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扫码添加微信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厦漳泉大都市区同城化启动项目责任分工的通知
| 颁布单位:福建省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
| 颁布日期:2011-09-15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厦漳泉大都市区同城化启动项目责任分工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漳州、常山、古雷开发区管委会,漳州台商投资区管委会,市直各单位,:
为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厦漳泉大都市区同城化的工作部署和厦漳泉大都市区同城化第一次党政联席会议精神,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厦漳泉大都市区同城化启动项目责任分工表》印发给你们,请各牵头责任单位按照总体计划和年内阶段性目标主动作为,主动加强与厦门、泉州对口部门的沟通协调,并将工作计划分解落实到具体领导和责任科室,确保年内取得阶段性成果。同时,请各牵头单位于每月5日前将工作进展情况书面报送市同城化工作办公室(联系人:林叶环,联系电话:2023961,传真:2053931,邮箱:zhk2023961@163.com),市同城化工作办公室每月10日前将工作进展情况汇总上报市同城化工作领导小组。
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一一年九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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