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抓紧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有关问题的通知
关于抓紧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有关问题的通知
| 颁布单位:安徽省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
| 颁布日期:2011-06-01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关于抓紧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为了推进“争创‘四型’机关、争做优秀公仆”活动深入开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市委、市政府负责同志意见,现就实行阳光政务、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完善12项内容
(一)机构领导(包括领导简历、分工、联系方式等);
(二)机构设置(包括机构简介、内设部门、下属单位的职责、负责人及联系方式等);
(三)人事信息(包括部门人事任免、部门公务员及事业编制人员招考信息、录取信息等);
(四)部门动态(工作动态、重要会议等);
(五)政策法规;
(六)规范性文件(包括上级文件、本级文件等);
(七)业务公开(包括行政许可、行政审批、行政处罚、办事公开事项、其他业务、投诉举报等);
(八)规划计划(包括五年规划、专项规划、年度计划、其他等);
(九)财政预算决策报告(包括年度财政预算报告及其执行情况、年度决策报告、专项经费的分配和使用情况等);
(十)招投标信息(包括工程建设或采购目录、工程建设或采购招标方案、工程建设或采购中标及实施情况等);
(十一)公告和新闻发布(包括公告、新闻发布会等);
(十二)其他。
二、整合资源,抓好工作衔接。凡机构整合撤并的单位,由新单位负责整合原单位信息公开网所有信息,要求6月底全面完成。各地各部门负责信息公开编制、发布人员要保持相对稳定,因工作需要变动的人员要搞好交接、衔接。今后凡丢失密码向市政务公开办每查询一次、单位门户网不与市政府信息公开网链接的,从百分制考评中各扣除10分。
三、加强联络,抓好申请公开。经市编委会研究决定,在市行政服务中心挂市政务公开办公室牌子。为加强工作联系,市直各单位都要确定1名信息公开联络员,窗口单位可确定人员兼任。确定的联络员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于6月底报市政务公开办公室。同时,窗口服务单位和没设窗口的单位都要受理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向窗口单位提交的依申请公开,依申请公开格式由市政务公开办统一印制。
四、加强领导,严肃问责。《条例》的颁布实施标志着政务公开工作已经走上法制化轨道,各地各部门都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实行首长负责制。今后,凡贯彻落实《条例》不到位、不作为,市政务公开办公室将配合市监察局单独沟通、约谈,限期整改。整改不认真、不到位的,提请市监察局按省、市政府文件规定,启动问责程序。
宿州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网址:http://zwgk.ahsz.gov.cn;市政务公开办公室联系电话:3066652、3626900。
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一一年六月一日
延伸阅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