项目预期效益

预期经济效益

预期社会效益

预期生态环境效益

预期其他效益

主管部门

审核意见

主管部门盖章

年月日

财政部门

审核意见

业务科室盖章

年月日

附件3

铜陵市财政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表

项目名称:报告日期:

实施单位

(盖章)

单位地址

绩效联络员

联系电话

项目资金

项目属性

新增项目()

延续项目()

项目计划

资金

(年度)

实际到位

资金

(年度)

(全部)

(全部)

项目

预期

绩效

目标

经济效益:

绩效

目标

完成

情况

经济效益:

社会效益:

社会效益:

生态环境效益及其他效益:

生态环境效益及其他效益:

主要量化指标:

主要量化指标:

项目实施情况概述及情况说明

自我评价

优秀()完成()基本完成()未完成()

主管部门

审核意见

主管部门盖章

年月日

注:本表一式两份,由实施单位分别报送至主管部门和财政对口业务科室。

附件4

铜陵市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结果反馈书

评价项目:编号:

评价组织机构

项目主管部门

评价机构

评价时间

评价分值

评价结论

注:本表反馈主管部门。

附件5

铜陵市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结果整改报告书

被评价项目(单位)

结果反馈书编号

联系人

联系电话(手机)

被评价单位(盖章)

被评价单位负责人(签字)

年月日

主管部门意见(盖章)

年月日

注:本表一式3份(附电子文档)反馈市财政局财政监督局、对口业务科室及预算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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