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欢迎来到 律咖网
连接海外本地律师与出海创业者
【始于2015 | 11年持续经营 | 经营年限全国同行前10%】
企业信用良好 | 数据来源:芝麻企业信用
合作微信:lvga2015
扫码添加微信北京市财政局关于修正京财法〔2008〕1218号
| 颁布单位:北京市财政局 | 文号:京财法〔2014〕131号 |
|---|---|
| 颁布日期:2014-01-20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北京市财政局关于修正京财法〔2008〕1218号
文件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现决定删除《北京市财政局关于废止和失效的规范性文件(第十一批)的公告》(京财法〔2008〕1218号文件)废止和失效目录中的《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物价局关于随电价征收附加费办法的通知》(京财预〔1999〕1818号文件)。
特此通知。
北京市财政局
2014年1月20日
延伸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